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又能清算微軟在中國的倒行逆施?
2007年9月13日
何必
微軟娛樂及設備事業部在昨晚的2008財年新品發布會中推出一款2999元的天價鍵盤、鼠標桌麵套裝,其價格堪比一台筆記本電腦……(略。)
咱老潘以前有手機那時候,也曾經是很牛的,在軍博區域的央視辦公室,到處舉著手機問別人要段子,然後回去不厭其煩地錄入到電腦裏。這就是當時收集的一條:男人二十是奔騰,三十是日立,四十是微軟,五十是鬆下,六是才是聯想!
微軟不僅在操作係統上獨領風騷,而且也要在計算機外部設備、乃至主機方麵與江湖上的牛鬼蛇神們一決雌雄。其實,微軟在硬件上的大張旗鼓,並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咱老潘好歹也在中關村混過幾年,那時(應該是10多年前),還專門在從事計算機外部設備銷售的中關村乃至全國都有名氣、在一些地方(為了防止被當作忽悠,可以查證的比如大連)的市場份額高達90%以上的公司裏負責市場。那時,《計算機用戶》上每期都有我撰寫的針對外設的宣傳語,而那些廣告詞曾經讓雜誌那個甜(田)心好生驚詫:廣告竟然可以這麽寫!
現在盡人皆知的羅技鼠標,那時就是通過咱的宣傳開始走入中國的;(我也榮幸地為摧毀民族產業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不是?)而那時,作為外設專營企業,也與微軟保持著密切的聯係。為什麽?就是因為微軟並不僅僅研發軟件,而且也製造外設,其鼠標和鍵盤的樣式,也可謂是別出心裁。
於是,作為擅長於舞文弄墨溜須拍馬的咱老潘,寫起微軟外設的宣傳詞來也是手到擒來:微軟外設,軟中帶硬,巧奪天工,一張一弛,軟件要軟,硬件要硬(奶奶的,這不是廢話嘛),該軟時軟,該硬時硬……
看這廣告,如果不是有那個外設的前綴,怎麽著也有著色情的嫌疑了。軟了硬了,都什麽玩意兒,簡直是給咱文明古國抹黑,盡管現在落馬高官九成以上都有情婦(沒落馬的呢?),而且目前在位一個部長也曾經玩兒得興起把模特乳頭一口咬下來,可宣傳還是應該一本正經嘛。
誰說咱不會寡廉鮮恥?可那時,並沒有什麽民族產業的概念,還以為這是絕佳的好事一樁呢。
今年7月25日,源於能夠收到我郵件的一位自稱是業內人士者讓我關注微軟有關格式文檔標準一事,我寫了“微軟正在進行史無前例的盜版活動”一文。此文被諸多網站采用;清華崔之元也進行了轉發。
昨天,崔之元又給我(群)發來了此事的最新進展。
微軟Office文件格式加冕國際標準未果
(何必注,略。)
網上有關成名成家的說法之中,也有著與微軟相關的:從前有一個年輕人,在他小時候就表示,他渴望將來能成為一個偉大的作家。別人問他:“怎樣才能算是偉大呢?“他說:“全世界的人都會閱讀我的作品,這些作品會喚起人們內心最深處的反應,這些 作品會讓他們在痛苦和憤怒之中尖叫、哭泣和咆哮!“此人目前就職於微軟公司,負責撰寫錯誤信息。
不知道,微軟此次遭遇到歐洲的抵製,是不是應該算是人類的一次免遭劫難;更不知道,中國人該對此保證什麽樣的態度。就目前中國社會力量分化嚴重的情況看,主張服從國際分工按照比較優勢寄人籬下者有之,喧囂占據戰略製高點向科教興國方向邁進的有之,可以說,現如今的中國真是進入了世無英雄樹子成名的時代,任憑什麽樣的言辭都會獲得一片喝采和譴責,哪怕是把幾千萬國有企業工人都當作是改革開放的犧牲品。而對於微軟用企業標準覆蓋國際標準的企圖,大概也會有國人認為這應該是天經地義的。
崔之元發給我上麵這封讓人浮想聯翩的郵件的同時,還發了另外一封郵件,內容更讓人回味無窮。
Cui Zhiyuan
2007年9月12日 11:51
Fw: 北大學生告微軟正版增值計劃侵犯個人隱私
(何必注,略。)
巧合的是,7月份促成我寫有關微軟那篇文字的業內人士,與崔之元不約而同地發來了相關的信息,隻不過所采用的媒體不用。
tongwenli2005
2007年9月12日 9:07
北大學生告微軟侵犯隱私 稱XP自動收集用戶信息
這位人士所提供的內容之中,還要一些介紹。
相關背景
今年3月,微軟在中國推出針對WindowsXP的“正版增值計劃通知”。微軟稱,作為一種驗證工具,“正版增值計劃通知”可以幫助用戶識別他們所運行的Windows軟件是否為正版,並幫助非正版用戶采取適當的行動,以保護其電腦係統免受使用假冒軟件所帶來的危害和風險
京華時報
………………………………
北大學生狀告微軟,指其侵犯了用戶的個人隱私權。這個消息,也成為媒體上的熱點。
中國人在中國境內把微軟告上法庭,這應該是為數不多的。以前,盡是微軟聯合中國司法部門針對內地日益猖獗的盜版活動進行圍追堵截,中國的司法力量,更多的成為了微軟的雇傭軍。現在,微軟終於在中國大陸坐上了被告席,這很別開生麵不是?
