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賣掉後,就如法炮製下一個目標,專買位置好,建築周期長的樓盤。
2004年秋天到下2005年春天,先後簽了10個在建的房子。越買膽子越大。
幾乎每個周末都在看房。
記得有一個樓盤星期五下午開盤,下班後直奔現場, 已經有很多人排隊。建築商還
提供免費牛排,像是一個吃喝爬踢。人群還看到了我們的家庭醫生。
當時買房並不容易,最好是找和建築商有關係的經紀人,拿到“family price". 再
就是排隊,電話排隊還有抓鬮。五花八門。
後來還跟朋友去佛羅裏達奧蘭多買了迪斯尼渡假房。
2005年2月簽了一個60萬獨立房,交了3萬押金,房子2006年春建成。簽合同時建築
商在合同裏塞了霸王條款,”房子建成後,如買方反悔不過戶,買方應再付賣方2萬
美元”
當時沒仔細看,糊裏糊塗就簽了,後來這個條款給我帶來了大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