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知識:高廣大床之標準
(一)、世人所認為的好床不許用
《四分律卷第十九》中說:爾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六群比丘。作兜羅綿紵繩床木床大小褥。諸居士見皆共嫌之。自相謂言。此沙門釋子不知慚愧。無有慈心斷眾生命。外自稱言。我修正法。乃作兜羅紵木床及繩床大小褥。如似國王亦如大臣。如是有何正法。諸比丘聞。其中有少欲知足行頭陀樂學戒知慚愧者。嫌責六群比丘。雲何作兜羅紵繩床木床大小褥。時諸比丘往至世尊所。頭麵作禮在一麵坐。以此因緣具白世尊。世尊爾時以此因緣集比丘僧。嗬責六群比丘。汝所為非。非威儀非沙門法非淨行非隨順行。所不應為。雲何作兜羅紵繩床木床大小褥。令居士嫌也。嗬責六群比丘已告諸比丘。此癡人多種有漏處最初犯戒。自今已去與比丘結戒。集十句義乃至正法久住。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作兜羅紵繩床木床大小褥成者波逸提。比丘義如上。兜羅者。白楊樹華楊柳華蒲臺也。大床者有五種如上。繩床者有五種如上。大褥者為坐臥故。小褥者為坐故。若比丘。以兜羅紵繩床木床大小褥。若自作成者波逸提。不成者突吉羅。若教他使作成者波逸提。不成突吉羅。若為他作成不成一切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謂為犯。不犯者。若鳩羅耶草文。若草娑婆草。若以毳劫貝碎弊物。若用作搘肩物作輿上枕無犯。無犯者。最初未製戒。癡狂心亂痛惱所纏。
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時,六群比丘作兜羅綿繩床、木床,大小被褥。居士們看見後都生譏嫌心,互相議論說:“這些沙門釋子不知慚愧,沒有慈心斷眾生命,對外自稱說,我修正法。卻用兜羅紵(兜羅織成的物品)木床及繩床、大小褥。就好像國王、大臣,名象這樣有什麽正法呀!”
諸比丘聽到這事後,當中有少欲知足、行頭陀行、樂學戒、知慚愧的,就嫌責六群比丘說:“為什麽要製作,兜羅綿繩床、木床,大小被褥。”諸比丘來到佛的住處,頭麵頂禮在一旁坐下,把這事告訴了佛。佛因為這件事的因緣召集來比丘僧眾,嗬責六群比丘說:“你所作的不對,不是威儀、不是沙門法、不是清淨行、不是隨順行,不應當這樣子做。為什麽要製作兜羅綿繩床、木床、大小褥,使居士人生譏嫌。”嗬責之後,佛告訴諸比丘說:“這些癡人,多種有漏處最初犯戒,從今天起給比丘們結戒,集十句義乃至正法久住,要說戒的要這樣子說,如果比丘製作兜羅紵繩床、木床、大小褥的,犯波逸提罪。”
兜羅,就是白楊樹花、楊柳花、蒲台等。大床有五種,旋腳大床、直腳大床、曲腳大床、入陛大床、無腳大床。繩床有五種,旋腳繩床、直腳繩床、曲腳繩床、入陛繩床、無腳繩床(見《四分律卷第十二》)。大褥,就是為坐臥時所用的。小褥,就是為打坐時所用的。如果比丘用兜羅紵木床及繩床、大小褥,要是自己製作,作成功的得波逸提罪,沒有作成的,得突吉羅罪。要是教別人去製作,作成功的得波逸提罪,沒有作成的,得突吉羅罪。如果是給別人製作的,作成與沒作成,都得突吉羅罪。比丘尼與比丘一樣,得波逸提罪,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得突吉羅罪。
