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同事不知情的情況下,他兩次偷配鑰匙進入其臥室安裝微型攝像頭,半年多來,錄下女同事300多條隱私視頻。11月8日,紅星新聞記者從錦江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理了該起案件。最終,偷安攝像頭的男同事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男同事偷配女同事家中鑰匙 臥室裏安攝像頭
2021年3月,張某借用同事王女士的公交卡,看到公交卡上掛有王女士的家門鑰匙後,張某心生歹意,偷配了一把。後來,張某又在網上購買了兩個微型攝像頭,趁王女士上班期間,用偷配的鑰匙開鎖進入王女士家中,將兩個微型攝像頭分別安裝在主臥床頭一側與主臥衛生間的洗手台下方,用手機app遠程連接微型攝像頭,偷窺並錄製王女士的隱私視頻,期間其還多次進入王女士家中為微型攝像頭充電。
2021年8月中旬,王女士在公司聚餐時談及發覺有人進入過自己家中,並發現了微型攝像頭的問題,表示發現後自己將攝像頭取下放在了茶幾上,張某隨即再次進入王女士家中將攝像頭取走。此後,王女士更換了鎖芯。
2021年9月,張某以借用指甲剪為借口,拿到了與指甲剪掛在一起的王女士更換後的家門鑰匙,再次偷配,當其又一次開鎖進入王女士家中意圖安裝微型攝像頭時,被與王女士同住的沈女士發現並報警,民警到達現場後在張某的雙肩背包中查獲兩個無線微型攝像頭及偷配的家門鑰匙,從其手機內查獲300餘條被害人王女士的隱私視頻。
法院: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提醒大家妥善保管重要物品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某多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且通過安裝攝像頭形式偷窺並錄製他人隱私,偷錄的視頻達300餘條,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權,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四條,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個月,扣押在案的微型攝像頭兩個、鑰匙一串、作案手機一部予以沒收,由扣押的公安機關負責處理。
法官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侵入”指的是未經住宅權人同意、許可而進入他人住宅。若打著好奇、解壓的名號行不正之事,必會受到法律的製裁。此外,務必妥善保管家門鑰匙等重要物品,切勿隨意交給他人,以免被不法分子趁虛而入。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 (Z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