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連在九龍江不戰而降
1950年11月初,誌願軍發起第二次戰役。據中方戰史記載,11月27日淩晨,隸屬39軍347團2營的4連在九龍江邊的公路遭遇美軍的一個分隊。4連迅速包圍了該分隊美軍。沒多久,美軍的一個加強連渡過九龍江前來增援,與4連發生短暫交火,6名美軍士兵被打死,美軍加強連逃到公路邊的山上。誌願軍347團調動1營封鎖了美軍的退路,2營進行正麵攻擊,將該連美軍包圍。戰鬥過程中,誌願軍發現美軍幾乎全是黑人,遂開始陣前喊話,勸其投降。被圍的美軍在不斷喊話下停止了戰鬥,而後指揮官斯坦利上尉(Capt. Milford Stanley)率領全連115人投降。他們隸屬於美軍25步兵師24 團C連,90%以上是黑人。連隊編製148人,戰死33人。
中方很快就將這一戰果公開報道,並配以圖片。美軍高層顯然會關注此事。然而,美軍軍史對這一事件長期諱莫如深。要等到1988年,也就是朝鮮戰爭結束35年之後,美軍才開始采訪當事人,包括投降人員,根據他們的回憶補寫這段軍史。等到這段軍史完成補寫,已是1996年了,距離那場戰爭的結束已經過去了43年。
補寫的軍史大致如下:此前一天,也就是11月26日,25師指揮官下達了全師後撤的命令。黑人連沒有收到命令,原因可能是該連電台的電池沒電了,或者是命令的傳達出現了混亂,該連就此與上級失去聯係。27日淩晨,黑人連誤打誤撞地來到了九龍江,然後被誌願軍的炮火趕到了山上。陷入包圍的全連情急之下,既沒討論,也未投票,便在指揮官的帶領下放下武器,向誌願軍投降。
事發之後美軍高層是如何處理的呢?接替沃克擔任第八集團軍指揮官的馬修·李奇微(Matthew Ridgway)在他的回憶錄中有這樣一段敘述:
“當我還在指揮第8集團軍時,我曾收到當時美軍第25 師師長威廉·基恩少將提出的一項深思熟慮的建議:合編白人和黑人士兵。基恩曾有充分的機會觀察黑人部隊,包括和平時期在本寧堡【注:位於美國喬治亞州的陸軍基地】,以及在朝鮮期間,全部由黑人編成的第24 步兵團是他指揮的一部分部隊。他覺得無論從一個人還是一支軍隊的角度,把士兵按種族隔離,這完全是低效的,更別說是不合適了。這一建議與我的見解完全一致,我便計劃於一九五一年三月中旬尋求麥克阿瑟將軍的同意,在他依次尋求華盛頓的批準之後,立即著手合編工作……六月初,在國防部長馬歇爾訪問朝鮮和東京期間,我與他討論了自己的計劃。他將這份計劃帶回了華盛頓。計劃最終獲得批準。我立即在自己的戰區付諸實施。此後,美國陸軍全部實行了這項早該實行的改革,並在提高士氣和國民接受程度上達到了全部預期的有益效果。”
基恩少將就是黑人投降連所屬的第25師師長。李奇微的這段話是在告訴我們,他率先在自己管轄的戰區軍隊裏取消了種族隔離製度。他是根據第25師師長基恩少將的建議作出這一改革的,並得到華盛頓的批準。得到華盛頓的批準就是得到杜魯門的批準。杜魯門終於在朝鮮邁出了取消種族隔離製度這一步。但是,隻是一小步,隻限於軍隊,並沒有推向整個國家。這說明他並沒有在全國取消種族隔離製度的政治追求,隻因為黑人連隊的不戰而降是一個危險的征兆,如果其他黑人連隊效仿,將危及美軍在朝鮮的整體作戰,杜魯門和他的高級將領是不得已而為之。
