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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自吉祥果論壇原創文章《再談還宿債、消供養利弊》

(2022-10-04 15:22:12) 下一個

《再談還宿債、消供養利弊》

提問:師兄,還宿債後,之前我因拿父母錢炒股虧的近二十萬塊,在我與他兩的債務業力上被抹平了吧?

吉祥果:我把話說清楚,依《楞嚴經》“燃身”償還宿債,影響婚姻緣、子女緣,事業緣等各種世俗緣起,因為各位清楚,依據《五苦章句經》,所有眾生間因緣,都是“彼此相欠”而構成的,一旦宿債還掉,至少單方麵切斷了一半的緣起,這些真相大家必須清楚。這些也是當年我講得清清楚楚的東西,我怕時間長了,大家忘記了,以後影響命運又說我沒有講清楚。還有就是親屬沾福自己才能延壽的,一旦償還宿債或者消供養會影響親屬壽命,但利於自己個體的健康壽命福報以及業力減少,這是大約七八年前的文字中,我就交代非常清楚的。我不希望大家稀裏糊塗地去執行一個法門,而是希望大家全方位了解某一法門的所有利弊之後,再做執行,避免好心辦壞事,避免利一域而害全局。很多特殊的佛教知識點,你們在別處沒有聽說過,不過不要急著否定,你至少先用佛理的各種聖言量推理一下相關結論。

(吉祥果2022.10.04)

以下是極樂花 於 2022-10-4 19:32 論壇留言

因為子女欠債於父母,若子女財,其父母可循此欠付因緣受用子女財物,同理,若子女生福,其父母可循此欠付因緣沾受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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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苦章句經》
夫父子夫婦。兄弟家室。知識奴婢。有五因緣。何謂為五。一曰怨家。二曰債主。三曰償債。四曰本願。五曰真友。
何謂怨家。父子夫婦。兄弟宗親。知識奴婢。相遇相殺。是謂怨家。
何謂債主。父母致財。子散用之。是謂債主。
何謂償債。子主致財。供給父母。是謂償債。
何謂本願。先世發意。欲為家室善心歡喜。厚相敬從。是謂本願。
何謂真友。先世宿命。以道法因緣共相承事。後相經過。生則明法。精進誌和。是謂真友
 
 
經言:眷屬造福,亡人得受七分之一,當然亡人可沾福比例需根據實際欠付因緣深淺而定,其亡人循眷屬欠付因緣自然沾受,當眷屬不斷造福,其亡人所沾受比例則不斷減小,直至欠付還盡之時,亡人則無法循此因緣沾受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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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終之後。眷屬小大為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以是之故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已獲。無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遊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內如癡如聾或在諸司辯論業果。審定之後據業受生。未測之間千萬愁苦。何況墮於諸惡趣等。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過是日後隨業受報。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無解脫日。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永受眾苦。複次長者,如是罪業眾生命終之後。眷屬骨肉為修營齋資助業道。未齋食竟及營齋之次。米泔菜葉不棄於地。乃至諸食未獻佛僧。勿得先食。如有違食及不精勤。是命終人了不得力。如精勤護淨奉獻佛僧。是命終人七分獲一。是故長者閻浮眾生。若能為其父母乃至眷屬。命終之後設齋供養誌心勤懇。如是之人存亡獲利。說是語時忉利天宮。有千萬億那由他閻浮鬼神。悉發無量菩提之心。大辯長者作禮而退。《地藏菩薩本願經》
 
比丘師傅教令沙彌需日日誦經,要滿足當天的誦經課程,如果沙彌誦經足數,師傅便歡喜,如果誦經不足數,師傅便切責, 而沙彌每日需要乞食以維係生活,如果乞食得速,便有充足時間誦經以滿今日功課,如果乞食遲緩久不得食,便沒有多餘時間誦經來滿足今日功課,會擔心被師傅嗬責,於是很苦惱,阿難前身就是此位長者聽聞沙彌苦惱後,便好心語沙彌以後常來我家,我當供養飲食,令你無憂愁可專心勤加誦經,長者由如是善行,獲得總持,聞佛所說,無有忘失。屬於獲得了頂級的記憶智慧。那麽在此案例當中,沙彌食用了長者食物,就是長者飲食維係沙彌的生命,提供沙彌生命活動所需氣力,那麽沙彌用這些氣力體力作出了那些生命活動呢?由經文所述,沙彌用這些飲食所提供的體力用來專心誦持經典,我們知道誦持經典可得智慧增長,所以說長者所提供飲食不僅維係沙彌生命外,還間接資助了沙彌智慧的修持。這是供養飲食所給予沙彌的間接利益。那麽我們來看供養飲食者所得果報是怎麽樣的,由經文所敘,長者所獲得果報就是獲得總持,可聞佛所說,無有忘失,也就是獲得了頂級記憶智慧方麵的果報。提供飲食間接資助了沙彌智慧修持也因此獲得智慧方麵的果報。那麽在這個案例當中我們獲得怎樣的啟示呢?就是欲福資父母者,在受用父母飲食後,盡可能用所獲得氣力體力用來修持福德智慧更有意義更有質量的事情,那麽父母就是飲食提供者因此所獲得福德智慧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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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阿難總持品第三十八(丹本為四十三)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諸比丘,鹹皆生疑:“賢者阿難,本造何行,獲此總持,聞佛所說,一言不失?”俱往佛所,而白佛言:“賢者阿難,本興何福,而得如是無量總持?唯願世尊!當見開示。”
  佛告諸比丘:“諦聽著心!斯之總持,皆由福德。乃往過去阿僧祇劫,爾時有一比丘,畜一沙彌,恒以嚴敕,教令誦經,日日課程,其經足者,便以歡喜,若其不足,苦切責之。於是沙彌,常懷懊惱,誦經雖得,複無食具,若行乞食,疾得食時,誦經便足,乞食若遲,誦則不充,若經不足,當被切責,心懷愁悶,啼哭而行。時有長者,見其啼哭,前呼問言:‘何以懊惱?’沙彌答曰:‘長者當知!我師嚴難,敕我誦經,日日課限,若其足者,即以歡喜,若其不充,苦切見責。我行乞食,若疾得者,誦經即足,若乞遲得,誦便不充,若不得經,便被切責。以是事故,我用愁耳。’於時長者,即語沙彌:‘從今以往,常詣我家,當供飲食,令汝不憂,食已專心勤加誦經。’於時沙彌,聞是語已,即得專心勤加誦學,課限不減,日日常度,師徒於是,俱同歡喜。”
  佛告比丘:“爾時師者,定光佛是。時沙彌者,今我身是。時大長者,供養食者,今阿難是。乃由過去造是行故,今得總持,無有忘失。”
  爾時諸比丘,聞是說已,歡喜信受,頂戴奉行。
——《賢愚經》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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