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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落後的真正原因

(2024-10-12 07:01:40) 下一個

盡管長時段中印度的落後有文化方麵的因素,但是自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印度落後於中國的差距拉大了。可見就製度方麵而論,印度經濟中的積弊也的確甚多,這也是包括多數印度學者在內的學界公論。

當然,對於積弊何在,國外的主流看法卻可能與國內的官式說法相反。獨立後的印度長期實行所謂“尼赫魯式社會主義”,前蘇聯一直把她定義為“已經走上非資本主義發展道路的國家”。加之該國實行聯邦製,各邦各自選出的政府有左有右,擁有相當大的自治功能,選擇的發展模式也差異很大。像喀拉拉邦、西孟加拉邦等地長期是共產黨執政,就更難說是“資本主義”了。

一般地講,印度的“社會主義”也屬於民主社會主義或社會民主主義。但是與瑞典式的“福利國家”不同,後者以二次分配為特色,主要以高稅收高福利從私人經濟中抽取資源,以提供“從搖籃到墳墓”的社會保障,國家直接經營企業不是它的基本特征。而印度的“尼赫魯社會主義”政治上學英國搞憲政民主,經濟上卻不是學瑞典,而主要是學蘇聯辦國營企業。

原來印度的“國父”聖雄甘地雖然因主張宗教寬容而被印度教極端分子殺害,但他的經濟主張卻是極有印度傳統特色的:主張回歸自然,耕織立國,反對工業化,也對建立“現代強國”沒有多少興趣。但他秉性寬容,默許其門徒尼赫魯另搞一套。而尼赫魯是個工業化迷,一心要通過國家集中投資來趕超發達國家,把印度變成工業化強國。尼赫魯和英迪拉·甘地父女兩代(連同幾位過渡總理)執政37年,一直以“五年計劃”的方式搞經濟。而且好搞大型企業。因此印度經濟的產業集中程度相當高,很多基礎工業部門的生產集中於若幹大型國營公司。當然,作為憲政國家印度沒有沒收私人資本,私營工業一直存在並且有一定發展空間。但各基礎工業部門都是以國營占優勢的。例如鋼鐵工業,獨立以前隻有私營的塔塔鋼鐵廠,後來連續建起波卡羅、比萊、維薩卡帕特南、魯爾克拉等六大國營鋼鐵公司,控製了90%以上的鋼鐵生產。其中最大的波卡羅、比萊等廠都是蘇聯援建、按蘇聯的“馬鋼憲法”模式管理的。然而,有趣的是,雖然大鋼廠中碩果僅存的私營公司塔塔集團廠齡最老(1907年建),設備相對陳舊,產量在全印總產中也隻是一個零頭了,但它一直是印度鋼鐵業中“管理得最好的企業”,其效益比那些國營巨無霸都強,工人工資也更高。

因此印度的“社會主義”不僅如瑞典那樣具有分配意義,也如蘇聯那樣具有生產意義。就整個聯邦範圍而言,在90年代以前印度政治上固然是近似於西方的憲政民主,經濟上卻更多地搞命令經濟。國有企業比重之大、市場管製程度之嚴、外貿保護手段之多都相當突出。印度如今也在搞經濟體製改革,努力革除舊弊,實行市場化與開放式競爭,但其進展還不如我們。

當然,如今印度的市場化程度不如中國,但比起改革前的中國連農民養雞都被當作“資本主義尾巴”來割、農民興辦集體企業也被說成是“集體資本主義”的那個時代,印度再怎麽搞“尼赫魯社會主義”,其市場空間與經濟人的活力還是要大得多。為什麽當時的中國官方仍然能夠以印度為墊背的來進行“比較”呢?盡管如前所述,那時的中國經濟是否真的比印度好,實在大可懷疑,但是無論如何,印度經濟那時也並沒有明顯勝過中國,至少不像亞洲小龍以至巴西、墨西哥等國家當時那樣,其繁榮與中國的凋敝形成那麽鮮明的對比,否則當時的中國官方也不會老拿印度做“比較”的墊背了。

其實80年代初中國經濟改革政策部門一個代表團對印度進行訪問考查後有個內部報告,其中的基本結論是:印度的私營企業比我們中國的企業搞得好,但是他們的國營企業比我們的搞得差。這個說法很耐人尋味。

