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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與以色列,真的是“農夫與蛇”嗎?

(2023-10-13 16:16:39) 下一個

駁幾個巴以問題討論中,最常見的謬誤。

各位好,連著寫了兩篇科普巴以問題曆史的稿子(《無休無止的巴以衝突,究竟是怎麽來的》、《哈馬斯,一個把“恐襲”作成“生意”的組織》),今天稍微休息一下,對連日來留言中最常出現的幾個問題進行一下答疑。一孔之見,未必完全正確,隻是說說我自己對這幾個常見說法的觀點。

巴以關係是“農夫與蛇”?

第一,是巴勒斯坦和以色列是否是“農夫與蛇”的關係。

在很多中國讀者的想象中,是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在二戰時期“好心收留”了在歐洲被迫害,無家可歸的猶太人,結果猶太人在戰後“鳩占鵲巢”,非要在原本屬於阿拉伯人的領土上建國。

這其實是一個因為對中東史無知造成的謬誤,如果你想徹底搞清楚巴勒斯坦這片土地到底應當歸誰所有,不妨看一下《耶路撒冷三千年》這本書:

如果你沒時間和精力把這本書啃完,聽我簡單給你總結一下。

這本書會告訴你,與地處東亞一隅,曆史上雖然曆經改朝換代、但能始終保持主體民族意識不變,所以特別強調“自古以來”這個概念的我們很不一樣。巴勒斯坦這片土地,因為處於“世界之臍”的位置,曆史上就被文化和民族迥異的各個民族所反複爭奪。若說“自古以來”,很多民族都可以在這片土地上自稱自古以來,又沒有民族可以完全在這片土地上自稱自古以來。

甚至連“巴勒斯坦”這個名字,其實也在同時嘲笑以色列和阿拉伯人對這片土地的宣稱所有權——在古希臘語中,巴勒斯坦的意思就是“腓尼基人的土地”,腓尼基人是世界已知的最早航海民族,也是教會整個地中海世界學用拚音字母的古老民族。但這個民族現在哪兒去了?

高情商的說,這個民族“匯入了曆史的長河中”,低情商的說,就是這個民族被後來民族殺光或同化掉了。

而給這片土地最終定下這個名字的羅馬人,是在公元8世紀的“阿拉伯大征服”運動中失去這片土地的。與其他任何一場古代遊牧民族征服一樣,8世紀的阿拉伯大征服也並非那麽溫良恭儉讓。我看過一則材料,說阿拉伯帝國在征服薩珊波斯之後,征服者砍下了其國王的頭顱,並在血泊中強奸了他的王後,薩珊波斯的最後一位王子卑路斯率部逃到了長安,他的後代就融入了中華民族的血脈當中。

要照著這個邏輯,我們今天是否也可以去聲索中東某些地區的主權呢?這當然是一個過於腦洞大開的聯想。

講這些事情,僅僅想告訴大家,阿拉伯民族從一個阿拉伯半島的邊緣小族,成長為今天中東占地最為遼闊的最主要民族,他們的征服史也伴隨著血與火,他們的領土也不是充話費送的,而是經過了非常殘酷的鐵與血的征服。

當然你如果把這話說給一些阿拉伯朋友聽,他們可能會怒,因為他們會覺得這些土地都是安拉應許並賜予他們的土地,所進行的征服都是偉大的聖戰……

但別人若再對他們進行同樣的事情,那不一樣,那就是“邪惡的侵略”了。

你看,宗教主義敘事別扭就別扭在這裏,它天生就是雙標且彼此不能共容的。

於是就有了現代意義上對十字軍東征一事“政治正確”的描述——一場對阿拉伯世界的無恥侵略。

其實在中世紀歐洲世界的敘述中,他們把十字軍東征稱為“光複”(Reconquista)。因為在阿拉伯大征服之前,巴勒斯坦地區是屬於羅馬帝國的,而羅馬帝國是以基督教為國教的。現在基督徒再仿照伊斯蘭教徒當年的行為,對聖地發動聖戰,收複他們之前的領土,這有什麽不合適的地方麽?

若按照“聖戰有理”的理論,你也說不出什麽不合適的地方——聖戰你打得,憑什麽別人就打不得?

