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靈程初階》
第四講:救恩 (作者:朱斯白長老)
「救恩」在希臘原文有許多意思,包括釋放、安全、健康(包括肉體與心靈的健康)等。我們從主耶穌基督所得到的救恩,從字麵上說,就是我們的身體和靈魂在主耶穌基督裡得到神的拯救。
常常有人以為信基督的好處是靈魂得救,將來死了以後要上天堂,這是錯誤的觀念。救恩是從我們接受主耶穌基督的那壹刻開始,神的生命進入我們裡麵,我們就「出死入生」,得到永生,不是等到死的時候。而且,神所拯救的不是我們目前的肉體,將來祂會給我們壹個不死、不朽、永恆的的身體進入天家。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0節:「弟兄們,我告訴妳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神的國度是不朽壞的,我們不能以朽壞的身體進入。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1節:「我如今把壹件奧祕的事告訴妳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這裡的睡覺是指死亡。主耶穌基督再回來時,已經死的人要復活,主會讓他們的身體有所轉變,從已朽的身體變成不朽的身體。
壹、關於救恩,我們必須了解以下兩點:
(壹) 救恩是神所賜的,因為我們在基督裡的信心,神賜給我們救恩。我們信神,信神的兒子做我們的救主,所以我們得到救恩。神的救恩是為所有人準備的,但是人必須接受主耶穌基督才能得到,不能用任何行為來換得救恩,也就是說,人無法以修身或善行得到救恩。
以弗所書二章8-9節:「妳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得救是出於神的恩典,「恩」就是我們不配得而得到的。我們為人做事後所得到的工價,不是恩典,但假如我們什麼都沒有做,卻白白獲得壹個東西,這就是恩典。救恩是神給的,但必須是因著信,信就是接受,接受耶穌做救主。假如我們是靠工作而得到救恩,神就必須給每個人同樣的機會、才能、健康,否則就不公平。但是神顯然沒有這麼做,可見救恩不是靠工作換來的。
以弗所書二章10節:「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神也叫我們行善做好事,但是行善是在我們得救之後,為了讓我們顯明神的智慧和愛心,不是為了得到更大更多的救恩。
羅馬書三章24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壹節講到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世人都是罪人,但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我們不必花任何代價而白白得到神的榮耀,被神看為無罪。羅馬書三章27-28節:「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人所以稱義,不是因為做了好事,而是因為信主。遵行律法是指做好事,舊約裡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很守法,但是他們不了解神給人律法的精義。神給的律法是讓人看清楚人是有罪的,不是守律法就能得到救恩。沒有任何人能夠因為遵行律法,達到神的標準而得到救恩,隻有靠耶穌的寶血。羅馬書壹章16-17節:「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壹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我喜歡稱我們基督徒是「信徒」,因為我們是信耶穌的人。我們的壹生都是以信為根本,我們得救是因信,在神麵前成為聖潔也是因為信,將來進入榮耀還是因為信。
(二) 主耶穌基督的救恩是全備的。全備的就是:
1. 沒有任何缺乏,我們所需要的都包括在裡麵。這壹點值得強調,因為天主教也講信耶穌,但是又加上許多聖功、功德,這是不正確的。功德跟我們的救恩完全無關。除了主耶穌的救恩,我們不需要其他的東西。
2. 神拯救我們到底,神壹開始祂的工作,就不會中斷。我們的神是有始有終,神的救恩不是暫時的,也不是救了我們之後,讓我們自生自滅。
二、神的救恩有三方麵:
(壹) 因著救恩,我們可以稱義,我們在神的麵前不再是罪人。稱義是解決我們過去的問題。羅馬書五章9-10節:「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當我們是罪人時,神的忿怒在我們身上,審判隨時會降臨,但是靠著信耶穌與神和好,解決了人與神之間的過節。
