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627)
2022 (1672)
2023 (1804)
浙江的小揚今年30歲,他和女子結婚有半個月時間了,二人是相親認識,婚後因沒有感情基礎的緣故,以至於感情非常不好,前些天二人因為一點瑣事發生矛盾,女子負氣離開了家,還向法院提出了分手,這讓小揚很是氣憤。
小楊告訴我們,他和女子的相親認識的,相識不到三天就領證辦了酒,屬於閃婚夫妻,結婚前至酒席後,二人之間並沒有什麽矛盾,但就在新婚夜當晚,他和女子大吵了6次!
眾所周知,新人在新婚夜當晚是要一起的,可無論他如何的請求和勸說,女子就是不讓他碰,連手指頭都不願意的那種,為此當天晚上二人從晚上10點多吵到了淩晨的5點鍾左右,而這段期間內,女子一共報案了6次,稱遭遇到了家暴。
因為報案這件事,他對女子僅有一點的好感消失了,之後的時間裏,二人一直處於冷戰之中,隨後女子於前日離開了家裏,一走了之不會,更是上訴法院要求分手。
麵對男子的不滿,女子小陳顯得很是激動,小陳告訴我們,她比男子大7歲,二人沒有一絲的感情基礎,從相親到結婚,二人在一塊的時間都超不過48個小時,因此她對男子始終有些抗拒的心理。
當天晚上,男子醉酒向她提出要求,她多次明確拒絕並表示等過一段時間,可男子就是不答應,軟的不行就來硬的,在短短的6個小時內毆打了她十多次,她經不起這麽折騰,所以才報案,而今她決意分手,其餘的不想多說。
女子這番話讓小楊無法接受,小楊坦言,他確實有動手,但隻是肢體上的接觸而已,並沒有拳打或腳踢女子身上任何部位,這一點警察局有備案。而今他不想跟女子爭論誰對誰錯,若是能過則好,不能過的話就退28萬彩禮錢。
最終,雙方不歡而散,女子小陳表示會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一糾紛,若是法院判決她歸還彩禮,她不會耍賴,小楊表示接受。(Z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