不犯的,或是用鳩羅耶草文,或草娑婆草,或是用毳、劫貝所剩下的,雜碎不好的弊物,或是用作支撐肩頸之物、作輿上枕(車轎上作墊子之用)的不犯。佛最初沒有製戒,及癡狂心亂痛惱所纏的,也不算犯規。
兜羅綿:梵語 tu^la,巴利語同。又作堵羅、妒羅、蠹羅、兜羅綿、兜羅貯。意譯綿、細綿。乃總稱草木所生之花絮。——詳見《佛光大辭典》
紵:zhù 苧麻纖維織成的布。毳cuì本義:鳥獸的細毛。搘zh同“支”。支撐。輿yú車中裝載東西的部分,後泛指車。
娑婆草:或雲婆婆草。此草甚柔軟,翻雲膩。——見《佛學大辭典》
劫貝:又作劫波育,劫波羅,劫婆羅,劫波娑,劫波薩,劫貝娑。樹名(譯曰時分樹)。又,白[疊*毛]名。即以劫貝樹之絮織之者。——見《佛學大辭典》
二、比丘從高床上跌落
《五分律卷第九》中說:佛在舍衛城。爾時諸比丘畜高床老病比丘上下床時。墮地破傷或露形體。諸白衣見譏嗬言。此諸沙門如王如貴人奢豪無儉。
佛在舍衛城時,比丘們畜用高床,有老病的比丘上床下床時,摔落在地受傷或露出形體(露出私密部位)。在家人看見後,都譏嗬說:“這些沙門,就好似國王、好似貴人一樣,奢侈浪費沒有節儉。”
三、床腳高度不應超過八指
《十誦律卷第十八》中說:佛在俱舍彌國。爾時長老闡那。用高廣好床。佛與阿難遊行到闡那房。是闡那遙見佛來。從坐起偏袒右肩合掌白佛言。世尊。入我房舍看床。佛即入見。是床高好見已語阿難。染汙爛壞。雲何是癡人。用如是高廣好床。佛種種因緣嗬責闡那。雲何名比丘。用高廣好床。佛種種因緣嗬已。集比丘僧語諸比丘。以十利故與比丘結戒。從今是戒應如是說。若比丘欲作床者。當應量作。量者。足高八指。除入梐。過是作者波逸提。床者有二種。細梐繩床麤梐繩床。麤梐繩床有五種。阿珊蹄腳。 波郎劬腳。羝羊角腳。尖腳曲腳。細梐繩床亦有五種。阿珊蹄腳。波郎劬腳。羝羊角腳。尖腳曲腳。高八指者。佛言。用我八指。第三分入梐。波逸提者。煮燒覆障。若不悔過能障礙道。是中犯者。若比丘過八指作床腳者波逸提。隨作隨得爾所波逸提。若比丘過八指作床腳者。應截腳入。僧中白言。我過八指作床腳得波逸提罪。今僧中發露悔過不覆藏。僧應問。汝截未。若言已截。問汝見罪不。若言見罪。僧應言。汝如法悔過後莫復作。若言未截。僧應約敕令截。若僧不約敕令載者。 僧得突吉羅。若僧約敕不受。是比丘得突吉羅。
佛在俱舍彌國時,長老闡那用高廣好床。佛與阿難行走經過闡那房屋時,闡那看到佛就從坐起,偏袒右肩合掌向佛說:“世尊,到我的房間內看我的床。”佛就進闡那房間內看,看到闡那的床又高又好。佛就對阿難說:“染汙爛壞,為什麽這個癡人,要用這樣的高廣好床。”佛用種種的道理教誡嗬責闡那說:“怎麽樣叫做比丘呀,要用這樣的高廣好床。”
嗬責之後,佛召集來比丘僧眾,對諸比丘說:“以十種利益之故,給比丘們結戒。從今天起這個戒要這樣子說,如果比丘想要製作床的,要應量製作。量,就是床腳高度為佛的八指,除了入梐部分,過量製作的得波逸提罪。床有兩種,細梐繩床和粗梐繩床。粗梐繩床有五種,阿珊蹄腳、波郎劬腳、羝羊角腳、尖腳、曲腳。細梐繩床也有五種,阿珊蹄腳、波郎劬腳、羝羊角腳、尖腳、曲腳。高八指,是用我八指。第三分入梐。”
