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國夜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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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國家遊行示威者的權利

(2022-03-27 21:07:14) 下一個

           西方國家遊行示威者的權利

近期加拿大卡車司機遊行示威活動引世人注目。在西方國家,遊行示威者有什麽法律保障的權利呢?

在不影響車輛和行人的通行的情況下,在公共場所如街道、人行道和公園舉行遊行示威,不需要得到.事先批準;在其它公共場所如政府大樓前的廣場,遊行示威基本上不會受到政府幹涉,隻要不堵塞大樓的出入口和影響其功能;在私人財產範圍內,必須遵守主人的規定,政府通常不會幹預。在公共場所,任何人都可以攝影和錄像,包括政府大樓和警察;在私人財產範圍內,必須遵守主人的規定。沒有搜查令,警察不能查看照片和影片,也不能沒收和刪除;如果攝影或錄像確實影響了警察的合法行動,警察有權要求停止攝影或錄像。

反示威遊行者有同樣的權利,警方必須同樣對待。警方將兩者隔離,但必須允許他們可以看到對方,聽到對方的聲音

遊行示威需要得到政府(一般是警察部門)事先批準的情況:堵塞交通或關閉街道;使用擴音設備;人數超過公園和廣場的容納規定。警察部門不得利用這個申請程序,來防止一場遊行示威的舉行。即使示威遊行在公眾中存在爭議,或在社會中不受歡迎,這個申請也不能被否決,以前美國三K黨遊行即是這樣的例子。如果申請程序需要交手續費,申請者不能負擔這一費用,也可以申請豁免。

強行解散一場示威遊行的前提條件:這必須是執法部門的最後手段,清晰地顯示出失序、騷亂、幹擾交通和危害公眾的行為。強行解散的命令必須保證充足的撤離時間,設定清晰、無障礙的撤離路線,並指出不遵守命令後的後果(逮捕或控以罪名)。

如果被逮捕,有權力問當事警官,為何原因;也可以對警官說,自己想保持沉默,立即需要一名律師;當與律師通話時,警官不允許旁聽。在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不要說任何事情也不要簽任何東西。如果警察懷疑有武器或逮捕時,會進行搜身。永遠不要同意搜身或搜查隨身物品;如果同意了,上法庭時,就會對自己產生不利影響

如果覺得自己的權力受到警察的損害,可以:寫下所有信息,如警官的警號,警車的號碼和所屬單位;提供目擊者通訊信息;自己傷情的照片。根據上述資料,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書麵投訴。

在我們這兒,遊行示威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了。大部分遊行示威是表明自己的態度,引起公眾的注意,如反種族歧視運動、黑人平權運動(我不喜歡用黑命貴這個詞,中國保守勢力的翻譯,扭曲了運動的性質)、反性騷擾(米兔MeToo)運動、同性戀運動、環保運動等;一部分是有訴求的,例如要求漲工資、保護自己的權益,例如我們剛來溫哥華不久,就遇到了教師和警察的罷工(當時為加拿大同行工資最低的。10%罷工,90%堅守崗位),以及這次口罩、疫苗等。還有針對國外(包括中國)的方針政策,如果在我們這兒,看到車輛上“支持農民”的貼紙,不要以為替加拿大農民說話,其實是在抗議印度政府的政策,減少對農民補貼。據我所知,這些活動都是和平的,沒有發生騷亂。騷亂有一次,即2011年,在冰球職業聯賽決賽中,溫哥華加拿大人隊輸給了波士頓隊而引發一場大規模騷亂,經濟損失(塗鴉、搶劫商場、縱火等)近420萬加元。事後,對301人進行了887項起訴,274人認罪(處罰輕一些)或判有罪,最長刑期17個月。球迷騷亂不算示威遊行,但是對遊行示威中的違法行為,其判罰結果可供參考。

這次卡車司機的抗議隻是無數遊行示威中的一次。在這兩年疫情期間,卡車司機挺辛苦的,保障了物流的暢通;政府根本沒有要求任何防疫措施,如隔離期等;現在疫情快要過去了,omicron又像一場流感,政府卻來這麽一招,就像似過河拆橋,任何人都是會為此生氣的。我以為與大多數示威一樣,隻是表明態度而已。畢竟,雖然46%民眾表示同情,三分之二不支持這一活動,由此民意基礎,政府處理此事,就有了底氣;美國過關,也有疫苗要求,光抗議加拿大政府是不夠的;與加拿大其它人一樣,90%左右的卡車司機接種了疫苗,可以安排未接種的司機跑國內線路,完全有後路。

最開始的萬人周末示威是工會組織的,星期一即減少到400多人。最初有鳴喇叭、阻塞交通等擾民行為,但不是大問題;這幾天隨著反疫苗人士的加入,對邊境的堵塞明顯是違法了,估計民意會直線下降,如果工會還支持此一行為,是不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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