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樂因為效法天地神靈的智慧,能夠通神,所以主要也用作祭祀與溝通天地神靈的工具。
比如六代樂舞都是用來祭祀的,不同的時間與場合使用不同的樂舞,祭祀不同的對象。
《周禮》記載說:在祭祀時演奏六代樂舞,演奏一遍,就感召來了鳥類和川澤之神;演奏兩遍,就感召來了短毛的獸類和山林之神;演奏三遍,就感召來了魚類和丘陵之神;演奏四遍,就感召來了長有細毛的動物和水邊之神;演奏五遍,就感召來了有甲殼的動物和土神;演奏六遍,就感召來了麟鳳龜龍和天神。[1]
又記載:以夾鍾律為宮音,使用雷鼓雷鞀,使用獨生的竹子製成的管樂器,使用雲和山上的良木製成的琴瑟,跳起《雲門》之舞,冬至那一天,在都城南郊的圜丘一齊演奏起來,在演奏到六遍時,天神就會紛紛降臨,這時就可以向天神行使祭禮了。[2]
同樣,在演奏《鹹池》祭地時,演奏到第八遍時,會召來地神現身。[3]
據此記載,在周朝早期祭祀時,演奏樂舞確實能夠感召神靈降世,親身接受祭祀,這也是早期樂舞能夠通神的力量所致。樂舞因為可以通神、降神,在當時便大量用於祭祀,於是便發展出了巫舞。
上古時期的“巫”,可不是現代人心中的那些巫婆神漢的概念。現代人所認為的“巫”,是處於社會底層的那些裝神弄鬼的,從事邪門歪道職業的人。上古時期的“巫”可不是這樣,他們社會地位非常高,受人敬仰,很多同時又是部落的首領。上古的巫大多都具有神通,具有超凡的能力與智慧,能夠通神,是神在人間的代言人,在部族和國家的政治生活中發揮著重大的作用。
《國語》中記載:遠古時隻有精神專注、聰明智慧、光明聖潔、純潔高尚的人,神明才會降在他身上,使他成為人與神溝通的媒介,這樣的人男的稱為覡,女的叫做巫。[4]
上古人類與天地神靈溝通的儀式,基本是通過巫進行的;而巫往往是通過樂舞這個載體來達到與天地神靈溝通與降神目地的。
從商朝留下的甲骨文中,關於巫舞的記載很頻繁,尤其在祭祀和求雨時,巫舞幾乎是不可少的。如:“庚寅卜,辛卯隸舞,雨。壬辰隸舞,雨。庚演卜,癸巳隸舞,雨。庚寅卜,甲午隸舞,雨。”[5]
這裏所記載的“隸(dài)舞”又稱為“盤隸”,是上古求雨時跳的一種巫舞。古時候凡大旱必定會舉行“雩祭”來求雨,“雩”是古時候求雨的一種祭祀。隸舞是雩祭時所跳的巫舞,一般舞蹈者是由巫擔當的,有時帝王會親自擔當舞者的角色。如:“王乍盤隸”[6]、“戊子貞,王其羽舞,吉”[7]等,是商王親自跳“隸舞”和“羽舞”的記錄。
關於商王求雨,最早源於商朝開國帝王商湯,在曆史上有著名的“湯禱桑林”的典故。
綜合《淮南子》、《呂氏春秋》、《屍子》等眾多古籍都記載:商湯推翻了夏桀,即位之初,天下連續五年大旱,顆粒無收。湯命史官在郊外燃燒柴薪,以牛羊豬作為犧牲,祭祀上帝,乞求降雨。湯在祈禱時引咎自責,列舉了六條自己可能犯的錯誤,哀求上帝賜福降雨,但毫無效果。大旱延續到第七年時,民不聊生,湯又在桑林這個地方設壇,祭天求雨。史官占卜後說,要用活人作犧牲祭祀,上帝才肯降雨。湯說:祈雨本來就是為民,豈可因此而害民?便決定用自己充當犧牲。他剪去頭發指甲,沐浴潔身,再向上天禱告說:“我一人有罪,不能懲罰萬民,如果萬民有罪,都降在我一人身上,不要因為我一人的無能而傷害了百姓的性命。”禱告完畢便坐到柴堆上,正當巫祝要點燃柴薪時,大雨驟然而降,連綿幾千裏地,百姓一片歡騰,作歌作舞頌揚湯的大德,這便是《桑林》之樂的由來。[8]
《桑林》之樂到了周朝時,仍然十分流行。莊子在描述庖丁解牛時,曾說皰丁的刀法、動作、節奏等,完全合乎《桑林》樂舞,將《桑林》之樂用在了解牛上,真是將樂舞用活用神了。不光是皰丁如此,那個時代好像人人都這樣。
《禮記·玉藻》中說:“古時候君子必須要佩戴玉佩。右邊玉佩碰撞發出的聲音應該是徵音與角音,左邊發出的是宮音與羽音,這樣左右兩邊的玉佩在行走時就能發出音樂之聲了。快走時要符合《采薺》之樂,慢行時要符合《肆夏》之樂。返身時所走的路線要符合規,呈圓形;轉彎時所走的路線要符合矩,呈直角形。前進時,要將身體略俯,像作揖一樣;退後時要微微仰起身子,這樣,玉佩就會隨著人體姿態的變化而發出和諧的樂聲了。君子乘車的時候,能聽到車上的鑾鈴、和鈴的聲音,步行的時候,應聽到身上玉佩奏鳴的聲音,因此一切邪念就不會進入君子的心中了。”[9]
