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人説:”肉眼”是身體的燈,”靈眼”是生命的燈。此話滿有見地。
的確,人"肉眼”看得”正”,走路就會正;人"靈眼”看得"準”,生命就不會沉淪。
前麵分享中談到"耳朵”和"口舌”的重要,因為怎樣聼,聼什麼,以及怎樣説,説什麼,都跟"智慧”有關。那麼人的"眼睛”呢? 同樣也極其重要。人的三官,"聼、説、看”,可以説影響著一個人”的"命運”。
假如一個人什麼都聽,"來者不拒”、"耳聽心受”,也不加以分辨,結果呢? 做事一定沒有主見,勢必魯莽行事。常見有的夫妻吵架之後,太太喜歡找別人訴說或解決。如果聽者沒有”智慧”,亂出主意,說者也不分好歹、一股腦兒聽到心裡,夫妻關係可想而知。如果一個人口無遮攔,濫用”口舌”的功能,家裡一定搞得"雞飛狗跳”,人際關係也是一塌糊塗。如果一個的眼睛看”歪”了呢?太太看人家丈夫會賺大錢,而看自己丈夫窩窩囊囊;丈夫看別人家太太又賢慧漂亮又能幹,自己太太既是黃臉婆,又沒有能力管教孩子,等等;或是有的丈夫專喜歡看年輕漂亮的女人,想想夫妻關係會怎樣?
然而,問題是,人的"肉眼”看"正”不容易, 因為人的”靈眼”瞎了,"肉眼”的視線就無法調準。
人類的祖先亞當夏娃被神安置在伊甸園裡。撒旦引誘他們違背神的命令,對夏娃説,她若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她不一定死,而且她的眼睛就明亮了,如神一樣知道善惡。夏娃沒有選擇聼信神的話,而是聼了撒旦的謊言,吃了那果子。不但自己吃了,也給丈夫亞當吃。結果呢?他們不但衹”肉眼”的功能扭曲了,"靈眼”也瞎了,不但看不見神、無法與神溝通,"肉眼”的焦距也就錯位了。
二:
因此,人的"靈眼”瞎了,"肉眼”所看的東西都是"扭曲”的、與神的真理相悖的。人衹能看到地上表麵的、短暫的、有限的等事物。例如:
1.人喜歡看容貌及衣著
1)看容貌
人為了追求外貌漂亮年輕,而不惜任何代價。
二十幾年前,"整容”行業剛剛開始興起,其價格對很多工薪階層的女人來說,"可望不可及”,能承擔得起的,寥寥無幾。隨著國內經濟的發展,"富豪”數字與日俱增,無論是整容打針還是隆胸抽脂,已經變成了普通消費。
幾個月前,新聞連續報導了一件很離譜的事,説:”美國一名45歲科技富豪用17歲兒子的血漿為自己換血,.....。”
新聞說道:”約翰遜今年45歲,靠軟件開發發家致富,身家近50億美元。多年來,他瘋狂追求’青春永駐’,每年花200萬美元用於保持身體機能。
他每天清早5點起床,服用至少24種營養補充品,然後進行有助於回春的運動,持續1小時。接著攝入低熱量的蔬菜飯,再用茶樹精華油與抗氧化膠質仔細刷牙漱口。他全天精準攝入1977大卡熱量,確保他的體脂水平保持在5%到6%之間。”
此人的目標是確保自己的大腦、肝臟、腎臟、牙齒、皮膚、頭發和直腸的功能達到18歲時的狀況。
可是,經過六次的昂貴價格換血之後,發現效果不彰,隻好放棄。由此看到,想靠金錢和科技人為地改變生命的自然規律,實在是徒勞無益。可憐的是,這位富人不知道”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約翰福音6:63a) 因為人的身體無論怎樣精心保養,都躲不過"死亡”。
想想看,世上有誰可以止住歲月這把"殺豬刀”、避免失去青春? 上麵經文重點提醒人生命的"優先次序”,要人重視”永恆”的事,而非傾注大量金錢和時間在短暫的外表上。
”以貌待人”是人的"本性”。
當主耶穌出來傳道,行神跡,並在安息日會堂裡教訓人時,”眾人聽見就甚希奇,說:’這人從哪裡得來這一切呢?所賜給他的是怎麼樣的智慧,竟然藉著他的手行出這樣的神蹟?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哥哥嗎?他的妹妹們不也在我們這裡嗎?’ 他們就厭棄耶穌。” (馬可福音6:2-3)
因為主耶穌不但出生卑微,也無英俊外貌,如先知以賽亞所描述:”祂在耶和華麵前如嫩芽生長起來,像根出於乾旱之地;祂沒有佳形,也沒有威儀,好叫我們仰慕他;祂也沒有美貌,使我們被他吸引。祂被藐視,被人拒絕,是個多受痛苦,熟悉病患的人。祂像個被人掩麵不看的人一樣;他被藐視,我們也不重視他。” (以賽亞書53:2-3)
