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WXC看到一則笑話 (https://bbs.wenxuecity.com/myhouse/14307028.html)。 網上都說瓊瑤被平鑫濤騙了,和這個笑話是差不多的邏輯。
先說平,婚內出軌,他是個渣男無疑。前妻是最大的受害者。
瓊瑤被有婦之夫追求,不是她的錯。但是有兩件事,讓人困惑。一件事是瑤對平的前妻說,可以三人生活在一起。這讓人懷疑她對平的感情。真實的男女之情一定是排他的。
第二件事是瑤不允許平參加他孩子的婚禮。人都有私心,談不上對錯。這至少讓她失去了平的信任。平不可能再相信瑤會在他死後,公平對待自己的孩子。
關於財產分配,網絡上的觀點,完全忽視了平的前妻。平婚內出軌,按世俗慣例,應當淨身出戶。如果其它原因導致夫妻分手,平應當與前妻和孩子平分財產。夫妻倆加三個孩子,財產平均分五份,平得一份。
瓊瑤與平鑫濤可說是生意上得夥伴,互相成就。做為生意夥伴,如果分財產,可以按貢獻分,也可以按股份分。隻是平手中的股份,本身不屬於平,而是屬於前妻和那三個孩子。平將前妻和三個孩子的股份,掌握在自己手裏做商業運營罷了。平在最後,還是良心未泯,將本該屬於前妻和三個孩子的股份,歸還。
瓊瑤與平鑫濤一起生活了幾十年,既是互相成就的生意夥伴,也是愛人。他們之間應當也是有感情的。隻是在告別人世的時候,必須對孽債有個了結。結局是平衡各方利益的妥協,沒有大的出格。
做為正常夫妻,不論原配,還是重組家庭,財產分配的基本原則是平等對待每一個家人。在瓊瑤與平鑫濤相繼離世後,四個子女平分一共八十億財產,是相對公平的方案。最後的結果接近這個理想的公平方案。隻是平鑫濤不相信瓊瑤會公平對待繼子女,沒有經過瓊瑤之手,將五十五億財產,直接分給自己的三個子女。隻是由瓊瑤將二十五億財產,分給瓊瑤親生的孩子。
瓊瑤最後選擇自己的方式告別世界,這非常讓人敬佩。瓊瑤與平鑫濤,一代傳奇,活得燦爛,死得壯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