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感慨最近發生的和交通事故相關的幾件事兒

(2008-07-08 12:38:24) 下一個

兩星期前的一晚上,七點多鍾,我開車帶孩子去遊泳,轉彎的時候看著一輛直行車過來,我一踩油門衝過去,這一慣性大概持續的久一點,我緩過神來,後麵已經跟了個警車,無奈隻好停到旁邊的停車場,靜察帥哥靠近窗口,說我40麥的路上開到66麥,我哪有那麽快呀。第二天去小城的Court,門口的小姐說我超速太多,不能上課,要麽見法官,要麽付$297。我想還是見法官吧。

到約定的日子去見法官,法官翻我一眼就在一張紙上寫。等我把事先準備好的詞說完,老人家把那張紙遞給我,告述我去交錢吧,六個月Probation.

事隔不久,我在先生車的副座上發現另一警察罰單,車檢過期了。先生安慰我說,警察告訴他補作就行了,不罰款,他已經補作了,明天交到Court就行了。第二天,吃過晚飯,先生輕描淡寫地說,他把車檢交上去了,還是罰了$109,我正待發怒,想到自己剛結了的罰單,隻得忍了。

有過的兩天,我收到創紅燈的照相自動寄來的罰單,上麵是先生的名子,我大怒,撕開信一看是自己開的那部車,隨偷偷地收下了,寫張支票寄去。

想想這一個月來連著三起和交通有關的事兒,為之損失近$500, 不禁心痛。但又一想,也許是老天在提醒我,Slow Down, Slow down, Take Care, Take Care!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