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領一塊陌生的區域比攻克它要困難得多。
從軍事意義上說,攻克就是進攻一方動用軍事力量進入或者到達某個原先並非歸屬自己掌控的區域,殺傷敵方人員摧毀敵方設施,目的就達成了。戰略目標比較簡單。兩人為事打架出氣鬥狠。史上大大小小的戰例有很多是以攻克為目的。放開手打交戰雙方軍事上的強弱對於戰爭的勝負往往起決定的作用。
比較典型例子的當屬1979年2月的中越邊境之戰。1979年2月17日中國出動二十餘萬軍隊分兩路攻入越南境內,兩周之後攻占越南北部重鎮涼山然後開始撤軍,開戰一個月的3月15日全部撤軍完畢。
占領則是進攻一方進入某區域之後還要長時間經營甚至希望盡可能久地停留於該地並實施管控。其戰略目標就要複雜得多,特別是在交戰雙方其中一方欲推翻另一方的政權涉及被占領土政權體製變更的情況下。因為這種政權體製變更的背後往往伴隨著生活方式以及價值觀等方方麵麵的脫胎換骨。史上成功的戰例還確實不多,因為要實施有效的長期占領已經遠遠超出了軍事的範疇。它已經不僅僅是個軍事問題了,軍事上的強弱對於最終勝負的結果影響有限。即使軍力強大的一方靠武力占據了領土,很多情況下真正意義上的戰爭可能才剛剛開始。
唯一看得到的成功的例子是二戰之後由美國麥克-阿瑟所主導的對戰後日本的成功改造,當然其代價是二戰中亞洲方麵戰場超級巨大的生命財產損失以及美國並沒有占領永久化。而依靠軍事力量實施占領最終沒有或者僅僅部分達成目標的範例則比比皆是。1979年的蘇聯-阿富汗戰爭,2001年的美國-阿富汗戰爭,2003年的美國-伊拉克戰爭。。。,雖然軍事上交戰雙方在強弱方麵根本沒有可比性,但是占領一方付出相當大的代價最終沒有或者隻能達成有限的目標。即便是美軍在伊拉克和阿富汗也是隻能以九牛二虎之力裏三層外三層構築起一小塊相對安全的所謂“綠區”。
陸上占領作戰已然如此凶險,渡海用兵的話則更不能輕舉,這勝負與否絕對不是多少架飛機多少艘兵艦可以算得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