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書看到沒有網絡的年代,兩個交往中的身處異地的年輕人靠著書信維係著感情直至結婚。男方是未來偉大的作家,又長得英俊非常。這對女方的語言能力該是多大的考驗,前一封信的熱情要持久到後一封信的抵達。
寫信,寄信,盼信,讀信。一直都覺得很美好。不知道是否紐約的冬季長的緣故,記憶中的寄信總是跟冰天雪地聯係起來,吸著清寒又清新的空氣,總是趕早去投遞。為了盡量多寫些又盡量不超重,信紙總是選很薄的,兩麵都密密麻麻使用上了。畢竟家書抵萬金,父母牽掛我在人生地不熟的國度的生活;我也盼著他們的來信能減少一些我夜裏思鄉引起的飲泣。那個時候一封信路上大約需要十天左右。算起來每月能跟家人互換上三封信。
每逢回國探親,某人總是不停地寫信給我。大多數時間他是在實驗室等實驗結果的空檔給我寫信,麵對著的窗外就是哈德遜河,因此常有在信裏提到它,比如太陽照射下的顏色變化;河麵溶冰時給人一池春水的錯覺等等。信常常以他自己寫的一首小詩結尾。
隨父母從溫州回上海以後,跟一位同學保持了很多年的通信。他一般定期給我來信,若是過於忙,來不及去郵局,就把寫好的信積著,下回有空一起寄掉。最多的時候一次收到的信紙有十幾頁之多。他談的內容比較心靈雞湯,不過誰管,那時我看《讀者文摘》也正上癮,期期不落下。他的信總是固定以一首張國榮的歌作為結尾。
還有好幾位同學同事跟我有過一段時間的通信,但是沒有持續太久,我猜是內容不夠有趣,大多是客套問候,或是流水賬,慢慢讓我覺得雞同鴨講而斷了聯係吧。
讀信的樂趣還在於,信的開頭就是我的名字,非我莫屬啊,它不比禮物可以轉贈。這些年流離顛沛,丟棄,遺失了許多,但是信件都完整無缺地保存了下來。
曾經有人說我的信寫得很好,不知道他們是否如我保存他們的信那般也保存了我的。
記得媽媽總是很羨慕歌唱家,她說唱歌本身就很快樂,還作了終身職業,那些人是有多幸運啊。我對文字工作者有同樣的羨慕。你看,光是如我那般寫寫信就能感受到很多的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