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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自吉祥果論壇原創文章《關於“變億咒禮拜”之統一法式及禮拜福德》

(2022-10-23 13:38:46) 下一個

關於“變億咒禮拜”之統一法式及禮拜福德

由於很多師兄沒有閱讀早期博文,導致禮拜法式混亂,因此,此後但凡使用“那謨悉羯囉印咒”做大禮拜者,統一按照如下禮拜法式及次第執行禮拜,即可圓滿:

、對佛菩薩聖像,點香,合掌念香讚:爐香乍熱。法界蒙薰。諸佛海會悉遙聞。 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一次)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三次)

二、對佛菩薩聖像(以觀世音菩薩為例),合掌念誦南摩觀世音菩薩摩訶薩!(合掌念三次)。

、對佛菩薩聖像(以觀世音菩薩為例),合掌念誦:今有弟子XXX,一心奉請誠祈請,觀世音菩薩摩訶薩,願垂慈憫而降臨,接受弟子我禮拜!(合掌念一次)。

四、對佛菩薩聖像(以觀世音菩薩為例),雙手先合掌胸前,然後念誦那謨悉羯囉印咒一次南摩達夏喃m   布達 勾帝喃m  嗡 呼嚕呼嚕 悉達 路佳內  薩瓦爾他  薩達內 斯瓦哈!----念誦此咒一次完畢,然後雙手打開,舉過頭頂,開始按照藏傳大禮拜動作完成一個完整的禮拜動作,然後起身,然後再恢複合掌姿態,然後再重複念誦那謨悉羯囉印咒一次,然後再按照大禮拜動作完成一次,然後再起身合掌,然後再念誦那謨悉羯囉印咒一次,然後再按照大禮拜動作完成一次,,,,,如此循環往複,輾轉禮拜其數無盡,,,,即為正確禮拜法式。

注:既然前麵已經做了祈請,每一次禮拜之前,不需要再念所禮拜的佛菩薩名號,隻需要每次禮拜之前,合掌念誦“那謨悉羯囉印咒”一次即可。因為有的師兄,每次禮拜之前,又添加了念誦所禮拜之佛菩薩的名號,特此說明,實際在此禮拜法中,不必如此。

五、每次禮拜完畢時,或者禮拜中途突然遇到急事,需要暫停時,或者需要中止禮拜時,需要合掌念誦一次:今有弟子XXX,恭送觀世音菩薩摩訶薩,恭送接受我禮拜之一切諸佛菩薩。如此念誦一次,然後依小拜一禮,然後退出佛堂,即為圓滿結束法式。若暫停之後,需繼續禮拜,則需要從香讚重新再開始,如是如是,特此說明。若禮拜間歇需要麵對佛像站立休息片刻,此行為不算暫停,不需要重新祈請。

六、禮拜法式以後統一如上,不必再做其他講解。眾所周知,我采用的是合掌一咒一禮輾轉循環禮拜之法,沒有采用三咒一禮之法。就我個人感應而言,兩種禮拜之法所得福德並無明顯差異,因此,我采用了一咒一禮拜之法,並以此為推廣,特此說明。至於大禮拜具體法式,博文先前早有圖文標示,請參考過去博文。

七、依此咒禮拜,對淨土修行大有利益:為達到宣傳效果,故而我由其咒語變億實際功能故,我常常在行文中將“那謨悉羯囉印咒”稱之為“漢傳禮佛變億咒”,其按照漢語意譯叫做“禮拜下有讚歎咒”,此咒另外一個名字叫做“命終諸佛來迎咒”,也就是說,此咒對於淨土往生的修法,有特殊的幫助和利益,這是此咒的契約之一。因此,淨土學人以此咒法式禮佛,於臨終往生,大有利益。經典依據:《嘉興藏禮佛儀軌》引《寶幢勝經》雲:此咒十俱致諸佛所說。我今亦為憐湣一切眾生。持此咒者。能令一切嗔惡眾生。悉皆歡喜。若能日日三時誦咒禮拜者。勝禮千萬俱致諸佛功德。命終之後。得生西方無量壽佛國。又雲。臨命終時。得諸佛來迎。未來賢劫千佛。一一皆得親承供養。但有人能常誦此咒者。最是不可思議也。

八、那謨悉羯囉印咒的發音,以後統一按照如下發音,不再做其他爭議和校對,不再做第二種咒音的推廣,統一如是:南摩達夏喃m   布達 勾帝喃m  嗡 呼嚕呼嚕 悉達 路佳內  薩瓦爾他  薩達內 斯瓦哈!

