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豆腐釣魚

臭豆腐釣 魚=海 畔有 逐臭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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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男子酒後尋刺激,將女友送給好哥們行不軌之事,最終釀成悲劇

(2023-02-18 13:29:10) 下一個

俗話說:朋友妻不可欺。

這一句俗語已經是深入人心,大多數時候人們都是掛在嘴邊開玩笑,人們想要做到這一點其實並不是很難,隻要能堅守住自己的德道底線;然而人總是會高估一個人的人性,在這個世界上最經不起考驗就是人性。

另外一句俗語想必你也聽過: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黃某,江蘇無錫人,現年31歲;顧某,現年26歲;雖說兩個人有一定年齡差,但經常一起廝混,兩人是夜場認識的,後來一直都搭伴出入酒吧、歌舞廳一類的娛樂場所。

31歲的黃某不僅比他年長,還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出手也闊綽,顧某就圍著他轉,甘願成為了一個被呼來喝去的人。跟著黃某,顧某在酒吧也偶遇了數次豔遇,從黃某這裏嚐到了甜頭後,顧某更是死心塌地。

偶然一次機會下,黃某認識了顧某的女友小娟,小娟身材高挑,人長得也漂亮,黃某懷疑一定是顧某用花言巧語把她騙到了手,自從見過小娟之後,黃某就再也忘不掉小娟的一顰一笑。

黃某和顧某混跡夜場的時候,黃某總是有意無意會提起小娟,而顧某總是很不耐煩的說:那個女人一天到晚事還挺多,要不是看她長得漂亮早就把她甩了。

黃某算是摸清了小娟在顧某心裏麵的位置,黃某對顧某更好了,不僅請客吃飯,還介紹一些美女給他認識,顧某非常感激黃某,更是把他當成了自己的親大哥,就差把自己這條命交給他了。

眼看時機成熟,2021年5月30日晚上,黃某邀請顧某和小娟一塊吃個飯,顧某倒是沒有多想,小娟也勸過顧某不要跟黃某來往,但是顧某哪裏聽她的,本來她不願去吃飯,可架不住顧某的苦苦哀求。

在飯桌上黃某一邊誇小娟長得漂亮、身材又好,一邊給她灌酒,顧某沒有給自己的女友擋酒,反而勸小娟多喝幾杯。

小娟在兩人不停的灌酒下還是醉倒了,黃某又提出開車送兩人回家,又一塊將小娟攙扶到了房間。

黃某看小娟已經醉到不省人事就跟顧某提了一個要求,表示來玩一場“換Q”遊戲,顧某想起黃某身邊溫柔賢惠的女友,沒有絲毫猶豫就答應了下來。為了防止意外的發生,黃某還叮囑顧某要是這件事被發現,就好好勸勸小娟,顧某也答應了下來。

黃某沒有把持住自己和小娟發生了關係,中途小娟感到十分難受,很想吐,她艱難的睜開了眼睛看到了黃某的齷齪事,但她全身無力,也反抗不了。

次日小娟醒來要報警,顧某一直都在苦苦哀求,小娟算是看清了顧某當即分手報警;5月31日,黃某、顧某兩人都被刑事拘留。

兩人歸案後如實交代了犯罪經過,同時從小娟口腔、下體檢測出的不明液體屬於黃某,兩人涉及Q奸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Q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處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Y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Q奸論,從重處罰。

雖說小娟屬於醉酒的情況,不屬於暴力範疇,但屬於其他手段,在婦女沒有意識或者無力反抗的情況下,同樣以Q奸罪論。

顧某雖說沒有實施犯罪過程,但參與了犯罪的謀劃,作為一個成年人,他預料到了這種犯罪結果,但依舊希望並縱容它的發生,顧某私生活混亂,有違公序良俗,並且沒有保護好自己的女友,除了給予嚴厲的譴責外,應當按共犯處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檢察院Q奸罪依法對兩人提出公訴,此案已移交給法庭,目前還在進一步的審理。

人性之爭已經延續了幾千年之久,就連儒家內部也無法達成一致,儒家最初的主張是人性本善,古時的讀本開篇就有:人之初,性本善的觀點。

而荀子認為人性本惡,他認為人出生就跟動物一樣,靠著本能活著,並強調後天環境和教育對人影響力,荀子提出的“性善論”也成了後世一個主要論點。

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關於這點依舊沒有答案,但是後天的環境和教育確實會影響一個人,顧某、黃某兩人相互影響著,一步一步將心中的道德忘得一幹二淨,而等待他們的也將是法律的嚴懲。(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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