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羅馬的詩篇
書寫在百年之前
是拉丁的古語
演繹停留在昨天
是舊的和新的
沒有相約
卻在相見
有些文字 已經沉澱
有些故事 等待明天
有些書本 貼上標簽
有些時光 化為碎片
有些讀者 還在悉心挑選
有些 有些
仿佛在拉我
陷入這茫然的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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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澄清啊,我在視頻裏盜用了別人的兩張照片。我既然不是什麽大家,就不得濫用藏書這個詞。要看書,不藏那就得借,或者自己收。
記憶裏,我最早看書是在離我家走路不到幾分鍾的電影院門口,有個小人書攤,看一本,一分到幾分錢。我很浪費,好像記得別的小人書都不看,每次都是去看哪吒這本小人書。我還記得這本書總是放在最底下倒數第二格。哪吒不知道被我看了多少遍,那個老爺爺這麽巴巴的賺了我多少血汗錢。現在想來,小孩的我,該多麽崇拜英雄主義和浪漫主義啊,寸步之間,幾分錢就能觀賞到一個小孩的神話。
來到北美,才知道原來舊書其實有一個巨大的市場。第一次買舊書,卻是因緣巧合。我剛剛買了自己的車,無聊加興奮,到處晃,晃到了一個我們學校英文係的退休老師的yard sale,在自己家門口擺攤賣書。那是一個周末初夏的早晨,陽光在我的身後。那位慈祥的老教授眯著眼睛對著我,(不排除慈祥是假的,他可能是個考試關門高手)告訴我就都是五塊一本。我可是真高興,這個價錢,當然要買最厚的吧。於是搬了兩本最厚的書回去,基本上沒怎麽看。但是每次搬家,為了紀念的緣故,這兩本都舍不得扔掉。但是我後來也因著搬家很頻繁的緣故,深刻的明白了書非借不能讀的道理。搬家裏麵最不劃算居然是書。每一箱子,都是死沉!最沉重的是,在未來的歲月裏,也不大會有時間來拆箱子看它們。
後來有了娃。因為搬家太多,我慢慢變成了一個奇懶而且蝸居的懶人。溜娃,帶她們去別的地方都是義務加無聊,但是帶她們去看書倒是比較有主觀能動性。所以barnes noble是她們喜歡的地方,有吃有喝還有的玩。圖書館是我更喜歡的地方。我也就發現了圖書館賣舊書的攤子,的確是個收書以後再扔書也不可惜的好地方。
再後來新冠就來了。既然不能出門看書,咱就在網上買舊書吧。我居然在網上看舊書發現了一個非常特別的好處。這個好處就是,對於比較經典的書,點擊的時候可以看到以前很多版本的各樣書皮畫。看這個,比看書本身不見得不好玩。書的作者是什麽口味和以前的作者是什麽口味,在書皮畫裏,隔著時間的印子,向你絲絲湧來。
書非借,不能讀也。而舊書對人講的故事,在書裏麵,也在書外麵。
更新換代最快的書是計算機方麵的。 常常是公司買的。
人生一大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