聖經告誡女人:”你們不要以外麵的辮頭發、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隻要以裏麵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麵前是極寶貴的。”(彼得前書3:3-4) 因為”婦女美貌而無見識,如同金環帶在豬鼻上。”(箴言11:22) 經文並非反對女人修飾打扮,而是要女人要更看重內心對神的敬畏。
2)看衣著
疫情前幾年,丈夫的一個同學過來看望在這邊讀書的女兒。多年未見的同窗,不管原來四年相處的如何,既然人家通知你要過來,接待的人自然要盡”地主之誼”:安排觀光幾個景點,餘下兩天帶同學出去購買東西。
"聽說這邊的名牌店的東西比國內便宜,我想去買些禮品送人。” 同學説。
我和丈夫都是名牌的"門外漢”。好在名牌店不難查找,車程距離又不是很遠,丈夫二話不說,第二天直赴直銷店。他的同學先是把自己從頭到腳用"名牌”包裝了一下,然後再挑選要帶的禮物。
"我對名牌東西的價格沒有什麼概念了,但是還是滿貴的!穿名牌值得嗎?” 丈夫說話很直接。
"不是值不值的問題,是沒有辦法。你站在別人眼前,或跟別人坐在一起,人家看你全身名牌,對你說話口氣就會不一樣。否則,他們斜眼看你的樣子,會讓你很難受。” 同學的表情似乎有些無可奈何。
"幹嘛買這麼貴的禮物送人,有必要嗎?”丈夫說話很直接。
"國內就是這樣風氣,出國回來,無論是單位上級還是下級,無論親戚還是朋友,一概都要送禮。送沒牌子的東西,人家根本瞧不上,還不如不送。”
"那就不送嘛!” 丈夫似乎不懂人情世故。
"你出來時間太久了,不瞭解。人際關係搞不明白,很難做成事情,在社會上也不好混,.....”
其實,丈夫的這位同學在一刊物做文字工作的,按常理應該比較"清高”、"脫俗”一些,但從他口話中瞭解到,人無論怎樣想"高雅、超凡”,都抵不住世俗的影響和衝擊。
人沒有真”信仰”可以抓住,沒有絕對真理可以依循,處於那種環境"隨波逐流”,不難理解。
所以,使徒雅各告誡信徒説:”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臟衣服也進去。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下邊’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麽?....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雅各書2:1-4;8-9)
摩西對以色列百姓説:”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祂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申命記10:17)
2. 人喜歡看金錢財富
是否聽過有人對一個衹看重錢的人的形容,説這個人”窮的隻剩下錢了”? 這個描述很貼切,不見得是對”富人”的描述,”窮人”也是如此,就是説此人的人生價值和目標都在錢財上,而無其他。
人,極易被別人或環境左右而"自尋煩惱”。本來已經吃穿足夠了,因為擔心別人的"眼光”,使得自己活得很辛苦;或覺得不如人家更"富有”,因"羨慕嫉妒恨”而讓自己過得不快樂。
東部有一個朋友,八十年代末丈夫出來讀碩博,畢業後在電臺工作,她自己是牙醫助理。兩人收入比較可觀,買了別墅,近二十幾年前就進入了"中產階級”。
有一年他們夫妻有機會過來一遊,特別送我一套價格不菲的日本茶具和一瓶潤膚霜。
"我的房子老舊得不得了,用這麼貴的茶具真有些不搭;我自己平時也不用什麼高級的通化妝品霜。”我對她説,因為看他們送如此精緻的禮物,覺得很過意不去。
"不要虧待自己。你自己做生意,賺錢要買最貴最好的東西,不要虧待自己。”
那時我剛剛信主,覺得她的話對我不太實用,但也不知如何回應,也就無語了。
幾年後的一天,她打來電話,説回國探親回來心情一直很沮喪。起初我以為是她的父母身體不好,後來才知道不是。
"衹是跟同學見麵後覺得心裡很窩火。” 她乾脆直說了。
"怎麼會呢?”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回去同學倒是很熱情,請我我吃飯。飯桌上聼他們談論,發現他們個個過得都比我好。他們很有錢,甚至有的千萬富翁了。跟他們比,我簡直就是個窮人。想想出國讀書幹嘛,受了很多苦?如果不出來,不也早成富翁了? ….”
