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問14億交通罰款去向當然理直氣壯
2007年1月28日
何必
每年北京的交通罰款是一筆巨大的數目,但這些錢應該都去哪兒了、怎麽用是很多人都關心的……(略。)
有關罰款的段子怎麽說來著?
(何必注,略。)
……
時值北京市兩會,又是那些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出風頭的時機了。平素裏,這些人五人六的主兒們躲在各自的地界兒裏稱王稱霸,這時候都假模假式地出來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了。我就曾經和一個北京市人大代表一起到某個北京市衙門辦事,在進入衙門的時候遭到門衛的阻攔,(現如今,中國是全世界門衛力量最多的國家,哪怕一個什麽破爛機構都得設置個門衛,辦公地點建設得越來越豪華氣派,安全保衛措施也就隨之水漲船高,就連什麽媒體都是如此,遑論委府乎。我曾經注意到,中國的軍隊用於單位警戒方麵的兵力太多,野戰力量或者有效戰鬥力被大大削減。)就急不可耐地掏出人大代表證件來嚇唬對方,站在旁邊的我很是無地自容,感覺這人大代表們真是狐假虎威不可一世,結交了權力之後立馬身價倍增,連喘氣都不利落了。
而媒體也樂得對著兩會溜須拍馬,拿出有限的公示資源來對這人嫌狗不待見的兩會大肆報道,完成自己對權力的禮讚。
俺老潘也曾經做過全國兩會的電視報道,後來又很無奈而憤恨地多次進行過北京市兩會的記述。和那些與會者的交往當中,太知道這些代表委員們都是些個什麽檔次。為了能夠在兩會上完成任務,以及贏得饑不擇食的媒體的報道,兩會期間都語不驚人死不休,一個個暢所欲言淋漓盡致,好一派為國建言獻策的風尚。可如果拿著那些代表議案或者委員提案一看,驢唇不對馬嘴,說的盡是些不著四六的狗屁玩意兒。
老潘我真是為了如此一大堆人每年一度都要耗費大量資源來舉行這種日益形式化的興師動眾且勞民傷財的把戲而鬱悶不已。一群呆若木雞的人維係著理論上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把持著立法權,幹著些個沒譜沒調的六一兒童勾當。
交通罰款的用途那是可以公開的嗎?想什麽呢!別以為有個代表委員之類的政治身份就可以為所欲為不知道天高地厚了,這是誰的國家?是共產黨的,絕不是代表委員們的,更不是共產黨以外的任何人的。全國7000萬共產黨員,統治著13億勞苦大眾;那7000萬裏,按照中國特色的語境行話,又是那麽“極少數人”、“一小撮”在發號施令頤指氣使。
人大不過就是個橡皮圖章,代表無非就是個舉手機器;政協就更不用提了,給個列席機會自己就美不勝收,沒事吧?
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為的是什麽?就是為了向委府進貢而來的。北京市超過90%的道路已經處於飽和狀態,北京市當局為什麽還聽任機動車毫無節製地增加?那就是為了罰款,罰得機動車主兒們膽戰心驚,罰得北京市財源滾滾,罰得千家萬戶雖然不至於傾家蕩產但也囊中羞澀,罰得全社會昏天黑地。
2005年,因為在同一地點違法77起被罰款10500元的來京務工人員杜寶良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人們在同情杜寶良的同時,也在質疑包括電子眼在內的暗中執法中存在的以罰代管、不履行告知義務的現象,而北京市交管部門則斬釘截鐵地明確表態,暗中執法不僅不會取消,力度還會加大,目前北京700多個電子眼根本不夠用的,近期還要增加到至少1000個。網上針對交管局這種惟利是圖到了死皮賴臉程度的行徑充斥著汙言穢語,但畢竟攔不住威權政府的為所欲為。可沒兩天卻又異乎尋常地宣布,對於交通違法滿12分的車主將采取書麵告知的方式予以通知,在同一地點被暗中執法記錄後不再重複追究。社會上非常奇怪:這次北京市交管部門怎麽變得如此具有人情味?行動如此敏捷?媒體一片叫好聲,認為這是社會輿論監督的一大勝利。可這兩天各大網站主要新聞位置上同時轉載的消息才讓人知曉內情: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在一次有關執法的會議上對杜寶良表示同情,同時責問北京市交管部門,既然杜寶良在同一地點因為同一原因犯了上百次法,那麽北京市交管部門為什麽不能出動一次執法車輛去堵住並告知呢?