九、有人於《八十八佛懺悔儀軌》中之每一佛號之後,加念了那謨悉羯囉印咒,希望懺悔同時能夠增福,問我可否?我的回答是:不可!因為八十八佛懺悔儀軌,按照《決定毗尼經》和《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的經文要求,不宜增加內容進去,此為我個人看法。

十、上文為平素單純以修觀音本尊者,以禮拜觀世音菩薩消業增福為主,兼融變億咒禮佛倍增之福的禮拜法式。若欲禮拜其餘十方一切諸佛者,可將祈請內容改為十方諸佛,乃至禮畢恭送改為十方一切諸佛,若禮拜其餘佛菩薩者,改為其餘某一佛菩薩名號,如是執行即可!此為通行法式,皆可得福。另有個別師兄修其餘特別之法,另有其特別約定禮拜具體身相之觀世音菩薩本尊者,按照約定之具體觀世音身相本尊祈請禮拜即可,此約定與上文一般通行之禮拜者無關,不必贅述,諸位亦不必追問於我。(譬如馬頭觀世音菩薩)

十一、本禮拜之法,為照顧一般普通修行人的禮拜需求,故而沒有任何密法禮拜觀想內容,且依照經文原義,實際亦並無必須觀想要求。雖然無需觀想,然此法禮拜之福卻並無缺失,且依如上經文所講,依此法一禮拜之福,有增廣勝越無量千萬億拜禮拜之福之功效,由是殊勝福德利益故,特此推廣。若漢傳藏傳,另有師兄有獲取其他上師所傳承大禮拜之法者,我們也非常尊重,但是我們不以此法混雜到對方的禮拜之法中去,也不以對方的禮拜之法,夾雜到上述禮拜之法中來,希望各自的禮拜之法,獨立存在,不做混淆。行者也可以二種禮拜之法兼修,也可以自由放棄我們推廣的那謨悉羯囉印咒變億禮拜之法,而去選擇諸位上師所傳禮拜之法,均可;推廣此法,本人並無強求之意,唯隨少許有福者之增福因緣,為少許人做利益爾,故本法不求普遍推廣所有人。弘揚此法,我並無與他人爭功爭名之心,隻為諸位行者迅速增益福報故。若有不喜此法者,自行遠離即可,無需多費口舌與我交涉。

十二、問:可不可以不點香,不念香讚,就開始禮拜?因為家裏點香不方便。回答:最好是如法點香,念誦香讚,然後禮拜,這樣最圓滿。

十三、問:我可不可以在拜下去趴在地上的時候念變億咒?或者起身的時候念變億咒?這樣可以節省每一禮拜之間間隔的時間,讓自己在單位時間內禮拜的數量更多?回答:不可以這樣趴著時念咒,也不可以在起身的時候念咒,按照相關佛經依據,是在合掌期間念咒才對,念咒完畢,然後再開始大禮拜的完整動作,等一個大禮拜的動作完成,到了合掌時,才念下一次咒語;也就是說,念咒必須是在合掌的狀態下,而不是其他狀態下。


以下為相關資料,和上文法門依據出處

經證一:《陀羅尼集經》那謨悉羯囉印咒第九(唐雲禮拜下有讚歎咒)

  兩手掌相合。左右十指直豎。相叉右壓左。十指頭齊正。即誦那謨悉羯囉咒咒曰。

  那謨(上音)陀舍南(上音下同一)蒲陀俱智南(二)唵(三)戶嚧戶嚧(四)悉陀嚧者儞(五)薩婆(去音)遏他(六)娑達儞(七)莎婆訶(八)

