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20230114小女兒和我講去南美巴塔哥尼亞徒步的事,問要不要媽媽女兒一起去,她隻有聖誕節有兩周的時間,之後就會忙起來,第三年以後就很忙。我當時猶豫了一下,但之後又短信溝通。八十公裏五天,要重裝的,大約背十公斤到十二公斤。她要有挑戰性的那種,不要請背夫,廚師之類的。我們短信仔細交流了如果準備,主要是我,加強負重鍛練,當時我覺得應該可以,還有十個月時間。我計劃每次徒步都背上亞鈴,以適應負重,女兒告我要練上下台階。
前天和隊友講了我們的計劃,他表示不讚同,理由嗎很簡單,年齡大了,不適合太過挑戰自己。我當時不完全接受他的建議。當然他也不會堅決反對。
昨天又征求了女友的意見。她比我大兩歲,但體力比我好。她也說太過挑戰了。這個年齡不要做太過挑戰自己的運動。想和女兒一起去的心情是好的。
女兒的體力在同齡人中應該是中等偏上的。她攀岩,健身,喜歡戶外什麽都做。
仔細考慮後,我短信告訴女兒我放棄了,至止,南美重裝徒步畫上一個圈。敬畏大自然,敬畏自然規律。到什麽時候做什麽事。
曾經在壇裏看到一個博主,應該叫野貓吧,好像就是六十歲才開始重裝多天徒步的,現在七十歲了開在做,敬佩呀。
大家怎麽想,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