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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礁和人造島

(2024-02-21 08:46:40) 下一個

暗礁和人造島

上世紀80年代,我在日本生活了7年多,其間在日本南部的衝繩群島發生了一起規模很大的地震,導致海底地形變化,擠出來一個新的小島,剛好位於日本12海裏之內。日本主流社會非常高興:以這個新小島為新的海洋基線,日本的領海又可以向外伸展12海裏了。

日本是個有言論自由的國家,就這樣一個問題都有人敢出來與主流社會唱反調。

反主流派:國際海洋法規定,島嶼可以成為海洋基線,但暗礁不可以。暗礁的定義是,海水漲潮時落於海平麵之下,隻有在海水落潮時才會出現在海麵以上。新小島僅僅是個暗礁,因此,不能增加日本的領海範圍。

主流派:那麽,憑借日本的先進技術和雄厚資本,人工把那些暗礁填高一些,就不再是暗礁了。成為島嶼之後,應該就可以增加領海了。

反主流派:不行,國際海洋法還規定,人工島嶼不可以成為新的海洋基線,不可以擁有領空領海權。還有,海浪的侵蝕會使小島逐漸消失,這也是新小島的問題。

主流派:那能不能在新小島周圍建造一圈防波堤,首先要保護小島不被海浪侵襲。下次再來地震時,小島可能又會升高一些,成為真正的自然島嶼,這樣就可以擴充領海了。還有,如果以這個新海礁為基礎,大規模人工養育珊瑚,很多年之後就可以變成一個珊瑚島,而珊瑚島是屬於自然島嶼的,是可以擴充領海的。

反主流派:這種做法大概可以說是打了國際海洋法的擦邊球了。

不久,我移居加拿大,不太關心日本的事情,就不太清楚那個小島後來的變化了。

近年來(本文初稿於2016年1月16日),中國國力大增,開始有能力進軍南海諸島,先後出動大批工程船,以南海的一些暗礁為基礎,填海造陸,建設了一些軍用機場和碼頭,成為中國在南海地區的永不沉沒的航空母艦。中國付出了這麽大的資金和努力,當然希望在自己的飛機場附近擁有12海裏領空權和領海權,心情可以理解,要求也不無道理。不過這就涉及到了一個國際海洋公法的問題:人工島嶼可以擁有12海裏領空領海權嗎?
(張又普初稿於2016年1月16日)

本文附有1份插圖,還有簡體字和正體字兩種版本,如果想要圖文並茂的pdf版,請電郵"wahaha_us@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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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
評論
modems 回複 悄悄話 拳頭大的說了算!土共還得練拳
武勝 回複 悄悄話 日本的例子顯然是不符合國際海洋法擁有領海的條件。中國人造島嶼按理也一樣。但是南海諸島的地位有點特殊,中國對它們的主權申訴-包括島礁及其周邊海域-早於國際海洋法。中國還專門申明過海洋法有關條款不能回溯既成狀況,即南海諸島例外的立場。
工人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博主,可以給我一個文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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