"你們也不錯嘛,都進到中產階級了。錢多了,人的胃口有限,吃不動喝不動,錢多了也沒用。”
也許朋友覺得我是"酸葡萄”,自己賺不到那麼多錢,才自我安慰。
現今是一個"笑貧不笑娼”的時代。衹要能賺錢就是有"本事”、有"能力”的。竟然新聞報刊也大肆推崇這樣的事情。
幾天前新聞有一篇報導,説有一個國內來的女留學生,取得學位也考了會計師執照,但卻覺得賺錢太慢,就用最簡捷最實用的方式,用自己的身材賺錢,在華爾街金融新貴的酒吧作"伴遊女郎”和”脫衣女郎”。也就是把自己赤裸裸的身子供男人欣賞,每周可以輕鬆賺到三萬多美金。如果VIP客人有需要,她還充當他們的"職業女友”。
真實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一個女人為了錢,竟然把自己的身子供給男人娛樂,豈不是糟踐自己? 竟然還四處炫耀如何聰明有"本事”,得了賺錢的"秘訣”。而報紙新聞也竟然公開”捧場”,不免驚訝:這個世界怎麼了? 竟然從字典裡抹去了”廉恥”二字。
貪愛錢財的人,眼睛衹能盯在錢財上,被錢財驅使,活在黑暗中,無法看到天上的祝福。
舊約記錄了一個假先知,名叫巴蘭。摩押王用錢收買他,讓他咒詛以色列民,但神多次阻止他,他也知道神不允許他咒詛神的選民。他完全可以轉回不犯罪。但是,摩押王應許給他的金銀財寶,他對錢財的貪欲之聲,蓋過神對他講的話。所以,最終他選擇背棄神,又向巴勒獻計,讓摩押和米甸女子引誘以色列人去犯奸淫、拜偶像,致使神向以色列人發怒,降瘟疫懲罰他們,使以色列百姓死亡人數高達兩萬四千多人。後來巴蘭和米甸的五王一同被殺身,死於以色列人與米甸的爭戰中。這就是巴蘭貪戀錢財的可悲下場。
同樣猶大,也是為了僅僅三十個銀錢,把主耶穌出賣,最後自殺死掉。
主耶穌對門徒説:”你們要謹慎,遠離一切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並不在於家道豐富。”(路加福音12:15) 然後,主耶穌講了一個比喻:“有一個富翁的田地豐收。他自己心裡說:‘怎麼辦呢?因為我沒有足夠的地方收藏出產了!’ 又說:‘我要這樣辦:我要拆掉這些倉房,建造更大的,好在那裡收藏我的一切糧食和貨物。然後,我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啊,你擁有許多好東西,足夠多年享用,隻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天晚上,你的靈魂必被取去,你所預備的要歸給誰呢?’ 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麵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路加福音12:16-21)
保羅提醒信徒:”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麽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麽去。隻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欲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6-10)
3. 人喜歡看八卦及色情
如果一個人喜歡看色情網路、電視節目或胡編亂造的淫穢小說,沉溺於其中,人就無法避免亂性或犯姦淫罪,不但自取羞辱,也敗壞家庭;或熱衷於看一些八卦"新聞”,人的思緒就會趨於愚昧和無知。現實中,有很多年青人,甚至青少年,因看色情誤入歧途;也有很多丈夫因看色情,心被迷惑,而離開"少年所娶的妻”,使婚姻破裂。實際上,現實中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
聖經記載了大衛犯罪的歷史。大衛從小敬畏神,在他處於困苦危險時,更是緊緊依靠神。然而,當他作王後國泰民安時,卻放鬆跟神的關係,眼睛看了不該看的女人,致使陷入罪中。
聖經撒母耳記下11章記載:有一天近黃昏的時候,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散步,偶然看見一個容貌非常漂亮的婦人在洗澡,經過打聽,得知是他的其中一位勇士的太太,便藉著王位的勢力,與婦人同房,不但使其懷孕,還設計謀把婦人的丈夫殺死。
聖經裡約伯説了一句話:”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約伯記31:1) 大衛的眼睛就是沒有與神"立約”,而犯了罪。
主耶穌説:”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奸淫’。隻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他犯奸淫了。”(馬太福音5:27-28)