隻不過近代基督教世界相比伊斯蘭教世界更早世俗化,歐美主流社會不再糾結這個事了,所以十字軍東征的定性,就依從依然在乎宗教敘事的中東國家的立場被定性為了一場“邪惡入侵”。

眾所周知,最終幫助伊斯蘭世界趕走十字軍的,是著名穆斯林英雄薩拉丁。

薩拉丁在巴勒斯坦這片土地上完成了一個前無古人的壯舉——他接受“伊貝林的貝裏昂”投降之後沒有對耶路撒冷展開屠城,而是將城中大部分的基督徒當做人質或者奴隸,索要贖金或者賣錢。這在今天看來也比較野蠻,但在那個念頭,相比耶路撒冷之前曆次遭遇的血腥征服來說,這已經算相當文明的了。所以薩拉丁確實是個英雄。

在近代阿拉伯民族主義興起之後,薩拉丁因為光複聖城的實際被從納賽爾到薩達姆的很多阿拉伯國家領導人奉為“民族英雄”,但頗為諷刺的是,薩拉丁其實不是阿拉伯人,人家是中東四大民族中的另一支庫爾德人。
而薩拉丁的庫爾德同胞在千年之後還被他的“崇拜者”薩達姆進行了蓄意的種族屠殺。這難道不很諷刺嗎?

但我還是建議你,不要跟一個阿拉伯人去爭薩拉丁的民族成分問題。

為什麽阿拉伯人喜歡將庫爾德人薩拉丁奉為他們的民族英雄?我不知你想通過這個關節沒有。因為薩拉丁到底屬於哪個民族,這對阿拉伯民族對巴勒斯坦和聖城耶路撒冷的主權聲索是十分關鍵的。

你算一下就知道其中的利害了——

如果把薩拉丁和其後的馬穆魯克王朝(馬穆魯克是“奴隸”的意思,指阿拉伯帝國時期曾經被奴役的突厥人、希臘人、斯拉夫人後裔)算在阿拉伯人的有效統治範圍內,那麽阿拉伯人對這片土地的統治能多四百年,且一直持續到土耳其人征服該地(1517年)之前。

可是,如果不這樣算,那麽阿拉伯人在十一世紀末十字軍東征時就已經失去了巴勒斯坦。從七世紀征服到十一世紀失去,中間也就占了四來百年的時間,且也是千年以前的。這個法理聲索權跟猶太人那個“此地兩千年前我們曾統治過”,也就是個五十步笑百步的關係。

而不管怎麽說,1517年以後,占據耶路撒冷和整個巴勒斯坦的,是奧斯曼土耳其帝國,土耳其帝國雖然接受了伊斯蘭教信仰,但從民族上論,他們是突厥人,阿拉伯人將他們被統治的這段時間稱之為“突厥桎梏”。
你感受一下這個詞的感覺,是的,阿拉伯人在近代這400年的時間內,與流亡的猶太人一樣,其實也是被統治民族。

不理解這段曆史,你也就無法理解為什麽阿拉伯民族解放運動會在近代爆發那麽大的力量——跟猶太人一樣,他們也是一個自己沒做主久了的民族。

總之,在一戰以前,包括巴勒斯坦在內的廣大中東領土,都是屬於突厥人建立的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的。

一戰中,英國派遣阿拉伯的勞倫斯,支援中東掀起了“阿拉伯民族大起義”,趕走了土耳其人。

但麵對戰後權力真空,當時處於部落階段的阿拉伯各方勢力無法有效的達成一致和妥協。最終奧斯曼帝國在中東的領土,在戰後被英法等國所“托管”——當然你可以說,這是英法帝國主義無恥的竊取了起義勝利果實。但現實就是,直到二戰結束前,在這片土地上說了算就是英國在當地的“托管”政府,而既不是當地土著的阿拉伯人、也不是在當地也有土著之後又逐漸增加的猶太人。

正好猶太人在那個時候掀起了複歸運動,耶路撒冷地區本來就有一批猶太人,他們又接引更多的猶太同胞“複歸”。

請注意這個過程當中阿拉伯人並沒有表現出多少“好心收留”,首先因為他們說了也不算,其次是因為從歐洲來的猶太人相對都比較有錢且有知識,到了巴勒斯坦地區以後買房買地、很多還成了當地的中上層,讓這片本就狹小的土地更加擁擠了。所以雙方當時就齟齬不斷。

與傳說中的“好心收留”相反,阿拉伯人曾施壓給英國殖民政府,要求英國殖民政府不要再接受外來的猶太移民。

為此巴勒斯坦當地阿拉伯人還在1936年就曾發動“大起義”,攻擊當地英國殖民政府、焚毀猶太人的住所、屠殺他們的民眾,場麵特別類似上世紀下半葉東南亞一些國家排華時的所作所為。

當然猶太人沒有我們中華民族那麽溫良恭儉讓,在受到攻擊之後立刻開始組織反擊,由此才誕生了被今天很多簡中互聯網大V津津樂道的一眾猶太恐怖主義團體。但你憑良心說,這些團體,他們的成立和報複平白無故嗎?到底是誰先動的手?