微軟借著保護用戶、防止非法軟件的名義,利用強製性格式條款(也就是民間所謂的霸王條款)在用戶安裝後才告知程序的不可卸載性質,並將用戶信息定期通過網絡發給微軟公司。
這是個什麽舉動?典型的強盜行徑。
用戶在是否升級(微軟所謂增值)上並沒有選擇權,因為否則將會被微軟認為屬於非法軟件而遭到限製;但在升級(增值)開始之前,也並不通知用戶這種安裝在用戶電腦裏的程序將永遠存在,更不告訴用戶該程序將會把用戶個人信息報送給微軟公司。
從客觀事實上看,微軟毫無疑問侵犯了用戶的權益,屬於明火執仗的搶劫行為。
(當然,說客觀事實而不是法律事實,意味著,中國的法律嘛,婊子啦——看看《證券法》、《物權法》、《環境保護法》等等就知道了,從這個意義上說,如此訴訟最終的結果並不讓人樂觀。)
雖然這位北大學生怒不可遏揭竿而起將微軟按在了被告席,但從其訴訟請求就可以看到,中國社會是何等的無奈。
訴訟的全部要求,就是“撤消微軟與他訂立的安裝許可協議,判令微軟將公開獲取的個人信息刪除、提供卸載工具,並在全國發行的報紙上公開道歉。同時,陸某還要求微軟以合理的方式提供技術服務,並賠償1350元。”這就是在目前中國的法律環境下所能夠主張的權利。
微軟把用戶個人信息收集到總部是幹什麽呢?
可能讓人感覺,這是微軟確定用戶是否使用了合法軟件的工作範疇。但實際情況卻遠非如此。
十多年前,全世界就已經了解到,微軟在其操作係統上故意留下缺口(漏洞,疤痕),使得微軟、以及相關部門可以利用這種縫隙侵入每一個使用微軟操作係統的用戶的電腦內部,如入無人之境,可以任意探尋瀏覽盜取使用用戶電腦裏的所有信息。
而這個除了微軟之外的相關部門是什麽呢?讓我們來聽聽比爾•蓋茨是怎麽說的:“目標不是消除工作,而是將責任轉移到外部專家那裏。這種方式對很多公司而言都是非常有效的,也包括微軟公司。”(《未來時速--數字神經係統與商務新思維》第128頁)外部專家!這當然是美國的機構,聯邦調查局、中央情報局、國土安全部、五角大樓等等。
快要到百年紀念日的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交戰雙方就開始了除了正麵戰場上的真刀真槍拚殺外的另一場殊死較量,那就是信息戰(當時稱之為情報戰)的比拚,而這種情報爭奪戰,除了派出臥底特工人員刺探機密軍政要件之外,對於敵方的報刊、文件、市場動態等公開信息的搜集加工分析整理也是很重要的部分;到了二次大戰,情報的分量占據了更加重要的地位,而且其深度和廣度遠非前次可以同日而語,對於公開信息的掌握,已經進入到了公民個人日常生活的領域,甚至連配偶情侶之間的通話信函,也被當作解讀對方人員調配、物資流通、消費狀況變遷、社會風氣、民意走勢等等的基礎資料。
更重要的是,二次大戰後期,美國麵對蘇聯的興盛和共產主義在全世界的擴散,意識到戰爭的勝負並不單純局限於血肉橫飛的疆場,更在於戰場以外。於是,美國就開始了針對敵方所進行的曠日持久的心理戰,通過無孔不入宣傳動搖敵方及其同情者的意識形態基礎。
到了信息時代,伴隨著高科技手段的發展和信息技術的迅速升級,情報戰讓位於信息戰,從單純的國家防務推展到了政府內政外交、企業商務行為、社會組織乃至家庭和個人,全方位全天候。以至於人們對於信息社會驚恐萬狀於,個人已經毫無隱私可言。蝴蝶效應的當代,人們似乎可以從類似丹麥人是全世界性生活次數最多的地方來判斷安全形勢的好歹。
麵對如此狀況,全世界很多國家都開始著手建立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製度,並且對待那種建立壟斷強權的企圖給予越來越旗幟鮮明的回擊。
可是,中國現在距離公民社會還有著十萬八千裏的差距。中國法律上,隱私權根本沒有被單獨列出,而是混雜在人格權當中的一個子項,也就在實際操作當中給司法腐敗提供了太大的自由裁量權;而具體的司法實踐過程中,隱私權的保護幾乎處於空白地帶。別的不說,作為首善之區的北京,連祖祖輩輩居住的祖產房屋都能夠強製性拆除,還扯什麽隱私權?