大家知道,80年代初中國的工業正處於“喬廠長上任”時代,那時工業還是國營的一統天下,私有化還沒有起步,但是文革的大轟大嗡已經結束,“修正主義”(不是資本主義也不是“市場社會主義”,就是當時蘇聯的那一套)上了台,實行了或者說恢複了蘇式的“勞動紀律加經濟核算”企業管理製度。而這樣的國企盡管不如印度的私企(實際上也就是計劃經濟不如市場經濟),但卻比印度的國企強——實際上也就是蘇式的國企比“民主社會主義”的國企強。由於當時印度的私營工業比重不大,所以印度的國企比中國的國企搞得差,就成了問題的主要方麵。

“民主社會主義”至今仍然是既反對蘇聯模式又不讚成資本主義的許多好心人向往的東西,說它還不如蘇式企業可能是一個煞風景的觀點。其實筆者對民主社會主義的人道理想也是心向往之,但是如果把人道、平等這類價值判斷放下而僅就企業管理而論,“民主的國營企業”在效率上的確是經常既不如私營企業,也不如“專製的國營企業”。

仔細想想,這道理其實並不複雜:企業不管國營私營,它的運轉要能夠理性化,就必須有某種約束機製,即科爾奈所說的“預算硬約束”。在契約式的資本主義企業中,資方與勞方是利益有別的主雇關係,雙方通過博弈而形成一種約束機製:資方不會貪汙(企業是自己的,他貪汙誰?)而工人不會“偷懶”。在“專製的國營企業”中,管理者與勞方不是主雇關係而是“主奴關係”,前者隻對上而不對下負責,雖無積累激勵,卻有升遷激勵,也可能從嚴治廠而實現理性管理。在產權明晰的全員股份製企業中,經理與工人除了主雇關係外作為股東還共同對企業負資產責任,約束機製更是雙重的了。然而在“民主的國營企業”中,管理人與工人既非主雇關係也非主奴關係同時又無資產責任,理性約束機製因此很難建立。相反卻容易出現不顧企業利益的雙方“共謀”。管理者既不像資方那樣把企業作為自己的產業來用心打理,又不能追求升遷而無視工會與“工人民主”的意向扮演技術官僚的理性專製角色,於是短期行為、“內部人控製”、經理“討好”工人、雙方都吃企業坑國家之類的積弊便難以避免。

實際上,這也是西方民主國家“國企病”的一個重要因素,盡管工業文明的高度發達形成的許多行為規範使這些國家的國企病不像“印度病”那樣嚴重。因此,我們也可以理解,何以中東歐轉軌國家在民主化以後不管是左派還是右派執政,盡快完成國營企業私有化都成為一項迫切的任務——因為他們不像中國可以靠溫鐵軍所說的“奴工製優勢”來使國營企業雖不景氣但還能半死不活地維持。東歐民主化之後的國營企業,科爾奈所說的那種“預算軟約束”危機往往會比專製的舊體製下更加嚴重。即使在轉軌前,相對而言專製比較寬鬆的波蘭,其國營企業狀況也明顯不如昂納克統治下更為專製的東德,盡管波蘭的經濟學在東歐是水平最高的。實際上,中國“動亂”時代的企業管理混亂也有類似原因:盡管“動亂”既非憲政民主更不是“經濟民主”,憲政國家“民主的好處”根本無從談起,但是“民主的壞處”,或者用學者的行話說,“過度參與造成的交易費用劇增”卻毀了企業,大轟大嗡之下正常的企業管理無法進行,規章製度都成了“管卡壓”而被廢除,其後果是眾所周知的。

東歐民主化之後,這些國家的國營企業,尤其是大型國企,都不同程度地出現工會勢力強大、經理權力削弱、企業管理困難、財政狀況惡化等問題。麵對這種情況,即便你在理論上如何反對“休克療法”,讚成“漸進改革”,在實踐中也往往不由自主地希望快刀斬亂麻地解決私有化問題。而的確,像波蘭這樣的國家,在私營企業裏工會漫天要價的情況就大為減少,甚至許多企業在私有化之後,工會運動竟然被主雇關係中個人化理性化的討價還價所取代,出現“工會消亡”現象。團結工會這樣當局當年嚴厲鎮壓都未能摧垮的力量,一旦上台掌權就氣數已盡,很快走向瓦解,在經濟轉軌進行到如今後已經沒有多大影響了。

