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一部電影“Lobster”(龍蝦)。劇情說如果單身男女被送進一個旅館去認識交往。如果在指定時間內不能配對成功,就會變成一隻動物,狗,貓,或者龍蝦。後來有些單身男女奮起反抗,對抗歧視。故事雖然荒誕,但揭示了現實社會裏對單身人士對偏見,很發人深省。
我身邊有好些大齡單身男女,有的是未婚,有的離婚。條件都不錯,帥哥美女/帥大叔美大媽,有穩定收入不菲的工作。正因如此,沒必要為了經濟因素而委屈自己,選擇做單身貴族。在加州這樣自由富裕的地方,單身歧視相對少。但最近看了一些華人的文章和論壇帖子,覺得還是很多人很傳統的勸和不勸離,給考慮離婚回歸單身的人士(尤其是女性)很多焦慮,比如再婚的困難,帶孩子生活的艱辛等等。
這個年代裏,尤其在美國,華人可以多問問自己1+1等於幾的問題。
不管是伴侶還是結婚對象,如果和對方的結合,1+1=<2的話,做個快樂的單身貴族對自己和對方都是一個更好的選擇。找到1+1>2的伴侶,是人生的大幸,但是幾率很小,沒有必要強求。與自己和解,享受獨處,做更好的自己,才可能遇到更好的伴侶。
很多華人總是會拿孩子作為捆綁婚姻的理由。對於未成年的孩子,如果父母雙方都能夠坦誠相見,好聚好散,這樣氛圍裏成長的孩子會比在壓抑家庭裏成長的更健康。對於成年的孩子,他們都有自己的生活,父母更應該有一個榜樣作用。婚姻裏時,花心思經營婚姻,但是緣分盡時,也不強求,各自安好。快樂獨立的人格,才不會給對方太大壓力,才有健康快樂的婚姻和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