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歸國家所有,農民承包經營。有經營權,沒有所有權。
這個是鄧小平的農村經濟改革的產物。
這個看起來很先進,但是其實卻是古代玩過玩剩下的東西。
在日本,公元646年,日本大化改新的時候,就是實行的這個製度:
1. 班田製規定土地國有,
2. 六歲以上之公民,男子每人授田十一公畝,女子則為男子的三分之二,謂「口分田」,
3. 官員依等級另有授田,至於官奴婢與私奴婢亦各有授田。
4. 每六年進行一次統計同授田。
5. 人死了,田地歸公,沒死就歸你用一輩子,田地終身受用,並負擔交租,死後官府收回土地。
而基本是同時期的中國北魏,以及後來的隋,以及唐的前期,也是實行這個製度:
1. 土地共有
2. 露田(口分田):男十五歲以上給四十畝,女二十畝,奴婢也可以有露田,死後把田地還給官府。
3. 桑田(永業田):給男人一人二十畝,作為自己的財產,不用還給官府,但不可買賣。
4. 政府向農民分配一定數額的露田,農民年滿66歲或身死後須將田歸還官府。
露田隻能種植穀物和桑麻,不許栽種樹木,並不許買賣。
5. 受田的農民每年必須繳納一定數量的租粟、調帛或麻,還必須服徭役和兵役。
6. 地方官吏按品級授給公田。
看起來比起鄧小平的農村經濟改革,一點都不差啊。
後來這種看起來很有道理的土地公有製度是怎麽失敗的?
都是官府玩壞的。
1. 不是收租嗎?那就拚命收,稅收過重,種的田不夠交租的,農民放棄土地逃跑。
2. 不是按人頭供給田嗎?官府可以造假啊。
3. 好田給誰,壞田給誰?那不是官府說了算嗎? 賄賂必須的。否則給你石頭田,一樣要交租。
4. 田是分了,可是供水灌溉誰來搞?以前是大地主的時候,大地主搞,現在大家分了田,誰會為大家去搞灌溉?
5. 誰來開荒地?不是田都是國家分配的嗎?我吃多了才會去開荒地。
6. 當官的利用權力,搞假人口占據了大量土地,剩下的國有土地不夠了。
搞到最後,就散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