(二) 藉著救恩,我們可以成聖。成聖是指現在的問題。在聖經裡,所有的信徒都被稱為聖徒。我們在神的麵前被看為聖,「聖」是聖潔、分別的意思,跟世界上的人不同。世界上的人當然不同意這個說法。我們在神的眼光中所以能被稱為聖,不是因為我們的好處,乃是主耶穌基督的救恩在我們身上所產生的功效,讓我們能成為聖潔。「成聖」是指我們有能力抵製生活裡壹些罪的引誘和汙染。基督徒每天都受到罪惡的引誘。我們身上有三個主要的敵人:
(1)我們的老我,喜歡回到信主之前的生活;
(2)撒但的謊言,想誘惑我們離開神;
(3)花花綠綠的物質世界,許多跟神不友善的製度、機構和學識,都在引誘神的兒女。
感謝主耶穌基督的救恩,讓我們有能力勝過這許多的引誘。哥林多前書六章11節:「妳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妳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這裡講到哥林多的人在信主之前,有很多的淫亂,但是得救之後,先稱義再成聖,靠著主耶穌基督的名,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麵,給我們的力量,讓我們能夠勝過許多引誘,在成聖的道路上不致於打敗仗。
(三) 靠著救恩,我們能得榮耀。這是指將來的事。主的救恩是全備的:過去,祂解決了我們所有壹切得罪神的地方,讓我們在神的麵前可以稱義;現在,祂藉著居住在我們裡麵的聖靈,讓我們能走成聖的道路,有抵製引誘的力量;將來,祂要帶給我們極大的榮耀。
約翰壹書三章2節:「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我們有壹個盼望,當主耶穌再來時,我們會像主壹樣的聖潔。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神的應許必會實現。
啟示錄二十二章5節講到新天新地,我們永遠天家的情況:「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將來我們在天上要作王,有王的身分、尊貴,是因為我們像主;我們的主是王,所以我們也要作王。
主耶穌給我們的救恩是全備的,過去、現在、未來都顧及到,而且是拯救到底,保證最後要帶我們進入祂的榮耀。哥林多後書壹章10節可說是總論,「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稱義),現在仍要救我們(成聖),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得榮耀)。」
三、主耶穌如何成就救恩?
(壹) 祂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得前書二章24節:「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妳們便得了醫治。」
(二) 祂從死裡復活,賜給我們能力,在生活上能勝過罪。祂在十字架的捨身讓我們能稱義,祂從死裡復活給我們復活的能力,讓我們能成聖。復活是壹個重要的真理。我們所信的主耶穌是復活的主,跟別的宗教教主不同。其他宗教的教主屍骨早已朽壞,隻有主耶穌是復活的主。我們可以驕傲地說,我們信的是活的神,我們的救恩是絕對有把握。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8節:「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妳們的,第壹,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壹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壹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
這是歷史的事實,無法作假,因為主耶穌基督復活之後,在地上曾經停留四十天,在這四十天當中,祂向許多人顯現,最後顯給眾使徒看。保羅在到大馬色的途中,主又曾向他顯現。因為祂是復活的主,所以祂的復活大能能夠成為神兒女生活中的力量,勝過壹切的罪惡。
腓立比書三章10-11節:「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壹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曉得」就是知道,不隻是頭腦的知道,也是經歷的知道。
(三) 將來祂要像元帥壹樣,帶領我們進入永遠的榮耀。希伯來書二章10節:「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指的是神,「救他們的元帥」是指耶穌。主耶穌為了要做我們的替身,祂來到地上生活了三十三年,過著跟我們壹樣的生活,受過罪惡的試探,歷盡人間的苦難,終於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成為我們救恩的先鋒。(見希伯來書六章20節)
四、人是如何得救呢?