《周禮·大司樂》記載:天子慢走時要合乎《肆夏》的節奏,快走時要合乎《采薺》的節奏,乘車出行時也是這樣。向後轉、左右拐彎、下拜行禮等,都要合乎鍾鼓的節拍。[10]
看到這些記載,會讓現代人費解:這是一個對樂如何癡迷的社會啊!但這就是我們高貴而又典雅的先祖們的真實生活寫照啊。
周朝的貴族子弟從13歲開始就要學習“六小舞”,15歲要學“象舞”,20歲要學習“六代舞”,這些舞不學會都無法踏入社會。
那個時期,上至天子,下到平民百姓,時時都沉浸在樂中,處處都離不了樂,整個社會和國家都形成了一個由樂所構成的奇妙氛圍,一個樂的世界。
[1] 《周禮·大司樂》:凡六樂者,一變而致羽物及川澤之祇。再變而致裸物及山林之祇,三變而致鱗物及丘陵之祇,四變而致毛物及墳衍之祇,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祇,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
[2] 《周禮·大司樂》:圜鍾為宮,黃鍾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鞀,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
[3] 《周禮·大司樂》:函鍾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鞀,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鹹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可得而禮矣。
[4] 《國語》: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而又能齊肅衷正,其智能上下比義,其聖能光遠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聰能聽徹之,如是則明神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
[5] 見《殷墟文字甲編》3069
[6] 見《殷墟書契前編》4.16.6
[7] 見《殷墟書契前編》60.20.4
[8] 《淮南子?主術訓》:商史紀,成湯時歲久大旱。太史占之,曰:「當以人禱。」湯曰:「吾所以請雨者,人也。若必以人,吾請自當。」遂齋戒、剪發、斷爪,素車白馬,身嬰白茅,以為犧牲,禱於桑林之野。以六事自責曰:「政不節歟?民失職歟?宮室崇歟?女謁盛歟?包苴行歟?讒夫昌歟?」言未已,大雨方數千裏。
《管子·輕重篇》:“湯七年旱,民有無糧賣子者。”
《漢書·食貨誌》:“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
《呂氏春秋·順民》: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於桑林,曰:“餘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餘一人。無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於是翦其發櫪其手以身為犧牲,用祈福於上帝,民乃甚說,雨乃大至。則湯達乎鬼神之化、人事之傳也。
《屍子》記載:“湯之救旱也,乘素車白馬,著布衣,身嬰白茅,以身為牲,禱於桑林。”
[9] 《禮記·玉藻》:“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宮羽。趨以《采齊》,行以《肆夏》,周還中規,折還中矩。近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後玉鏘鳴也。故君子在車,則聞鸞和之聲,行則聞鳴佩玉,是以非辟之心無自入也。”
[10] 《周禮·大司樂》:教樂儀,行以肆夏,趨以采薺,車亦如之。環拜以鍾鼓為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