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範圍擴大不可取
2004年12月25日
何必
剛剛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公務員法草案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全部納入了公務員範圍……(略。)
勿庸置疑的是,公務員範圍的進一步擴大,又是新的行政創舉。其中提到的專家,並沒有指名道姓,但如今專家崇拜症欺行霸市不脛而走,各式各樣的專家總是在形形色色的場合說三道四,媒體也樂得引用這種沒有明確姓甚名誰的專家來增加消息的權威性。可人們從中國股市興風作浪不久就發現,那些成天到晚在股市上呼風喚雨喋喋不休的股評家們其實不過是些混混兒,並且在有關令人羨慕職業當中,股評家逐漸淪落到最後幾名,比起騙子來也差不了多少。而這裏專家認為將公務員範圍進行擴大將是大勢所趨,這當然也是不出所料的言辭。
按照草案規定,公務員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管理國家事務和履行社會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使用國家行政編製、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按照現行的公務員暫行條例,公務員的範圍僅限於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中國共產黨機關和人大、政協、民主黨派機關的工作人員參照管理。
將所有黨政機關以及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的工作人員統統納入公務員行列,表麵上看是由於他們這一幹人馬所做的都是管理國家事務和履行社會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使用國家行政編製、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現在所做的不過是將原來潛在的財政負擔人口顯性化,讓這部分人浮出水麵,名正言順地劃歸公務員序列,“有利於統一管理”和“有利於保持各類機關幹部的整體一致性”,可分析起來卻好像並非那麽回事。
這些日子,全國各地紛紛推出公務員反腐倡廉的薪酬舉措,有的采用在公務員退休時一次性發放數額不菲的廉政獎勵金,有的則規定公務員如果離職它就可以拿到7年的工資,有的則幹脆把公務員隊伍的高薪養廉當作地方財政轉移支付當中的重中之重。所有這些,都給本已不看重負的財政平添了更加繁重的負擔,並引起了坊間各種非議。
應該說,公務員由於國家壟斷資源,是目前社會上最為穩定的職業,由於職業前程與國家緊密聯係在一起,幾乎沒有失業之憂。同時,公務員基本上是屬於對職業能力要求並不是很高的職業,通常對於從業者的職業能力水平並沒有什麽嚴格標準,在世界各國公務員都屬於一般社會人員從事的職業(在歐洲一些國家更有將公務員崗位提供給長期失業者的慣例)。但近來每每公務員招考時門庭若市熙熙攘攘的情景,透示著中國就業形勢的嚴峻,以及人們在社會保障體係逐漸荒疏的時代裏希冀確保自身未來的心理訴求。而大量優秀人員競爭公務員崗位,並不能提升國家事務與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層次,反倒形成了全社會人力資本的浪費。
西方國家裏,公務員數量是要受到全社會眾目睽睽之下非常嚴格限製的,理由很簡單,納稅人掏錢養活了這麽一個群體,其性價比自然要經過供養者的審核。在美國,幾十萬人的城市隻有市長是公務員,其他則全部為義工,而有的城市幹脆連市長都是兼職的,靠自己經營性職業取酬,而整個城市沒有公務員要靠納稅人供養。
有資料顯示我國曆史上的官民之比:西漢時為1:7945,唐高宗時為1:3927,元成宗時為1:2613,清康熙時為1:911,新中國成立之初為1:600。到了本世紀初,財政供養人員與總人口之比:全國平均水平為1:28,而新近的數字則為1:26。例如陝西為1:34;河北為1:40;河南為1:41;山西為1:27;寧夏為1:24;青海為1:22。經濟越是落後,財政供養人口越多:在山西32個發不出基本工資的縣中,有8 個縣官民之比在1:20之下,有的縣如大寧縣為1:13。更有甚者,地處貧窮的西部地區的陝西省黃龍縣是9個農民養1個幹部。英國著名曆史學家帕金森曾經不無諷刺地說:“部門人多不要緊,他們之間總會製造出工作來的。”
這也就出現了有些地方剛剛3歲的孩子已經名列公務員名單上拿薪水、以及有人早就入土多年卻還大模大樣地由家人代領公務員報酬的咄咄怪事。1:26是個什麽樣的概念:中國13億人口,靠財政供養的人口達到了5000萬;而且本世紀初還比現在要高出兩個百分點,按照這種趨勢,官民比例逐漸向著幾乎對等的狀態高速邁進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而此次將公務員範圍加以調整和擴大,無論從黨政曆史上精兵簡政的原則上,還是當下新三民主義的宏旨理念中,都顯得很不協調。而中國公務員隊伍不可救藥地擴充,不僅僅會對經濟和社會生活產生巨大的壓力,而且更會使官僚習性乃至腐敗現象越發頻繁和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