在當地阿拉伯人的不斷施壓下,1939年5月,英國發表了關於巴勒斯坦地區問題的白皮書,全盤接受了的阿拉伯人大部分要求。當時的歐洲正在成為幾百萬猶太人的墳墓,但英國竟然在這個時候規定,未來5年,到巴勒斯坦的猶太移民數量不能超過7.5萬人,超過這一數字必須經過阿拉伯人的同意。這份白皮書還規定許多地方的土地不能賣給猶太人,並承諾10年後在巴勒斯坦成立一個以阿拉伯人為主體的獨立國家。

所以在二戰爆發時就發生過這樣的事,載滿猶太移民的船本來已經到海法了,英國殖民政府在當地巴勒斯坦人的壓力下又硬逼著船再重新開回了歐洲,非讓猶太人重新投入希特勒的那個魔窟……

為這類王八蛋事兒,英國當時沒少受到譴責。

所以至少猶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間,並不存在誰“好心收留”誰的問題。截止到二戰結束前,這倆民族都是苦逼的被統治民族,這個故事裏沒有“好心的農夫”或“忘恩負義的毒蛇”,我隻看到了兩個民族,一個實在走投無路,為了躲避屠殺想要回到他們最原初的家園。另一個為了自身的宗教信仰和切身利益,死把著門不讓進,雖然他還沒有獲得這個屋子的產權。

你說這兩個民族孰是孰非?

我說,都對,都可以理解。但這裏隻有仇恨,沒有恩義。

二戰結束之後,為了調解已經非常尖銳的猶太人與阿拉伯人的矛盾,聯合國本來出了個方案,說要不然你們大路朝天、各走半邊,都消停點好了。

這就是著名的聯合國第181號決議,讓猶太人和阿拉伯人在巴勒斯坦分別建國。

但請注意,對當時這個地圖,是當地的阿拉伯人先對方案不滿意。

問:憑什麽啊,英國人當年說好了,他們走之後要把治權徹底交給我們,況且我繼承英國殖民政府的遺產,正兵強馬壯。咱倆憑本事開練!誰搶到地盤算誰的!猶太人都滾出去!

於是在1948年5月15日,在英國結束對中東委任統治,以色列宣布建國的第二天,埃及、外約旦、伊拉克、敘利亞、黎巴嫩外加巴勒斯坦本地阿拉伯人,綁在一塊組成“阿拉伯聯軍”對以色列宣戰,當時的外約旦國王阿卜杜拉更是豪氣萬丈的宣稱“猶太國作為一個非法國家必須在地圖上被抹去”,而他則打算強先於埃及軍隊占領耶路撒冷,讓約旦控製這片土地,成為統禦中東的“耶路撒冷之王”。

所以至少在第一次中東戰爭時,人家阿拉伯人的態度是非常明顯的——亂世英雄起四方,有槍就是草頭王。屁的聯合國文件,天下土地,誰打下來就是誰的!

那你讓以色列人能咋說?人家隻能說:好吧,你要戰便作戰,聽你的,誰打下來算誰的!

對此,後來當上以色列總理的梅厄夫人有句話總結的特別經典“如果他們(阿拉伯聯軍)放下武器,將會迎來和平,如果我們放下武器,將不會再有以色列。”

結果第一次中東戰爭“練”到最後,阿拉伯五國聯軍綁在一塊沒打過一個新生的以色列,聯合國劃給以色列的土地他們沒占到,反倒被以色列倒吃進去一口。

(注:這裏不要怪老美幫著以色列,阿拉伯聯軍背後當時也有英國的支持,聯軍的很多中層軍官甚至都依然是殖民時代的英國人,雙方背後都有帝國主義勢力。)

你自己要打,你又打不贏,你這能讓全世界咋說呢?願賭服輸懂不懂啊!

聯合國給你劃個邊界,你非說這邊界劃得不好,非要用你的彎刀重劃邊疆——結果跟人家比劃了半天,愣沒比劃過人家,然後躺地上哭雞鳥嚎的不算完,反咬對方一口“不遵守聯合國協議”……
咱不說別的,就作為旁觀的第三者評評這個理,世界上真有這種“好心的農夫”麽?

是誰不願“土地換和平”

於是就涉及到第二個問題,有人問,就算阿拉伯人當初做的過了點吧。以色列真想要和平,為什麽不能“退一步海闊天空”,你如今兵強馬壯,就寬宏大量一點,把吞進去的土地讓出來,拿土地換和平,不就的了嗎?