所以,人的眼睛要與神"立約”,人的心先要與神"立約”,才可以持守"約定”。
4. 人喜歡看自己長處
人最大智慧之一,是能夠看到自己身上的問題。然而相反的是,人習慣於看到的是別人臉上的不潔,而看不到自己脖子後麵的灰。家庭的糾紛,社會的混亂,以及國家之間的爭鬥和戰爭,都是緣於看自己所作所為是正確的,而別人都是錯誤的。
這是人驕傲的"罪性”使然。在教會中也會有同樣現象。因為基督徒重生得救,新生命剛剛開始,其"罪性”需要神的話不斷潔淨、裡麵的生命不斷更新。否則,人永遠處於嬰兒的無知階段,生命不能正常成長,從而影響教會在世上的見證。
保羅説:”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隻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利比書2:3) 又說: ”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 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 看得合乎中道。”(羅馬書12:3)
主耶穌對門徒講道時説:”為甚麽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馬太福音7:3-5)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言16:2)
5. 人喜歡看外在行為
人常以人的外在行為來判斷人的善與不善,不瞭解人的本性喜歡"偽裝”。就拿小孩子來說,很多小孩子跟祖父母會隨便放縱自己的脾氣,但回到家裡在媽媽爸爸麵前卻會裝成很乖的孩子。他們並非懂得有意識這樣做,而是處於本能。有的成人在外人麵前"人模狗樣”的,但是回到家裡對配偶及孩子就露出粗俗的本相;或在單位領導麵前"畢恭畢敬”的,而在背後會把領導罵得"狗血噴頭”;或為了顯出"善行”,得到人們的誇讚敬佩,捐錢”修橋補路”或"賙濟”窮人,卻不曉得他的錢財來自不義,...。
但是,”神看人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7b)
聖經創世紀談到該隱和亞伯兄弟倆,一個是種地的,一個牧羊的。有一天他們都拿自己的產品獻給神,而神看中了弟弟亞伯和他所獻的祭物,但沒有看中哥哥該隱和他所獻的。該隱極其不高興。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麽發怒呢?你為甚麽變了臉色呢?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 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製伏他。”(創世紀4:1-12) 故事接下來,就是哥哥把弟弟殺了。
神拯救挪亞一家,也是因為神看中他對神的敬畏。那時"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創世紀6:5-9) 神看他為義人,就是內心誠實的人,並非從不犯錯的人。
主耶穌在世上時,同樣沒有因為法利賽人會講解聖經、會禱告等宗教外表而高看他們。
主耶穌設了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奸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隻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路加福音18:9-13)
主耶穌説:”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加福音18:14)
人看到的是法利賽人的虛假外表,如同粉飾好看的墳墓,但主耶穌看到的是他們的裡麵的汙穢、骯髒、貪婪、無情.....等。(馬太福音23章)
神看人在暗中所做的事情額,不管是”善”還是”惡”。有些人暗地裡作一些悖逆神的事,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是,神是全知全能的,人在暗中做的事,無論是善的惡的,祂都知道,甚至神連人做事的動機都知道。所以,神的兒女不必在意自己的”善行”是否被人看到或得到讚揚。
曾有一個姐妹分享過她的一段經歷。她最初信主非常熱心,為了使其他的弟兄姐妹和慕道朋友可以下班後按時來教會參加查經,她每個週五準備一些晚餐給他們吃。
有一次她聽到有一個人抱怨説:"怎麼又是雞肉!” 而且那人臉上顯出很不高興的樣子。
姐妹瞬間感到極度的委屈,就躲到別處流起眼淚來,心裡在想:"我既出力又花錢,你們一分錢不花,還嫌飯不好....,”剛想到這兒,她聽到一個微小的聲音對她說:你在為誰做?
