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基因決定很多體質和器質方麵的特性。這裏所說的基因單位,不是單指一個基因,很可能是多個基因的組合。因為隻有很多基因才能演變出更高倍數的基因組合,組合基本決定體質和器質(肌體)的狀態。
這些基因組合的不同值,決定一組動物肌體的狀態。所以在整個物種紛呈各種肌體狀態。某種肌體狀態應該占大多數。但是不乏極少數的肌體狀態的存在。舉例說明,狗和狼,就馴化可能性而言,在他們共同的祖先群體中,一部分是易於馴化的,一部分是不易於馴化的。很少很少一部分是自己狂躁,很容易就死去的。
易被馴化的一支和人類合作,結果在人的群體生活中,留下的一支,大部分個體具有狗的特性。但是在狗這一分支裏,時不時的也會出現瘋狗性格和難以馴化的個體。這一小部分,如果不是環境讓它們無法度過繁衍期,個體差異應該是一直會出現的。如果環境不允許,就會滅絕。
不易被馴化的一支,在野外生存,變成了狼。基因組合分布在狼這個物種裏,應該大部分是導致狩獵,不被馴化的特征。但是也有少部分個體,會繼承狗的特性。這少的一部分,如果外界條件允許它們維持這種特性,也還會在狼這一物種裏麵一直存在下去。
同樣的一組基因的“值”,在不同的物種中的比例差異,應該是在曆史進化環境選擇的結果。我們體內的基因,從整體而言,實際是記錄了人類整個進化的過程。就個體而言,隻是一個個體的表現,是無法呈現所有的可能的性格的。
對於個體差異,我覺得是永遠無法找到相應的基因去解釋的。任何結論的可信度也隻有0%或者100%兩種情況。所以在數學中,把它看成隨機的,是符合客觀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