事實上,印度(在更大程度上還有孟加拉)如今還是工會、農會乃至形形色色的公民維權組織極為活躍的民主社會。我們這次盛會也充分體現了這個國家裏“公民社會”力量的強大。印、孟如今吸引外資都不容易,雖然他們的勞動力不可謂不廉價(據了解,在浦那這個地方,印度最好的私營企業塔塔公司汽車裝配線上的的工人平均月薪為270美元,而浦那普通勞工的月薪更僅有45美元左右——至少今天中國的勞動力價格已經比他們高。但是印孟的工會農會可是不大好對付的,“便宜但不聽話”的勞動力未必能使外資感興趣。相比之下,中國沒有真正的工會,政府,地方政府眼裏除了上司就隻有老板,工人的服帖天下無雙,天下哪裏有這麽好的“投資環境”啊!

因此,民主社會主義作為一種人道理想雖然仍會有生命力,但在沒有更可行的製度安排的情況下,“專製社會主義”、民主資本主義,甚至專製資本主義的“可行性”都比她要大。自1947年獨立以來就確立了憲政民主製度的印度當然不可能轉向專製社會主義或者專製資本主義,因此從民主社會主義轉向民主資本主義大概就成了她唯一的選擇。但是民主製的悖論就在於:雖然“民主製下的國營企業”比專製奴工製下的國營企業更加急需改革(僅就經濟效益而言),可是偏偏它也最難改革。因為“民主分家”的討價還價多,“交易成本”要比強權之下的“掌勺者私占大飯鍋”式的改革大。專製國家可以駕輕就熟地把“社會主義原始積累”變成“資本主義原始積累”,它昨天可以運用強權不受製約地化公為私,今天就可以同樣運用這個條件不受製約地化私為公。它可以把工人說攆走就攆走,土地說圈占就圈占,公產說給誰就給誰,民主國家可沒這麽容易。

東歐轉軌之難是如此,印度從“民主社會主義”向民主資本主義轉軌也是這樣。印度轉向市場經濟的改革說說也有多年,真正起步是在80年代末的拉·甘地時代,而最近十年才真正出現實質性突破。雖說比中國改革晚,然而印度“尼赫魯社會主義”舊體製中保留的市場成分本來也比改革前中國毛式社會主義要多,改革基礎還是有的。但這種改革不僅要麵對印度傳統中前述的一些慣性阻力,更要經過社會各階層各利益群體的反複談判,因而難免舉步維艱。就在前年(2002年)4月,以孟買為中心就曾發生全印一千萬工人反對經濟改革(主要是抗議“減員增效”和拍賣國企)的大罷工。

當然,民主國家“吵吵嚷嚷分家難”既是一種難以避免的製度宿命,但同時也並非沒有積極意義。充分的討價還價雖然不是“公平分家”的充分條件,但卻是必要條件。即便在談判實力與信息收集雙重不對稱的局限下最後的博弈結果並非“實質公平”,但是充分的博弈權利體現的形式公平仍然是轉軌後形成的產權結構具有公信力和道義合法性的基礎。而缺乏這種公信力的“掌勺者私占大飯鍋”雖然在強權與黑箱作用下可以較快完成原始積累,然而道義合法性的缺失將妨礙其進入正常的交易與配置機製,而一旦強權動搖、黑箱打破,這樣的原始積累很容易引發清算情緒乃至引起社會動蕩,那時“製度變遷的總體成本”恐怕就不會比民主轉型更小了。

而民主轉型雖然在一個時期需要付出較多的“交易成本”,但轉軌結果的公信力會使它具有較好的後勢。就印度而論,其經濟改革前期由於交易成本的增加並未很快表現出推動增長的效果。但是,從前年起,印度經濟已經開始明顯加速,去年印度的經濟增長率超過8%,股市市值增長七成,出口、投資、消費都出現強勁增長。許多觀察家認為印度經濟持續增長的前景樂觀。

 

 


作者:秦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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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4)
評論
sandstone2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小好人' 的評論 : 那是一個特殊的時代。
sandstone2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Firefox01' 的評論 : 嗬嗬。
小好人 回複 悄悄話 “喬廠長上任”, 一個時代!
Firefox01 回複 悄悄話 無可奈何花落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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