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道歉,我是個喜歡唱反調的主啊,就和你討論討論,若和你觀點不同,你別生氣
”所以,人討論某一物,實際上是在討論它的名和實構成的體,這是因果討論的一個隱含的假設。“ 沒有思考的物,都是在這個後來的框架的,馬或者白馬,就是這樣可以解釋,這些都在”物“這個格位上。但是對於人本身來說,這個名和實就不存在非常直接的關係了,在信息時代,這個關係就可以得到了最直接的驗證。
隔壁老王,是個相妻教子的模範丈夫。但是他在網上和別人網戀啊,成為事實的精神出軌。不管我們如何去認知老王的肉體,膚色,種族和他的精神 (精神相當於馬的白色),那麽人群就自動的劃分為了兩類,一個是認識他老婆的和老王的這個精神麵目的,一個是認識他的網上情人的和老王的那個精神麵目的。那麽人到底怎樣能夠認識別的人,別的人也是世界的一部分呢
所以,對於人這個格而言,那麽”名“其實是一個矢量,它在指著人的不同時期或者同一個時期的不同精神麵貌。因為”名“是一個稱呼,”名“是被認識老王的人來使用,老王不需要使用老王這個“名”。所以”名“其實是完全不能被老王的朋友來沒有誤差的來指向這個“名”所對的老王的”體”。
怎麽解釋這個概念的偏差呢?西方宗教提出了一個三位一體的概念,這個概念就是第一體係和第二體係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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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打個岔:)拿了博士的科學家都被語言定義成為哲學博士,在英文裏,哲學家是個前置定語, Dr. Yang ,Doctor of Philosophy. Yang, 哲學家楊是楊。 但是到了中文,我們說,楊博士,楊成了前置定語,楊就是哲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