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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新州法院裁決退還百萬澳元新冠肺炎管製的罰款

(2022-12-02 20:55:22) 下一個

疫情期間該州總計發出62138張與新冠肺炎有關的罰單,根據裁決33121張罰單將被撤,數百萬澳元將被退還給已經支付罰款的人

 

 

 

澳大利亞新州財稅局正在撤銷對數千名違反新冠肺炎(COVID-19)限製的人所開出的價值數百萬澳元罰款。
澳大利亞新州財稅局(NSW Revenue)發布聲明表示,根據新州最高法院周二作出的裁決後,33121張罰單將被撤銷,數千名因違反新冠肺炎限製被罰的價值數百萬澳元罰款將被退還。
在整個大流行期間,新州總計發出了62138張與疫情管製有關的罰單。
新州財稅局發表該聲明一小時前,法官迪娜·耶希亞(Dina Yehia)在悉尼舉行的新州最高法院聽證會上表示,她將下令當局退還去年公共衛生封鎖期間的兩項罰款。

耶希亞法官采納了周二提交的相關證據,證明這些罰單是無效的,因為他們沒有對罪行進行足夠詳細的描述。
資深律師凱瑟琳·理查森(Katherine Richardson)在起訴新州警察局長和罰款管理專員的案件中代表原告出庭,她要求立即退還罰款金額。
理查森告訴法庭:“這兩項處罰沒有包含對犯罪實質的描述,這是公認的。我們對此達成了強烈的共識。”
“直到最後一刻,政府(the Crown)才最終承認這些是無效的。”
新州財稅局表示,撤銷罰款的決定並不意味著這些罪行沒有發生過。
罰款管理專員能夠獨立審查或撤銷罰款通知,在這種情況下,他決定行使其法定權力,撤銷兩項的公共衛生令罰款。

在這次起訴案的三名原告曾因新冠肺炎限製分別被處以1000至3000澳元不等的罰款。
雷德芬法律中心代理首席律師薩曼莎·李(Samantha Lee)上周表示,該組織獲得的數據顯示,COVID-19罰款不成比例地開具給了那些社會經濟地位低下的人士。
原告之一潘克(Rohan Pank)的罰款在案件上庭前被撤銷,同時州政府還同意支付他的訴訟費用。
而耶希亞法官命令州政府向另外兩位原告畢姆(Brenden Beame)和艾爾斯(Teal Els)分別退還436澳元和826澳元罰款,並表示二人還可以提出申請,要求支付他們的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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