麵對如此一個破爛國度,微軟增值計劃當然也就當仁不讓,坐不更名行不改姓,告訴你們中國人,我就收集、盜取並發送你個人信息了,你能怎麽樣?因為按照你們中國法律,充其量不過就是區區小錢的賠償,這還是得在曆經曠日持久的訴訟並且原告方勝訴的情況下;這點子錢意味著什麽?微軟通過進入中國數以億計的電腦,掌握個人信息,了解盜版軟件使用狀況,隨時隨地可以對中國以知識產權保護為名發起索賠訴訟,而即使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索賠額度將讓全中國淪為赤貧,回到刀耕火種的時代。這就是說,微軟早就在中國人頭上懸了一柄達摩克利斯之劍,什麽時候鬆手任其下落,那要看微軟的樂意、以及美國“相關部門”的喜好、和中美交惡的程度。
想起來讓人恐怖的是,微軟通過這種理直氣壯強取豪奪的增值計劃,將中國所有微軟用戶的個人信息悉數發送到美國微軟總部,我們的衣食住行柴米油鹽生老病死喜怒哀樂,我們的自以為是不可告人的所有內容,我們的網上聊天記錄、郵件交往內容、對於上司乃至領導人的腹誹等等,以及我們知道的和不知道但卻存在於電腦當中的全部信息,都明白無誤地展現在微軟總部、以及美國情報部門的桌麵上,我們全體中國人(包括電腦裏涉及到的那些沒有使用電腦者),一個個都白花花一絲不掛赤身裸體甚至五髒六腑地接受大洋彼岸米國人談笑風生的檢閱和切割。
現在,北大學生訴求中的經濟賠償是1350元;而且,可想而知的是,按照誰的權利誰主張的原則,以及對於判例效力的不認可(同一案件甚至在同一城市的不同城區法院判決結果截然相反的事例數不勝數)實際情況,即使該起訴獲勝,也並不意味著其他有著同等遭遇者可以免於訟累直接照此辦理。這種訴求應該是對中國法律的絕妙諷刺。挺身而出狀告微軟悍然搶劫欺世盜名的行徑,卻隻能要求如此微薄的賠償。這就是中國法律所標榜的公平正義。
按道理說,微軟強行從中國電腦用戶當中盜取個人信息,是一種顯而易見的不道德行為,應該受到嚴厲懲處才是。但是,中國的民事法律還是係定在填平式原則,也就是僅僅賠付因為權利受到侵害所能夠被法律認定的損失,而根本不分這種侵害到底是故意還是過失。即使是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家知假賣假也不過是雙倍賠償。這就使得法律的威嚴受到了嚴重的戲虐,失去了懲惡揚善的基本功能。而微軟這種公然劫取被商家稱之為上帝的用戶的個人信息的行為如果發生在法治健全的國度,將會遭到數以千萬乃至億計的懲罰,那叫什麽?懲罰性賠償;並且,一旦判決微軟行為侵權成立,那麽所有微軟用戶都可以如法炮製直接找微軟要錢。
題外話是,現在,又一個人站出來挑戰微軟霸權了。十多年前,那個還在清華因了《起來,挑戰微軟霸權》而一夜成名的方興東,現在已經成了博客中國的董事長,並且身體力行著博客霸權。畢竟,權力所帶來的快感還是非常讓人振爽的,挑戰也意味著謀求權力的再分配;而一旦擁有了權力,立馬改弦更張重新做人。北大、清華學生爭先恐後都挑戰微軟霸權,這種景象也很是讓人眉飛色舞不是?
微軟確實到了十惡不赦的地步。但是在中國,我們又能指望誰來清算微軟所有的倒行逆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