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家壇看到人推薦這本書, 結果圖書館的hold排長隊, 等了兩個月,看完明白了怎麽會這麽多人追看:故事,人物和場景都引人入勝兼具獨特性, 是那種讓人讀起來就放不下的小說 - 好幾天直讀到深夜(對我是稀罕事)。此外也理解了為什麽別人推薦時,不透漏情節,那真是一個讀者對其後讀者的善意:被遺棄的沼澤女孩怎麽生存,成長,學習,思考,在自然裏獲得慰藉,嚐試愛與被愛,對付身體的本能,成謀殺嫌犯,辯護,到故事結局最後的謎底呈現,都是令人驚異的過程,不預知情節最好。
作者是以沼澤地為家的生物學家,於2018年69歲出的這本書,也隻有這樣的背景能寫出這樣的故事,普通人都不知道夏日螢火蟲的浪漫場景下,暗藏殺機。各種雄性動物如何求偶-女主的爸爸,不成事,酗酒加打老婆孩子 - 怎麽騙到小康人家能讀詩繪畫的好女兒,雄性在不同雌性間轉換-男性從一個女人到另個, 雌性動物什麽極端情況會棄養幼仔-女主媽媽如何棄家出走,某些動物如何殘酷對待同類 - 社區,教會,道貌岸然的成人和天真爛漫的孩子是如何對待被遺棄的女孩,某些雌性昆蟲如何同時獲得交配和食物,那些微小美好的生命 - 每個貝殼裏麵都住著一個, 動物的等級結構 - 法庭上各種角色的結構等等,都自然地融合在人物,故事和思考中,同時為人性和動物本能,提供了另一種有趣又廣闊的視角。
兩位男主: Tate如何跟隨內心收獲愛,又如何在摯愛和遠大前程之間選擇。為什麽人非要到千帆閱盡,才懂弱水三千中隻需一瓢?Chase試圖樣樣兼得,在女主自然的野性下表麵收斂,最終被自己的本能所累送了命。他是否有部分真情意,不然怎麽會始終戴著貝殼項鏈?
Owens畢竟非寫作出身,有些細節設置流於表麵,比如牧師太太對沼澤女孩直接的歧視 (有點狄更斯小說了,但故事是上世紀中期的美國),比如整個白人社區對沼澤女孩的排斥,唯一對善良黑人夫婦相助(膚色臉譜化),但瑕不掩瑜,覺得Owens有點像《Gone with the Wind》作者,一生成就一本書。亦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