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聊天,她剛跟前任分手,他已經開始糾纏她的家人,弄得她很難堪,不知道怎麼去處理這些問題。她說他的不滿,是因為分手是她先提出來的。她對分手很決絕,不容商量且沒有餘地。
西方的心理學好像有一句話,說在情感的世界裡,愛與恨隻間隔著很細的一條線,似乎相愛之後,一方可以馬上由愛轉恨,天經地義。和男生聊這些,感覺這是很常見的事- 分手後隻有一個人難過是不夠的,一定要窮盡心力,要對方遭受到更多的痛苦作為懲罰才行。
我告訴朋友,你那時的所作所為,也讓我覺得委屈,傷心和憤怒過,有段時間,不被你影響我的心情,也曾是我每日必做的最艱難的功課。
隻是我仍然不理解這些,因為我認為,若我真的愛過,那很細的一線所間隔的,不會是愛與恨,而是愛與離開。
哦,我愛,我不是說我是個多好的人,但是我對你的愛,一定比你愛我更真心。在一起的時候誰有負與誰,在分開之後已不再重要。而分手以後,即便做一些可以傷害你的事,不過是舉手之勞,我依然不會去做,因為我還是比誰都更心疼你。雖然從此我們已是路人,我仍希望你過得好,不同的隻是,守護你,已經不是我的責任了。
可是,我沒辦法和朋友解釋,當初愛你是對的,離開你也是對的。還有,在那很細的一線之間,我雖然選擇了離開你,我卻沒辦法駕馭我愚鈍的心,它還是在乎著你的悲喜,沒有任何你對我的傷害,可以改變它的決定。
我的心還說,如果今天你仍然可以傷害到我,或者是因為我不夠強大,或者是因為我還是不夠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