  誦三遍已。頂禮一拜。如是三度。如是禮拜者。禮一切佛般若菩薩金剛賢聖。滅除一切十惡五逆四重等罪。一切障難皆悉消滅。若人禮拜十萬億佛。所得功德。不及誦此陀羅尼人。作印禮拜所得功德。

經證二:《種種雜咒經》禮拜滅罪命終諸佛來迎咒

  那(上)謨菩(上)陀夜( 此處缺第二句 )烏牟(合口雲牟字)戶嚕戶嚕徙馱盧者你娑(上)囉(上)皤囉(上)他(上)娑馱你娑(上)婆訶

  右咒出寶幢勝經。十億菩薩所說。誦咒一遍禮佛一拜。勝禮千萬億拜佛功德。又雲命終諸佛來迎咒。朝及人定二時各誦百遍。婆羅門僧多誦此咒。


經證三:嘉興藏《禮佛儀軌》:

娜謨達奢(書何切)那??(一) 菩陀俱致那??(二) 烏??(三)(二合) 戶嚕戶嚕(四) 悉?嚧者你(五) 娑囉婆囉他(六) 娑達你(七) 娑婆訶

  (寶幢勝經雲。此咒十俱致諸佛所說。我今亦為憐湣一切眾生。持此咒者。能令一切嗔惡眾生。悉皆歡喜。若能日日三時誦咒禮拜者。勝禮千萬俱致諸佛功德。命終之後。得生西方無量壽佛國。又雲。臨命終時。得諸佛來迎。未來賢劫千佛。一一皆得親承供養。但有人能常誦此咒者。最是不可思議也)。一心頂禮十方三世一切諸佛世尊(須五體投地。兩手迎空。示接佛足之相。乃運想雲。能禮所禮性空寂。感應道交難思議。我此道場如帝珠。十方諸佛影現中。我身影現諸佛前。頭麵接足歸命禮。若禮本師應雲。釋迦如來影現中。禮餘佛菩薩聖僧。準上應改。讚法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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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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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師兄,我想問一個牽涉到福報的問題。假如甲花10元錢買了一串香蕉,結果放了好多天忘了吃了,這一串香蕉有的已經壞了,甲就把香蕉扔了,這肯定消耗掉甲的福報了吧;某人乙是個流浪漢,湊巧在垃圾堆撿到了甲扔掉的香蕉,把剩餘的好的部分吃了,不好的就扔了。請問師兄流浪漢乙吃的香蕉是否消耗乙的福報?如果消耗,是10元錢的多少呢?末學認為甲扔掉香蕉時,10元錢的福報已經扣除了,乙吃香蕉應該不會消耗福報,但是師兄以前又說過,凡是經過自己手的東西都消耗福報,末學愚昧,還望師兄抽空解答。

回答:估計這個問題,你要別人解釋,也許會憋壞咯。其實,把條理搞分明,這個問題就很簡單:心、物、田三個因緣中,流浪漢撿到香蕉時,他和扔掉香蕉的人之間,隻少了施主發心這一項,僅此而已,其餘物、田兩個因緣,全部具備,大不了物減少了一點。你這樣理解,這個問題非常簡單。所以,當然消耗乙的福報,當然增加甲的福報,隻不過這個布施少了發心,僅此而已。世界上再複雜的事情,再複雜的因果關係,按照條理去分析,就不會錯亂。

提問:師兄,什麽時候說說“常隨佛學”這個?

