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克遜法官目前是聯邦上訴法院的法官。她是哈佛本科加哈佛法學院畢業生,符合美國大法官對對出身的苛刻要求。現任的九名大法官中,有八人曾就讀於哈佛或耶魯的法學院,隻有一名女性大法官不是這樣(部分是因為政治因素)。
為啥會出現上麵的情況?因為法律界非常“勢利眼”,尤其是對大法官的人選。比如能當大法官的,必須以前在美國最高法院當過“學徒”書記員 (law clerk)。每年約有 36 個 Superme Court Clership 位置,大約有一千名申請人。這些向美國最高法院申請書記員職位的申請人,大多數人都擁有一流的學術背景。 那麽這 36 位晉級的”選手“如何脫穎而出的呢?
他們應該在聯邦法院某些著名的法官手下當過 law clerk,而這個聯邦法官應該跟某大法官的關係很鐵,屬於 feeder judge:類似 IVY 的 feeder school。
下一相關的問題是:誰可以去 feeder judge 手下當 law clerk 呢?同理,也是看關係。你懂的:看出身!所以不要被耶魯法學院那可憐的 畢業生畢業後去 BigLaw 的比率所欺騙,因為最好的耶魯法學院畢業生的目標是去當 law clerk,而不是直接去律所賺錢(燕雀 和 鴻鵠 的差別)。
耶魯法學院和哈佛法學院每年送到聯邦法院當 law clerk 的人數都是最高的。於是後來成為贏得 Supreme Court Clerkships 位置的哈佛、耶魯法學院畢業生,也是最多的。那麽最後順理成章,最終當上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也大多是耶魯法學院和哈佛法學院的校友。
裙帶關係太明顯了。校友幫助,傳幫帶、根紅苗正起了重要作用。所以,在傑克遜大法官上任之後(這幾乎毫無懸念),亞裔還要等很多年、才能複製她的成功:亞裔當聯邦法院 law clerk 的人數少(從耶魯法學院和哈佛法學院畢業的華裔大多去BigLaw);當美國最高法院law clerk 的人數就更少了。
SWE 的成功,間接地導致能夠爬到大法官位置的華裔人選減少。所以紫檀不滿傑克遜法官這個人選的 ID,可以先問自己:如果我孩子考上耶魯法學院和哈佛法學院,我會鼓勵他去聯邦法院當”窮“ law clerk 嗎?然後再問問自己:如果我孩子選擇職業道路,是挑法律?還是挑 SW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