波逸提,是煮燒覆障的意思,要是不悔過的,能障礙修道。當中犯規的,如果比丘製作的床,床腳超過八指的,犯波逸提罪。如果製作了超過八指的床腳,應當截去。到僧眾中告白說:我製作的繩床超過八指得波逸提罪,今天在僧眾中發露悔過不覆藏。僧眾應當問他說:你截掉床腳了嗎?如果回答說已截的,要問他說:你見罪了嗎?如果回答說見罪的,要對他說:你如法悔過以後不要再作這樣的事了。如果他回答說,沒有截去床腳的,僧眾應約敕教他截去,要是僧眾不約敕叫他截去床腳的,僧眾得突吉羅罪。要是僧眾約敕他他不聽的,這個比丘得突吉羅罪。
八指高:《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十三》中說,“佛八指者,謂中人一肘”。長度為笏尺一尺五寸。
入梐:《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卷第十六》中說,“除入梐木者。除床腳入梐木此非是量”。《摩訶僧祇律卷第二十》中說,“入梐者齊孔已下截已。”據經文來看,這個“梐”字,應是指床腳與床相連在一起的部件,通俗講就是“床的邊框”。
四、前輩著作中提到的床的尺寸
《南海寄歸內法傳卷第三》中說:西國房迮居人復多。臥起之後床皆舉攝。或內置一邊。或移安戶外。床闊二肘長四肘半。褥席同然輕而不重。然後牛糞乾揩其地令使清淨。安置坐床及木枯小席等。隨尊卑而坐。
義淨法師在書中說:西國的人,房子緊湊窄小又住人多,他們在起床後,會把床拆疊收好,或放到房內一邊,或移到房子外麵去。床寬二肘(約三尺至四尺)、床長四肘半(約六尺至八尺),被褥睡席與床相同但是很輕,不如床那麽重。然後用牛糞幹抹擦地麵,使地麵清淨,安放好坐床,以及木枯小席,人們隨尊卑按秩序而坐。
迮:zé通“窄”。狹窄。一肘長:即人的手指至臂彎處。長度各不統一,約為一尺四寸至一尺八寸長。
《沙門十戒威儀錄要》中說:床腳高一尺六寸,坐時腳不掛空,過此量者,即名為高。但可容身轉側,過此即名為廣。既高且廣,即名為大。
智旭法師在書中說:床腳隻要在人坐床邊時,雙腳不懸空就可以了。要是坐在床上雙腳懸空,腳夠不著地,那床就算是高床了。床的寬度能夠讓人睡在床上翻身就可以了。要是睡在床上翻身,還有很多空餘處,那這個床就算是寬廣的了。又高大、又寬廣的床,就是叫做大床。
《法苑珠林卷第八十八》中說:又阿含經雲。高廣大床者。陛下足長尺六非高。闊四尺非廣。長八尺非大。越此量者。方名高廣大床。
釋道世法師在書中說:“阿含經中講,高廣大床,陛下的床腳長一尺六寸的不算是高,床寬四尺的不算是廣,床長八尺的不算是大。超過這個數量的,才叫做高廣大床。”
五、隨環境以不貪為適中
製定這個戒規,一是因為有的比丘貪圖好床,用很貴的被褥、睡席、臥床、坐床,奢侈浪費,被在家人譏嫌;二是因為有比丘上床下床不方便,而且還會摔落到床下,露出身體部位;三是受用豪貴好床,容易起貪念,生放逸心,起淫欲亂想。這些都是從修行方麵來考慮的,尺寸隻是給與一個可以去遵守的指示。
另外,也不能學有些另類的人,把床弄得很小很矮,卻是用很珍貴的寶物製作,用象牙製作,用黃金、鑽石裝飾,用珍希動物皮毛作被褥、作床墊。這樣的床,尺寸是不高、不廣、不大了,卻實實在在的不附合這條戒規。經典中已經明說了,就是因為貪求豪貴欲樂,才製定出這個戒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