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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0日,莫迪私人財產折合人民幣136萬元!
2023年8月20日,印度總理莫迪公開了他的個人財產情況。根據披露的信息,莫迪的全部資產總值為1410萬盧比 (約合人民幣136.7萬元)。這一數額主要來自於他在13年前購買的房產現已升值了25倍。不過,莫迪隻持有約人民幣455元的現金,並且並未擁有任何機動車、飛機或遊艇等奢侈品。
2022年3月31日,莫迪私人財產折合人民幣190萬元!
2016年2月1日,莫迪私人財產折合人民幣137萬元!
據《印度時報》2016年2月1日報道,印度官方公布的個人資產數據顯示,印度總理納倫德拉·莫迪現在手裏的現金總額約為4700盧比約合455元人民幣),他在新德裏還沒有任何銀行賬戶。不過,得益於個人房產的升值,莫迪的個人資產總額約為1411萬盧比(約合137萬元人民幣)。
對外公布個人全部財產是否屬於恐怖行為?
據考證,全世界目前有137國家作出法律規定,所有官員都必須對外公示個人全部財產。【全球共195個主權國家】
看起來,財產公示應該是世界潮流,執行起來其實也很簡單,意義更是非凡。
歐美國家就不說了,拉丁美洲、非洲也不說了,亞洲國家比較著名的有:新加坡、菲律賓、澳大利亞、越南等。
我們國家呢?當然也有這個製度。
從1987年開始,我國就首次提出了官員財產公示製度,差不多40年過去了。有一個叫韓德雲的人大代表,他從2006年開始,連續七年提交了相關的議案和建議,一直都沒有被采納、落實。
為什麽這樣一個再簡單不過的製度就一直實行不了呢?經查證是老胡堅決反對。
胡錫進給出了解釋:
要求公務員進行財產公示,不僅侵犯了公務員的個人隱私權,還可能加劇社會矛盾,影響官員的工作效率和政府形象、公信力。
老鐵們,讓我們一起堅決反對公示財產這種恐怖行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