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625)
2022 (1660)
2023 (1764)
2024 (1054)
話說一非常懂法的管別的公寓的女經理,12月沒付租,東西搬光,完全是溜的光景。
我這邊是“5天不付”的條也給了,“遺棄”條也貼了,都死不回話,那我就換了鎖,準備上市租別人了。
這等了2周,半個人影都沒來等來看屋。正愁中愁呢!
今兒,突然收到她12月和1月的租金,並附一信說她租約到6月才滿,故她還有權住,要我把新換鎖的key,也給她配一把。她馬上要搬回來!
瘟神回籠,鬼見愁,跟哥哥law office 的幾個律師商量了一下,嗨!人家還合法了。
我還真得讓她回來住。假和氣的問她:為何如此麻煩,搬來搬去啊?
她倒也坦白:遇人不淑,本以為搬到新男友大房子,可享受遊泳池的快樂日子,誰知那薄情郎夜夜歡歌,女人不缺還不說,他們都抽大麻!
我這邊是哭笑不得,每月房錢又不費吹灰之力回來了,但租客又是個不簡單的麻煩人。
禍福未料,禍福未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