沒聽說,北京市沒有受到過罰款的機動車司機隻有千分之四?這千分之四是怎麽來的?算筆帳吧。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約280萬,而擁有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有400萬,這就是說,如果人車對位,就有超過100萬的拿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沒車可開。老潘我就屬於拿著駕駛證但不開車的混混兒。《城市》製片人李峙冰讓我開節目組的車上下班,我思前想後還是沒有那個老鼠膽兒,實在不敢在流氓遍地的道路上親自駕駛與諸位大仙兒同流合汙,否則恐怕真是要時不常就被拘留,別說三生有幸地頻繁被罰款了。我算術不精到,不知道那100多萬人在駕駛員人群占比,但可以知道的是,大大超過千分之四。或者說,隻有不開車才能不被罰款。
這下知道了吧,隻要開車上路,就注定會落入執法陷阱當中。不信,找個天天開車遵紀守法沒有被罰過款的人來試試?
如果所有每天開車上路的人都要被罰款,那麽當然就是法律故意設置的陷阱了。按照“如果我們的理論與世界不符,那麽一定是世界錯了”的路數,就可以解讀為如果法律招致全體對象無一例外地遭到處罰,那麽一定是對象死有餘辜。或者,按照格雷厄姆•格林的話說就是司機們自己的毛病:“為使自己受到更重的懲罰而進行部署,神情那麽高興,那麽洋洋得意。”(《問題的核心》第361頁)
人們都對北京市交警執法的方式義憤填膺。可人家執法部門卻振振有辭,暗中執法怎麽了?這是為了加大執法力度。可人家沒說,北京市每年交通執法過程中的罰款數量節節攀升。2006年已經達到了14個億,比起2005年的10個億來說,增幅當然是可喜可賀的了。
孟德斯鳩怎麽說來著?“法律的責任隻是懲罰外部的行動。”(《論法的精神》上,第197頁)人家交管局不也就是這麽幹的嘛,一看到交警神情木訥地走過來,待搭不理向你一敬禮,就知道你又光榮了,又被法律責任給盯上了,外部的行動被這狗日的法律給懲罰了。
至於發問這天文數字般的14個億幹什麽去了,就明顯表現出人大代表避重就輕避實就虛的狼子野心和對權力的五體投地來了。不問這法律本身是否正義公平,卻問法律執行之後的收入去向,就如同不問死刑是否正當,而隻是問執行死刑後屍體上的器官如何處理一般。
而且,這14億的罰款幹什麽去了,是人大代表應該關心的嗎?人家委府拿著錢幹了什麽,你管得著嗎?共產黨為咱們當家作主,委府就是咱們的家長,誰聽說孩子要問家長怎麽管帳理財的?異想天開了吧,胡作非為了吧,撒泡尿照照自己那副德行,比奇醜無比的老潘長得好看不到哪兒去,別那麽自戀到了真以為是什麽法治社會了,要不然很可能會一頭紮到自己的那泡尿裏淹死。沒看見人家委府成天到晚八榮八恥八股八卦的會也多稅也多,還有著沒完沒了的苛捐雜稅,所有執法部門都存活於這罰款經濟之下樂不可支?這14億算什麽?1990年代中期的王寶森的個人財產就有22個億,如果不計算物價影響,抵上兩年的交通罰款並不新鮮吧;現如今哪個委府衙門開個什麽會不也得揮金如土的?去年底國務院發布公務人員差旅會議費用標準,按照行政級別是個什麽檔次?那錢從哪兒來?不罰你們丫民眾,家長們上哪兒搜羅那麽多銀兩巡視考察泡妞揮霍?東窗事發的那些家長們莫不是小腦袋舒服了大腦袋倒黴了,而他們不過是玩兒現了的極少數人,絕大多數人模狗樣的家長們還騎在我們頭上作威作福呢。
北京市交通局畢玉璽光是被法院認定的涉案金額就有6000多萬,一條五環路這家夥就弄了這麽多(而且五環路還養肥了的其他人還沒出事呢),別的地方當然也不在話下了。
可想而知的是,正在召開的北京市兩會的熱鬧過後,一切還會歸於風平浪靜,太陽照樣升起,社會還會按部就班地向著墓地昂首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