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難給農民工社會保險
2005年5月8日
何必
進京務工人員社會保險情況不容樂觀……(略。)
該消息內容也說,據介紹,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04年7月頒布了《北京市外地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暫行辦法》和《北京市外地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在北京市現行社會保險5個險種中,允許用人單位為來京務工人員先行辦理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兩個險種。而按一般道理,5個險種都應該參加。考慮到全麵推行進京務工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有一個過程,應從他們最急需解決的問題入手。據悉,今年有關部門將對北京市外地建築施工企業逐個摸底,凡未在注冊地為進京務工人員參保的,都必須在北京市為他們辦理參加工傷和醫療保險的手續。對逾期不改、情節嚴重的企業,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將依據相關法規,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企業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用人單位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北京市勞社局這位副局長在談及不給農民工上保險的危害時是怎麽說來著?“無論對首都形象還是企業本身都造成了極壞的影響”,聽起來,農民工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健康與生命安全受到威脅、身心疲憊煎熬算不了什麽,倒是首都形象和企業形象有了“極壞的影響”。作為勞社局負責人,當然要高瞻遠矚以大局為重,張口閉口把首都利益放在首位,至於農民工工傷導致傷亡近萬人的事實卻輕描淡寫,隻是替企業主資本家考慮,是對其企業形象影響、以及發生大事故是企業無法承受的,而這裏所謂大事故對事故裏的農民工意味著什麽,卻避而不談,傷亡農民工也就算是普及社會保險知識與教訓的道具了,其自身的健康與生命本身的價值在副局座眼裏是可以忽略不計的。
現行5個社會保險險種,農民工隻能享受工傷與醫療兩個保險,“而按一般道理,5個險種都應該參加”,當然,農民工也麵臨失業、養老等問題,但那都是遙遠的事,目前尚未納入首都形象工程視野當中;光是這兩個保險,全市也就才有1.6%的企業參保,還不知道參保企業是否隻參加了其中之一。這種數字也的確是夠讓人心寒栽麵的,大致反映出北京人在社會保障方麵的意識究竟達到了什麽樣的水平。
之所以沒有就事論事說北京人對待外地來京農民工的權益保障而是泛泛上升到社會保障,那是因為作為土生土長的北京人,筆者大半輩子從來沒有過任何社會保險,與很多像來京務工的農民工一樣赤裸裸麵對瞬息萬變的生存環境裏形形色色的災變,一旦有個三長兩短,真不知道會造成什麽樣的後果,傾家蕩產是免不了的,還能與時俱進到什麽程度,尚未可知。而周遭像筆者這般隨時提心吊膽存點錢以防突如其來不測的,絕不在少數。
從此次調查取樣範圍上看,隻是建築行業,其他農民工集中的比如家政、保安、餐飲等服務領域還沒進入射程。而從媒體報道看,這些領域恰恰是出行問題更多的地方,而且由於服務業的性質決定了一旦發生事故影響範圍比建築領域要大。
比如,今年北京一個網吧發生不法分子搶劫顧客手機後逃跑,在該網吧作保安的農民工奮不顧身追趕歹徒被刺中數刀送進醫院搶救,所有費用都由網吧老板支付,而這家網吧也沒有為這些保安投保,最後會怎麽樣呢?就算破案率低下的警方最終能夠抓住歹徒,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求,可如果被告人沒有賠償能力,錢還是得網吧老板出;保安出院後如果身體殘疾,老板大概不會負擔此後的費用;保安奮不顧身的職業行為也會被當作是給網吧找麻煩而遭到禁止,同行也會從中汲取教訓,防患未然,顧客事變就得自認倒黴,而歹徒的作案空間獲得空前拓展。看上去,好像是社會保險製度缺陷,而實際上卻是整體社會環境的每況愈下。
媒體還報道過更離奇的事件。一個家庭經家政服務中介公司介紹找到一個外地來京保姆,不想到家沒兩天就暴發流腦住進醫院,住院費都由該家庭墊付。顯然流腦感染與潛伏是在該保姆進入此家庭之前就具備了的,而此時中介公司卻認為他們隻負責介紹不負責健康狀況,鬧得這個家庭要從醫院購買預防流腦的藥物全員悉數服用,沒接受該保姆服務卻要為此開銷一大筆醫藥費,而且就像早年間粘合力極強的502膠水那般粘上了就跑不了。不知道這個家庭成員心情如何、以及是否會有早知如此不如拒絕為保姆墊付醫藥費的想法。媒體傳播出去後,已經或打算聘用保姆的家庭該如何?
而用人環境惡劣就是這麽造成的。
看看對於不參保企業的管理吧,沒什麽新鮮的,就是罰款,數額規定得有模有樣,可是,對於那些投資動輒上億元的建築企業來說,這麽點罰款能起到什麽作用?還不夠老板酒足飯飽後去歌廳消費一次的小費,毛毛雨啦;而對於像家政服務中介機構來說,又存在責任認定問題:外地來京人員健康檢查項目與費用究竟該誰來落實?假如如許工作乃至投保真是中介機構負責,那麽如此成本恐怕隻能逼迫中介約等於騙子、逼良為娼迫使其幹不法勾當弄點子錢趕緊人間蒸發。大不了就是逮住了罰款坐班房,重刑事輕民事,核心問題還是對信用與責任的漠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