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豆腐釣魚

臭豆腐釣 魚=海 畔有 逐臭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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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暢想】武鬆殺潘金蓮時,為何要撕開她的衣服?

(2022-03-04 18:15:41) 下一個

 

春天曬書時,把滿是灰塵的老書“金瓶梅”放在太陽下的桌上,又忍不住,再讀了些部分,又去網站查了些資料,居然發現許多新趣味出來:

1,武鬆殺潘金蓮時,為何要撕開她的衣服?

 

對於這點,很多人表示不解,覺得武鬆的正直都是裝出來的,要不然報仇就報仇,還非要撕破衣服作甚?

其實,武鬆這般做並不是為了羞辱潘金蓮,而是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責。

當時宋朝有著很完善的刑法,故意殺人是要償命的,而鬥毆殺人的刑法則相對較輕,武鬆撕扯潘金蓮的衣服,就是為了要製造打鬥的假象,以此來承擔鬥毆殺人的責罰。

而對於西門慶來說,麵對武鬆的報仇,自然也不會束手就擒,最終經過搏鬥之後,被武鬆要了性命。

這樣一來,武鬆連殺這些人之後,都屬於鬥毆殺人的範疇了,而不是屬於故意殺人了。

而後來朝廷對於武鬆的處罰也證實了這點,並沒有讓武鬆來償命,而僅僅是將他發配到邊關。

如果武鬆沒有撕扯潘金蓮的衣服,那麽就會被判處償命的處罰,武鬆即便報了仇也得人頭落地,這自然不是武鬆想要的結局。

由此所見,武鬆作為《水滸傳》重筆勾勒的人物,他並不隻是一位莽漢,而是有著大智慧的英雄人物。

 

2,武鬆在景陽岡喝了18碗酒,吃2斤熟牛肉,正常人的胃真有那麽大?

 

假酒嗎?哈哈哈。。。。。不然,它是有所說法的。。。。。。

首先從酒入手,我們都知道古代釀酒技術落後,無法釀造出高度數的蒸餾酒,就連蒸餾技術都是從元代才開始出現雛形(出自於元代《軋賴機酒賦》)。宋代的酒水全部都是自然發酵的米酒,度數不高,隻有十幾度,和我們平時喝的啤酒相差不大。

說完了度數我們再來說酒量,作者說的十八碗沒有問題,但是問題就出在碗的大小。筆者以宋代出土的文物,陶瓷酒碗為代表的。作為宋代普遍使用的酒碗,它遠遠小於我們現在吃飯的碗,和品茶的茶碗差不多大小。

在河南商丘出土的北宋陶瓷酒碗,口徑12.6厘米,高約4厘米,底部口徑是2.4厘米。我們可以使用圓錐體積的公式來計算其體積容量,那麽就是:v=1/3*(3.14*6.3*6.3)*4最後的數值為166毫升。

一碗的容量是166毫升,18碗就是18*166=2988毫升,大約3000毫升。而現在市麵上的一瓶啤酒大約為500毫升,也就是說武鬆所喝的18碗酒,大約等於現在的6瓶啤酒。一個一米八幾的河北大漢,喝6瓶啤酒想來也很正常,因此在酒量上沒有什麽問題。

其次就是書中的2斤熟牛肉,等於現在的多少斤呢?據宋代典籍《玉海·卷八》記載,北宋時期的一斤相當於現在的680克,2斤牛肉就是1360克。這些牛肉對於普通人來說或許太多,但是對於當時的武鬆卻正好。原著記載:

武鬆在路上行了幾日,來到陽穀縣地麵,離縣城還遠。正是晌午時候,武鬆走得肚中饑渴,望見前麵有一家酒店,門前挑著一麵旗,上頭寫著五個字∶“三碗不過岡。”

說明武鬆來店裏時正好是中午,而出店時則是未末申初十分,在十二時刻表中。未末申初正好是下午3點多。一個河北大漢,還是練過武術的練家子,在沒有吃飯的情況下趕了一上午的路。中午吃2斤多的牛肉,喝6瓶啤酒,吃了三個多小時,這一切也都合乎情理。

因此施耐庵在關於武鬆的飯量上並沒有誇大或者誇張,不過也不代表《水滸》中沒有其他紕漏。比如武鬆吃的牛肉就是一個大漏洞,因為在北宋時期耕牛禁止宰殺,更不允許販賣,被官府得知後輕則罰款流放,最重的還可能要殺頭。所以《水滸傳》中好漢到哪裏都來二斤牛肉的橋段,確實是施耐庵編撰的。不過話說過來,如果讓你吃2斤牛肉,6瓶啤酒,你是否有信心能打死猛虎呢?(ZT)

好有趣吧!春天也是讀書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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