回答:依我所解,常隨佛學,略有六義:一者摒棄隨他學,唯依隨佛學義;二者摒棄不常隨,唯依常隨義;三者摒棄不學,唯依學義;四者一切教法,究竟所解,摒棄非佛所解義,唯依佛所解義;五者,不隨無常生滅法義,隨諸佛寂滅常法義;六者,摒棄非佛身口意三根造作,常隨諸佛身口意三密義。略明如是:一者,一切外道,一切天神,乃至聲聞緣覺,乃至八地十地,乃至一生補處,雖亦可資可鑒,然究竟所依,唯依諸佛,是為究竟,是故,若依究竟,則摒棄隨他學,唯依隨佛學。二者,有偶隨佛學,忽又隨外道學,譬如善星比丘;又有一時隨佛學,一時不隨;以是故,摒棄不常隨,理應常隨佛學。三者,譬如善星比丘,雖常隨佛,而不事學,失隨佛益;以是義故,非僅常隨佛,更當事佛學。四者,一切諸佛教法義趣,聲聞緣覺八地十地一生補處,各依境界各有所解,然當依諸佛所解義為究竟,此為常隨佛教。五者,生滅無常法,不是常隨處,若隨生滅法,終究墮無常;不生如來藏,不滅阿賴耶,寂滅常住法,方是常隨處。以是義故,說“常”隨佛學。此依有宗義趣解,若依空宗義趣解,則破一切有,隨佛空性,如是如是。六者,行者身口意三根,當契諸佛身口意三密,但以我心契佛心,但以我口契佛口,但以我身契佛身,此為身口意三密之“常隨佛學”。依我淺智,略解如是。


提問:師兄好。普賢十願是否任何人行效力都一樣?沒有差別?還是如持咒一樣,持戒好的效果好?

回答:如是如是,法無分別,本無差異,然眾生根器有異,是故所獲得利益有差異。譬如《法華經藥草喻品》說的最清楚,您可詳細閱讀,體悟義趣。


關於《普賢十大願王》我個人的一點見解:

普賢十大願王,前五大願王,側重自利;後五大願王,側重利他;然自持普賢十願者如此,若以普賢十願教他奉持,則前五後五,悉成利他。此我個人所解,供參考。

一者禮敬諸佛。二者稱讚如來。三者廣修供養。四者懺悔業障。五者隨喜功德。

六者請轉法輪。七者請佛住世。八者常隨佛學。九者恒順眾生。十者普皆回向。


提問:師兄好,我在佛經當中怎麽沒看到過共業這個詞呢?可能我看佛經少。請問,佛經當中說滅一切罪包括共業嗎?

回答:不徹底包括,隻包括到一定層麵。


提問:包括到何種層麵,能具體說說嗎?

回答:每一眾生,皆與無量眾生有無量共業。僅僅就地球眾生而言,我們不使用閻浮提、贍部洲一類讓大家暈菜的名詞,我們就說地球眾生,但凡生活在地球上的眾生之間,或多或少,或深或淺,都有一定的共業,不然不會一起投生在地球上。又如一個家庭,所有家庭成員都有共業,不然不會投生到一個家庭。那麽,一個人修行積資懺罪,雖然有家人沾光,亦有少許沾福除罪,但是終究不能徹底滅其罪業,譬如阿難與提婆達多是親兄弟,各自造業,提婆達多不因阿難之功德而除其罪業。又如世尊是娑婆之主,娑婆眾生不因世尊成佛而徹底滅盡罪業。地球眾生之間也複如是,自古以來,除世尊出世,又有曆代高僧大德,但是,眾生也並不因為其出世而除盡一切罪業。由是可知,雖然有種種滅罪之法,能夠令親屬及一切具緣者沾福滅罪,但是此種利益終究隻能限定到一定層麵。


果師兄,請教兩個問題,感謝: 1、如某人出錢請別人吃肉,自己不吃,此吃肉之果報,此人和吃肉者是都要承擔吧?是平分嗎? 2、去辦事被索要賄賂,以及為了某利益主動交賄賂,兩者都會有果報嗎?(注:這兩者都不是我身上或者朋友的事情,隻是在看您的博客談及因果之處,擴展思考的問題)

回答:我隻能說,你的兩個問題,雙方都有不同的業果和業報,又由於雙方的發心不同,受用多寡不同,乃至其餘種種因緣,而果報又有複雜的變化。


提問:師兄,我剛剛在經文中看到了一個有意思的地方。優婆塞戒經卷第五,雜品之餘:或有人說。受者作惡罪及施主。是義不然。何以故。施主施時為破彼苦。非為作罪。是故施主應得善果。受者作惡罪自鍾之。不及施主。

回答:你所引用的經典,以及相關這一類問題,我們在2015年2016年的博文中,早就講過很多了,你回頭找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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