頃刻間她明白是神在提醒她,讓她不必在意別人説什麼。因為神知道她單純的心,其目的是希望有人下班後可以直接到教會吃飽,多有機會瞭解神的話語。所以,因為這一次的經歷,這個姐妹後來服事幾十年,無論是擦桌子椅子,還是掃地洗廁所,即使沒有人做,她也沒有委屈,因為祂知道神在暗中查看人,更是監察人的心。
聖經説:”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祂都鑒察。”(箴言15:3)
”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他心存誠實的人。”(歷代誌下16:9a)
主耶穌在世時告誡門徒:”你施舍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有古卷作必在明處報答你〕” (馬太福音6:3-4)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馬太福音6:6)
”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隻叫你暗中的父看見。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馬太福音6:18)
這些經文是神在告訴人,不要看重外在的行為,要注重裡麵的誠實和敬畏。
6.人喜歡看短暫事物
聖經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得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他和叔叔亞伯拉罕家産牲畜太多,以至於不能同居一處必須分開時,叔叔讓侄子先選。”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創世紀13:10)
羅得首選了眼中極美之地,但他看不到所多瑪和蛾摩拉充滿了罪惡,是神憎惡的地方。神決定要毀滅那城,差遣兩個天使來拯救了羅得一家。使帶領羅得的家人逃離這城,免得他們一同被剿滅。天使吩咐他們說:”逃命吧!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 但羅得的妻子貪戀世界,而捨不得她的家產回頭一看,因此喪掉性命。(創世紀19:26)
以掃和雅各兩兄弟,哥哥以掃看重”肚腹”,為了一碗紅豆湯,把長子的名分丟掉。而雅各不同,他看的是神的祝福,極盡全力要得到。雖然他和母親用詭詐騙了父親從神來的祝福,後來他自己也被舅舅所騙。他後來被神大大祝福,是因為他看重神所賜的應許。
以色列百姓在曠野四十年,他們天天看重的就是吃喝,不滿意就哭鬧,埋怨神讓摩西帶他們出埃及。即使神每天供應他們一切,一路上保護他們,也在他們麵前行了很多神跡奇事,他們仍然不肯信靠神,以至於遭到神的各種懲罰。
新約時代,主耶穌對門徒説:”...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麽喝甚麽,為身體憂慮穿甚麽。生命不勝於飲食麽? 身體不勝於衣裳麽? 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麽? 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或作使身量多加一肘呢〕何必為衣裳憂慮呢! 你想野地裏的百合花,怎麽長起來,它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馬太福音6:25-29)
主耶穌並非是説人不要打扮修飾自己,也不是叫人不必為生活勞力,不必工作以維持生計。因為人犯罪之後,神對亞當説過:”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創世紀3:17b) 保羅在聖經裡也説:”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貼撒羅尼迦後書3:10)
神在聖經裡是要告訴人,人的靈魂生命比看得見的東西更為貴重,要人的眼光從地上看得見的短暫轉向永恆。使徒保羅説:”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4:18)
主耶穌説:”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翰福音6:63)
所以,人在活著的時候,隻看重短暫、忽略了永恆,從而失去與神永遠同在,豈不是是愚昧、得不償失?
三:
人的眼睛如何才能看得”正”呢?