首先咱們得承認,猶太這個民族,確實不像我泱泱中華一樣,是什麽寬宏大量的民族,這確實是個非常精明而小氣的民族。

猶太人的小氣,在歐洲那是出了名的。對自己的利益斤斤計較,這本就是猶太人刻在其民族基因裏根性,要不然猶太人也不可能在傳統歐洲曆史上混那麽個守財奴、高利貸放貸者的形象,讓希特勒這種人有了可乘之機。

在以色列,確實有大量的右翼民族主義者就是覺得:土地換和平?憑什麽啊。曆次中東戰爭又不是我挑起的,每次都是你們先要打,打完了以後,我用戰士和遇襲平民鮮血換來了那麽點領土,憑什麽再送回給你呢?我看上去有那麽賤嗎?

比如以色列前總理沙龍,這老先生曆經五次中東戰爭,見證了包括他哥在內的無數戰友戰死沙場,你讓他怎麽不計較?

但是公道的講,在曆次中東戰爭打過之後。以色列人還真的不止一次嚐試過土地換和平。

比如與埃及和談,以色列讓出了他們曾占領的整個西奈半島,領土幾乎是整個以色列的三倍。

你今天倒滿世界打聽打聽,有哪個國家願意在軍事力量占據優勢的情況下,拿自己本土三倍的占領區去換個和平。你就知道當年以色列的決心有多麽大。

猶太人的確很小氣,但他們並不傻,更不狂,他們知道在阿拉伯世界無邊無際的包圍當中,想要求存,哪怕打贏了,也隻能“割地求和”,這是他們的宿命。

但讓了土地,必須換來相應的承諾才行。比如以色列把西奈還給了埃及,埃及就再沒與以開戰,這個買賣做的就公平,能長久。

所以哪怕是對巴勒斯坦,以色列也嚐試過土地換和平。

很多人都忘了,今天巴勒斯坦實際控製區,無論是加沙還是約旦河西岸,都是以色列在1963年的第三次中東戰爭之後已經占領、並徹底控製的區域。

1993年《奧斯陸協議》簽署後,以色列依照協議放棄了對這兩片區域的控製,允許巴勒斯坦人在該地區自治、獨立、建國。

很顯然,以色列是想複製他們當年與埃及達成“土地換和平”的模式,我給你土地,你給我和平,大家消消停停的湊合過算了。

可是拉賓代表以色列作出的這種退讓最初換來的是什麽呢?《奧斯陸協議》前腳一簽完,巴解組織中的哈馬斯立刻宣布不接受該協議,重申他們的訴求是“以色列作為一個國家應該在地圖上被抹去。”

這導致加沙與約旦河西岸在回歸巴解組織治下之後,立刻成為就近發動對以色列境內平民目標的恐襲策源地。拉賓的讓步最終非但沒有換來和平,反而給他的國民帶來了更近、更迫在眉睫的威脅,並最終被右翼民族主義分子所殺害。你讓後來的以色列執政者再怎麽去和巴勒斯坦談“土地換和平”呢?

我給你土地,你卻不給我和平,反而得到更高價碼,和更多的仇恨,最終你還要把我“徹底從地圖上抹去”才能罷休……

別說精明的猶太人了,這筆買賣,你倒給世界上的任何一個民族,有誰會願意做嗎?

死結究竟在哪裏

於是這就又涉及到第三個問題了,今天的“巴以衝突”不同於當年的“阿以衝突”,最大的死結在哪裏?

在於時至今日,巴解組織其實依然是一個“不可談判對象”。

請注意,我這裏說的“不可談判對象”,不是在指責阿拉法特或阿巴斯等巴解組織領導人對外言而無信,而是就算他們想言而有信、也對內說了不算。

巴解組織並不是一個政令統一的嚴密政府或黨派,而是一個鬆散的聯盟。阿拉法特和阿巴斯所領導的法塔赫在這個聯盟中隻擁有盟主的地位,而這個盟主地位甚至還不如《水滸傳》的宋江權威大——宋江一說咱“全夥受招安”,跟朝廷和了吧,底下好漢都表示“願聽大哥吩咐”,基本沒人造反。可是法塔赫在巴解組織中連這個權威都沒有,一旦它表現溫和,想代表整個聯盟與以色列達成讓步,一定會有比它更激進如哈馬斯這樣的組織,跳出來指責法塔赫“背叛革命”,進而取而代之。這樣和談的事情也就被攪黃了。

