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市的一生: 8. 八百塊換來的
1940年代的台灣,800塊台幣能買什麽?我知道。
它買走了母親的童年,換來了母親二十多年身心的傷痕,身體的傷好養,心裏的傷是無頭的刺,得捥肉才能拔。
阿公阿嬤終究還是負了債。
阿公阿嬤有個不遠不近的親戚在竹山鎮工作,她受陳女士之托找養女。親戚來找阿嬤,她說待在雲林,大家都沒活路,竹山的陳女士可以讓媽媽去念書。
親戚給了阿公阿嬤800塊,就把媽媽帶走了。媽媽當時12、3歲。
到了竹山以後,媽媽非但沒有時間念書,她連睡覺的時間都很少。
陳氏的所謂養女,其實是簽了賣身契的婢女。
陳氏是當地米店老板的小太太。她和大太太一個住巷子頭,另一個住巷子尾。老板大部分時間是和小太太住。米店實際上已經由大太太和兒、媳一起經營。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米店的經營權不在手上,小太太必須另辟生路。
陳氏有個小樓房分租給對麵竹山初中的學生們,學生包租管吃、住,如果每個月多付10塊錢還可以幫他們洗衣服。還有個豬舍養了幾隻豬,和一群雞、鴨、鵝。
陳氏十指不沾陽春水,每天的主要任務就是陪老板聚賭。家務必須有人做,養的牲畜必須有人喂。但是買賣婢女是違法的,那麽就「收養」吧。
媽媽是陳氏最後一個「養女」,她之前收的養子,養女,年紀稍大以後都跑了。
我小的時候,媽媽也是讓我喊陳氏阿嬤的,因為不管在什麽樣的情況下,我的母親是絕不會失禮的,盡管陳氏當不起我媽喊她阿母。在我七歲那一年,陳氏讓我們全家幾乎流離失所。
當真說來話長,我就從母親到了竹山以後的日子,慢慢說起吧。
網市的一生: 1. 一支草,一點露
網市的一生: 2. 阿公阿嬤
網市的一生: 3. 戲班子
網市的一生: 4. 田裏撿地瓜
網市的一生: 5. 偷吃東西 (1)
網市的一生: 6. 偷吃東西 (2)
網市的一生: 7. 窮日子,窮開心
繼續跟讀。也以此了解台灣。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