因為"罪”使人裡麵的靈眼瞎了,人的眼睛就無法看的"正”;而人的眼睛看得"不正”,人的全身都是黑暗,即,人的所說所行,都行在黑暗中,就如聖經所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6:22-23)
所以,眼睛看的是什麼,表明他心裡所喜愛的是什麼。聖經説:”你們的財寶在哪裡,你們的心也在哪裡。”(路加福音12:34) 事實的確如此。
耶穌給門徒講了一個很實際性的比喻,説:“有一個財主,身穿紫色袍和細麻衣,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乞丐,名叫拉撒路,滿身是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想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有狗來舔他的瘡。後來乞丐死了,被天使送到亞伯拉罕的懷裡。那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財主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望見亞伯拉罕,和他懷裡的拉撒路,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啊,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吧!因為我在這火燄裡非常痛苦。’亞伯拉罕說:‘孩子,你應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同樣拉撒路受過苦,現在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卻要受苦了。不但這樣,我們與你們之間,有深淵隔開,人想從這邊過到你們那裡是不可能的,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可能的。’那人說:‘我祖啊,那麼求你差遣拉撒路到我家裡去,因為我有五個兄弟,他可以警告他們,免得他們也到這受苦的地方來。’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可以聽從。’ 他說:‘不然,我祖亞伯拉罕啊,如果有人從死人中復活,到他們那裡去,他們必定會悔改。’ 亞伯拉罕說:‘如果他們不聽從摩西和先知,就算有一個從死人中復活的人,他們也不會接受勸告。’” (路加福音16:19-31)
神並非是説人有錢不好,錢財多的人不能進天堂,祇有窮人才能進去,而是告訴人活在世上得到再多再大的享受,如果沒有得到神的赦罪之恩,沒有得到"永生”,最終結局就是遭受"地獄”的永刑之苦。相反,雖然人活在世上並不富足、也沒有錢財、甚至連飯都不能飽足,但是如果得到了神的生命,一生信靠神,他離開世界會在天堂享受與神永遠同在的美好。
人的心若專心思念永恆的事,其眼睛所看的東西就會改變。人的眼睛看得正,路就會走得正。這是一定的。
所以,要想人眼睛看得"正”,唯一能做到,就是人的"靈眼”被開啟,已經死了的"靈”活過來。裡麵有神的生命,有神的話引導,有聖靈的幫助,人的眼睛才能看得"正”,我們才能將眼睛用得恰到好處,不但自己收益,也會使他人蒙福。
親愛的朋友,你願意自己的"眼睛”看得"正”麼?
神不偏待人,不管你是腰纏萬貫,還是一貧如洗,神都願意將祂兒子,主耶穌的"救恩的禮物”白白賜給你,衹要你接受就可以拿到。
”誰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呢? 祂坐在至高之處,自己謙卑,觀看天上地下的事。祂從灰塵裏擡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詩篇113:5-7)
使徒雅各説:”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不是揀選了在世上被認為貧窮的人嗎?這些人卻在信心上富足,而且是承受神的國的人。這國是神應許賜給愛祂的人的。” (雅各書2:5)
人在世上有什麼比成為神的女兒更有福的呢?神對人的關心無微不至,甚至會耳提麵命地告誡人該看什麼,不該看什麼;祂每天願意陪伴人;時時引導人走前麵的路,難道你不想要這份祝福麽?
如果你想要,請在神的麵前,承認自己是一個"病人”(罪人),需要主耶穌的"醫治”(拯救),你就必得著神的生命,裡麵的"靈眼”就會看見你從前所看不到的事物。有神的話(聖經),還有聖靈(神)的保守,你裡麵的”心”變了,自然眼睛的"焦距”就調整得準確了:不再把美貌、衣著、錢財、地位、色情等短暫和汙穢的東西看為重要,對"善惡”有分辨能力,不管世俗的勢力多麼強大,都不會影響眼睛的"定力”。雖然活在世上、在不信神的人群中,仍然可以出汙泥而不染。隨著屬靈生命的成長,人的眼睛會逐漸從地上轉到天上,從短暫轉到永恆,從今生轉到永生。
朋友,一旦你的"靈眼”被打開,你就會被神的愛所感動,甚至會和詩人有同樣的讚美,説:”耶和華我們的主阿,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甚麽,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麽,你竟眷顧他。”(詩篇8:1-4)
也時常會像摩西一樣跟神禱告説:”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詩篇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