至於為什麽巴解組織內部永遠是激進主義正確,這其實是一個“廣場悖論”的問題——對於整個阿拉伯民族來說,巴勒斯坦這個地方是整個中東的中心廣場,在這個廣場上鬧累了、或者觀點不那麽激進的人,會自行“用腳投票”退場離開。但總會有新的、更加激進的人新加入到這個陣列中。長此以往,這個抗議隊伍會永遠保持激進的情緒。甚至做出越發過火的行動。

現在的巴解組織,其實就陷入到了這個怪圈中——法塔赫作為一個“鬧累了”的老組織,肯定明白與以色列開出的“土地換和平”是唯一的可行之道。可是一旦它要實踐這一點,它對巴解的領導權就會衰弱,甚至被哈馬斯所奪取。

最終巴解是“鐵打的組織,流水的派別”,真正掌握領導權的,永遠是一個不接受妥協、要打要鬧的極端派。

甚至哈馬斯這樣的派別,還會像這次一樣,刻意製造緊張局勢來阻礙巴解組織自身的正常化。這種情況下,你讓以色列拿土地換和平,請問怎麽談,和誰去談?

妥協、談判、“土地換和平”這些想法實現的前提,首先是談判雙方都必須是“可談判對象”,就像六十年代的埃以雙方一樣,彼此達成共識之後可以執行,互信才能夠達成。而巴以和談目前所處的階段,在這個基礎之前。

最後我們再來說一個很多人最容易犯的錯誤。

有人說:我不管那麽多!反正以色列是美國的鐵杆,就衝這一點,我們也隻能支持哈馬斯,不管他們做了什麽……

再說一遍,這是一種非常幼稚、違反外交常識的民間粗陋見解,它體現了基礎教育所應普及的邏輯素養在我國某些受眾那裏的失敗。因為一個最簡單的邏輯推理就可以看出這種思維的錯漏——

且不說國家目前對中美關係的定調還是“不破底”,就算我們真要和美國“必有一戰”,若秉承“誰和美國關係好,我們就支持其對手”的策略,最終將造成的結果是什麽?

結果就是美國將憑借其尚存的國際秩序主導地位,獲得優先的“盟友選擇權”。也就是國際上這些國家,美國會先扒拉一遍挑選盟友,把那些靠譜的、有實力、有道義優勢的國家都先挑走,籠絡進自己的陣營,然後再讓你從它挑剩下的那一堆國家裏去挑。

那樣的話,我們將陷入“在垃圾堆裏撿朋友”的尷尬當中,挑出來的朋友非但不能在關鍵時刻拉我們一把,反要在經濟和道義上都拖我們的後腿。最終搞一堆“不良國際資產”砸在手裏,真的對抗搞起來,對咱沒好處不說,光給咱掉鏈子,請問我們圖啥?

這就是一戰前德國和冷戰時的蘇聯都曾經陷入的外交陷阱,作為堅持和平崛起道路的中國,是不應該也不可能再陷進去的。

“寧吃好杏一個,不要爛梨一筐。”中美之間,即便存在外交上的“大博弈”,也應當是雙方對“優質國家”、“優質盟友”展開的爭奪。這樣我們即便不能將這些國家拉入自己一邊,也可以爭取他們在對華問題上保持盡可能的中立,為自身爭取更多的有利地位。

幸運的是,我國目前的外交策略正是走的這條道路,所以我們堅持中立的外交策略。這是因為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間,恩怨是非雖然難以論說,但有一點至少是肯定的——以色列至少是一個有現代國家架構、有相當國際影響力、可以進行合作或博弈的對象。法塔赫所領導的巴解組織,如果能成功完成統合與轉型,也可以成為合作和談判的對象。

所以我國的外交政策在這兩方之間尋求謹慎的平衡、並促和,這是絕對正確的。

但反觀哈馬斯,甭管它所喜歡炫耀的屠殺以色列平民的“戰功”有多麽“威名赫赫”,都改變不了這是一個今天拿了你的援助、明天就有可能朝你打火箭彈的極端組織。這樣的組織不僅對以色列,對全世界所有想要有個好的國家來說,都是“不可談判對象”,你現在為它加油助威,它將來得了勢,能念你的好麽?

拿攪屎棍,不要總拎著有屎的那一頭。

交朋友,不能從別人挑剩下的垃圾堆裏去找。

這個道理,我們的國家當然是明白的。可悲的隻是我們總有一幫“野生國際大師”,他們讀書不多、脾氣不少、本事不大、口氣不小,他們在指點江山揮斥方遒時,總是不僅忘了基本的人性、也忘了最起碼的外交常識。

你們清醒一點。

 

 


作者:海邊的西塞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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