盡管如此,這仍不失為一項突出的成就,這是美國第一個消除種族隔離製度的舉措,值得大書特書。然而,李奇微的敘述中顯然漏掉了一個事實:他把25師師長的建議歸之為他對黑人部隊的長期觀察,偏偏不提剛剛發生的黑人連不戰而降一事。常理告訴我們,黑人連的投降帶給基恩少將的衝擊遠非之前他對黑人部隊的觀察可比,他是在黑人連投降之後才提出這一建議的,這就說明了一切。李奇微不提黑人連投降一事,意在掩蓋觸發基恩少將所提建議的直接動因。說到底,李奇微不想把消除種族隔離的第一個裏程碑與黑人連投降相聯係,因為黑人和白人士兵合編這一足以載入美國史冊的改革,其實發軔於對黑人士兵的不信任,是為了避免黑人部隊成建製投降的事情再度發生,而不是出於消除種族歧視的高尚動機。也就是說,美國消除種族隔離製度的第一個成果是被黑人連的投降陰差陽錯催生出來的,這當然使重視美軍榮譽的軍隊高層難以啟齒。更為尷尬的是,追根究底,促成美國取得這一曆史進步的第一推力實際上來自敵軍,來自於朝鮮戰場上與美軍作戰的中國人民誌願軍。美國的種族隔離製度是一座堅固封閉的堡壘,是誌願軍第一次在戰場上撬開了這座堡壘。李奇微在回憶錄中描述這一事件時的隱瞞掩飾,折射出他在十多年以後撰寫這段文字時,美國高層依然不能正視消除種族隔離製度的外來推動力,不能正視自身的道德缺陷。
美國關於消除種族隔離製度的曆史敘述,首先提及的通常是聯邦最高法院對“布朗訴托皮卡學校董事會”的判決,予人這是第一個裏程碑的印象。1951年,堪薩斯州托皮卡市的黑人布朗為女兒申請入讀一所白人小學,被拒絕後把學校董事會告上法庭。在地方法院敗訴後,他一直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1952年,聯邦最高法院接受了案子,並於1954年5月17日判決布朗勝訴。這當然是取消美國小學種族隔離製度的第一個成果,但不是美國取消種族隔離製度的第一個裏程碑,因為早在1951年3月,李奇微就擬定了在第八集團軍取消種族隔離製度的方案並提交上級。同年6月,杜魯門批準取消了第八集團軍內的種族隔離製度,並且在1953年7月朝鮮停戰之前,在美國全軍基本實現了白人與黑人士兵的合編。之後,在53年秋季學期,美軍的軍校也取消了種族隔離製度。
明明是美軍第八集團軍第一個取消種族隔離製度,卻要把聯邦最高法院對布朗案的判決捧成是第一個,其中的奧妙何在?即使不得不提及第八集團軍取消種族隔離製度,也要隱瞞黑人連不戰而降——直接觸發軍方高層決定取消種族隔離製度——的事實,而要歸功於杜魯門的9981號行政命令,而實際上1948年7月簽署的該行政命令根本不是針對種族隔離製度,行文中甚至連種族隔離的字眼都沒出現,更不要說9981行政命令所設立的谘詢委員會早就因為難以運行而解散,致使9981行政命令形同廢棄。
把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捧成第一個裏程碑,或者把軍隊的黑白士兵合編說成是總統行政命令的結果,就此掩蓋了美國種族隔離製度瓦解的外來推動因素。這關乎取消種族隔離製度的道德形象:是源自於美國白人領導精英的主動改正,還是外來壓力下的被動之舉?抹去外來推動因素,消除種族隔離製度的曆史敘述就變成了美國的自我道德提升。在這一敘述中,由白人法官判決黑人原告勝訴,展現了白人統治階層的道德理性形象。要使這一敘述完美呈現,就必須淡化乃至隱瞞因為黑人連在朝鮮不戰而降、導致第八集團軍在全美第一個取消種族隔離製度這一曆史事實。為此,直到該黑人連投降40多年之後,消除種族隔離製度的道德敘述已然成形,才煞有介事地補寫這段軍史,不露聲色地隱去了黑人連投降迫使美國采行第一個取消種族隔離製度舉措的史實。美國式的春秋筆法令人歎為觀止。
然而,這一掩蓋回答不了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麽美國黑人會在20世紀50年代突然掀起一場前所未有的民權運動,而且在不斷鎮壓之下持續了十多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