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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言論自由

(2024-02-10 08:40:30) 下一個

美國的言論自由

第一節:曆史背景

美國有言論自由嗎?美國的基本國策是崇尚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享有這些自由是美國的基本人權。當然,自由不是絕對的,有很多法律限製。例如,不可以使用言論來威脅其他人的安全,不可以提倡、鼓吹暴力和戰爭,不可以造謠、汙蔑等等。一般來說,政治觀點是自由的,但也不完全,本文就想講述一個限製政治觀點自由的故事,這是上世紀90年代中期發生在美國洛杉磯的一個真人真事。

1975年4月,北越占領南越,越南戰爭結束。此後,作為共產主義遠大理想的一個組成部分,北越模仿蘇聯和中國,對南越進行了一場大規模的打土豪、分田地運動,使用暴力將幾乎所有有錢人的財富沒收,把所有地主、資本家們驅趕至無人煙的地方勞改,並威脅他們:盡快自己滾出越南。這些人大都是過去數百年間逐漸從中國去的移民,他們勤勞、勇敢、智慧,打拚了好幾代人,創下一份不菲的家業,然而轉眼之間就蕩然無存。他們中的許多人被迫投奔怒海,乘小船來到香港,申請政治避難。數十萬難民一下子湧入香港,世界震驚,此後在美國的主導之下,西方各國陸續接受了這批難民,其中有數以萬計的越南人由此來到了美國西部重鎮洛杉磯,他們全都成了越南共產黨的永久性的敵人。順便說一句,有人很恰當地比喻過,富人是社會經濟的大腦,窮人是手和腳,大家共同生存,一損俱損,一榮俱榮,誰都離不開誰。我們也都曾見到過消滅富人階級的後果,那就是蘇聯、中國、越南都經曆過的、持續了一代人之久的貧窮與落後。

巨人是打不倒的,即使暫時倒下,站起來還是巨人。這批越南難民全都是越南民族的精英,國家經濟運作的大腦,勤勞、勇敢、聰明、智慧,沒幾年時間,他們就又在美國的洛杉磯創出了自己的一片新天地,為美國社會做出了傑出的貢獻。他們中的一部分人集體合資,在洛杉磯建設了一個新型的越南街,一個很大的shopping mall,人稱越南城、小西貢。在美國,大型商場類似於一個合資公司,首先由一家不動產公司建設和經營一大片商場專用的不動產,然後再分成小塊,租賃給眾多的小商鋪,大家共同經營大商場。作為一家合資公司,各個商鋪之間的營業內容都不太一樣,相互之間不會有競爭,每天大家必須同時開門,同時關門,任何商鋪都不可以隨意請假關門。商場店鋪眾多,商品種類繁多,應有盡有,吸引眾多客戶,大家共同賺錢,共同繁榮。

以上是事件發生的曆史背景,欲知到底發生了什麽樣的限製言論自由的事件,且聽下回分解。


第二節:限製言論自由

話說在美國西部重鎮洛杉磯裏有一家越南城商場,人稱小西貢,裏麵有一家小書店,經營各種英語和越南語的書籍,生意不錯。一日,書店小老板進了一批新書,其中有幾本是為胡誌明歌功頌德的書。一些讀者發現後,非常生氣:胡誌明雙手沾滿了越南人民的鮮血,為這樣的惡魔歌功頌德,天理難容!他們強烈要求書店小老板把這些書下架。

小老板則表示:胡誌明是一位有爭議的曆史人物,有人仇恨有人熱愛,應該允許曆史學家對胡誌明進行客觀公正的曆史學研究,應該允許不同派別的人發表不同的觀點。作為一家書店,應該立場中立,不介入任何爭論,不介入任何派別,平等地出售所有不同觀點的書籍。本書店不僅出售有歌頌胡誌明的書,同時還有許多反對胡誌明的書,讀者們可以自由選購,挑選自己喜愛的書籍去閱讀。美國法律規定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敬請大家遵紀守法,尊重美國的基本人權。

反對者們則指出,言論自由並不是無限的,為希特勒和胡誌明這樣的大獨裁者歌功頌德,是不允許的。在今日的德國,如果你敢公開歌頌希特勒,你試試看會有什麽結果?雙方話不投機,爭論不歡而散。

若幹時日後的一個周末,洛杉磯晴空萬裏溫和宜人,數百名越南移民來到商場外的停車場,高舉標語牌,抗議小書店歌頌胡誌明,要求將那些書籍下架。如此大規模的抗議示威,十分少見,引起大批媒體采訪,並引起商場內所有員工們的關注。本人就是那時從美國的報紙上看到了這則新聞,並持續追蹤了此後所有的相關詳細報道。

商場大老板來到停車場,與示威群眾交談,才了解到了事件的原委和大家的要求,他表示充分理解大家的心情,並願意親自出麵與書店小老板商談。他向小老板指出:“胡誌明是何許人也,我不清楚,胡誌明是好人還是壞人,我也沒興趣知道。顧客是上帝,是商場所有員工的衣食父母,顧客是屬於商場全體員工的,不是你一家小書店的,更不是你一個人的。你一個人得罪了這數百位的客戶,傷害了整個商場的聲譽,損害了全體員工的經濟利益。請允許我代表整個商場向你請求:做事不要太任性,請滿足示威者們的要求,將那些有爭議的書籍下架”。

當商場大老板的請求遭到拒絕時,他勃然大怒,要求小書店立刻關門走人,對於商場方麵的毀約行為,商場可以給小書店提供一定的經濟賠償。沒想到書店小老板更為強硬,他拿出雙方簽訂的契約:三年契約,還剩六個月。美國法律保護商業契約,在期滿之前,任何人都無權攆他走。麵對強大的美國法律和商業契約,大老板隻好無可奈何地向他宣布,契約期滿後,絕不續約。

商場大老板返回停車場,向示威群眾們講述了談判的經過,請求大家給他一些時間,他向大家保證,在半年之內一定把小書店攆走。半年之後,他履行了自己對公眾的諾言,小書店關門大吉,小老板帶著那些有爭議的書籍,永久性地離開了洛杉磯的越南城小西貢。
(張又普初稿於201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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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鏈接:
胡誌明:https://baike.baidu.com/item/胡誌明/773?fr=aladdin
越南:https://baike.baidu.com/item/越南/155278?fr=aladdin
越南戰爭:https://baike.baidu.com/item/越南戰爭/299960?fr=aladdin
香港:https://baike.baidu.com/item/香港/128775?fr=aladdin 
希特勒:https://baike.baidu.com/item/阿道夫·希特勒/288484?fromtitle=希特勒&fromid=163228&fr=aladdin
越南難民:https://baike.baidu.com/item/香港越南船民問題/4952849?fr=ala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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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4)
評論
ahniu 回複 悄悄話 先去讀一讀憲法。
大號螞蟻 回複 悄悄話 暴民政治。反胡的其實就是反向的胡。政治正確基本上都是不正確的。所以才加上政治前綴。
smithmaella 回複 悄悄話 言論自由≠自由言論(動詞)。沒有政府、組織、個人可以限製他人的說話言論的自由,但是說什麽、怎麽說是有講究的。
voiceofme 回複 悄悄話 謝謝提供這故事。但這和言論自由沒有關係,不續約是雙方的自由決定,沒有一方強迫令一方。 和言論自由沒有關係。

言論自由是說大家有言論的自由,作為政府不得限製這自由。注意,是政府,不是商場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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