我們得救是因為我們信耶穌。什麼是信?壹般人以為信是壹個觀念,覺得耶穌是好的,願意信祂。但是聖經上所說的信不隻是觀念,而且還要有行動。譬如有人拿壹張椅子問妳:「妳相不相信這張椅子可以承受妳的重量?」假如妳相信,妳就要坐到椅子上去。聖經所講的信正是這樣,假如我們相信耶穌,我們就要接受耶穌進入我們的心中。約翰福音壹章12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信耶穌和接受耶穌是同壹回事。接受耶穌就是信祂的名,信耶穌就是接受祂做救主。啟示錄三章20節主耶穌基督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壹同坐席。」這節經文是主耶穌對當年老底嘉教會所說的。今天有許多傳道人引用這節經文對個人佈道並沒錯誤,因為神的救恩不是對教會,而是針對個人的。神是壹個壹個人的拯救。主耶穌不斷在我們心門外敲門,壹直在尋找每壹個人,假如我們聽到祂的聲音,可能是聽到傳道人講的道理,或是看到聖經裡的壹段記載,聽到壹位基督徒所說的見證,讀到壹本屬靈的書籍,或是生活中發生某件意外等等,引起我們思想和考慮救恩的事,這些都是主耶穌在叩我們的心門。假如我們聽到聲音,打開心門請祂進來,主耶穌就從門外進來,然後祂就要從客人身分變成主人,我們也要從主人變成僕人身分。
四靈律的小冊子裡有壹個圖表可以說明啟示錄所說主耶穌與我們壹同坐席的關係:
第壹種的人生是當我們自己作主時,我們的生活壹團糟。圖中的黑點子代表我們都人生。“圈圈裏麵有一個椅子,”我“坐在椅子上,“基督(十字架)”在圈外。而圈裏麵的黑點沒有次序,表示沒有主耶穌作主的人生是壹團混亂。
第二種的人生是主耶穌的十字架坐在我們的寶座上,我們站在下麵,這是接受主、順從主的生活方式。這種生活就很有次序條理,跟前壹種的雜亂無章不同。
但在今天的生活中還有壹種生活,照樣有壹個寶座,主耶穌雖然進來了,但是這個人還賴在寶座上不肯下來,不聽主耶穌基督的話,不讓主耶穌作主,自己繼續在作主。主耶穌雖然進來了,但沒有產生任何作用。這種狀況嚴格說來是不能成立的,因為主耶穌不可能在我們的生活裡不做主。
當我們邀請主耶穌進入我們生命時,我們跟主耶穌的關係就要改變,不能再自己掌權。所以信耶穌就是聽到主耶穌叩門的聲音,邀請祂進來,然後把寶座讓給祂,讓祂成為我們的救主,也成為我們的主。我們稱主耶穌因為祂是我們的主。羅馬書十章9節:「妳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我們信耶穌壹方麵是心裡相信祂是活的神,今天祂藉著聖靈居住在我們裡麵,做我們的救主,這是裡麵的改變。我們在外麵也要有行為,就是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就是基督徒常講的見證。我們的生活和行為要讓別人看出耶穌是我們的主,在必要的時候,要靠著主的恩典,公開承認祂是我們的主。我們得救必須接受耶穌,請祂進入我們裡麵作我們的救主,心裡相信祂是活的神,生活上由祂來作主。
我們得救之後,在生活上有什麼經歷,才有把握是真正的得救呢?
(壹) 真的得救必須有悔改的行為。「悔改」原意是「轉身」,我們的思想要先轉身,信主之前和之後的想法應該會不同。我個人從前迷信進化論,但在信主之後,我的思想有了改變。神的靈光照我,讓我明白進化論是沒有道理的。我的意誌也有了改變,從前絕對不肯做基督徒,現在我的意誌在神的麵前降伏下來。信跟意誌不能分離,許多人雖然信主,但是意誌在神的麵前沒有真的降伏,隻是感情上壹時的衝動,碰到試探時容易動搖。此外,情感也要改變。從前要我講愛神是不可思議的事,但今天我覺得我跟神之間有說不出的感情,想到神在我身上的愛時就會禁不住流淚。從前我瞧不起基督徒,認為他們都是傻瓜,才會去迷信神,等到神開了我的眼睛之後,我覺得基督徒真是可愛,都是我的弟兄姊妹,我的思想也有了壹百八十度的轉變。以前我敵視他們,現在我愛他們,願意親近他們,這就是悔改。在信主的過程中,悔改是必須的,不隻是觀念上的改變,行動上也要改變。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這是指悔改,從裡到外徹底的改變,就好像從前沒有信神,人是背著神的,信主之後,身體轉過來麵對著神。先從思想,然後態度、行動的轉變,因為我們在基督裡是新造的人,這是我們得救經歷的第壹步。
(二) 在得救之後,我們就要過信心的生活,什麼事都要信靠神,以神為我們生活的中心。我們稱為信徒,我們信心的對象是耶穌,信祂是神的兒子,祂是救主。我們信心的依據是聖經-神的話。我們的相信十分科學,有足夠的證據。聖經給我們許多的例證,讓我們建立信心的基礎。英國有壹位牛津畢業、在劍橋教書的哲學家兼文學家魯益士(C.S. Lewis)。他起初不相信聖經,後來有人向他挑戰說,如果妳認為聖經不可信,不如寫壹本書攻擊聖經好了,他覺得這個主意不錯,就去研究聖經。等他研究聖經之後,他也信了耶穌。沒有壹個真正客觀的人在研究聖經之後不信聖經的。魯益士後來成了二十世紀有名的衛道人士,他的信心根據是聖經。
五、得救的新生跡象
得救的人有什麼新生的跡象呢?
(壹) 有了新生命之後,神的靈進入妳的生命,主耶穌做了妳的救主,第壹個跡象就是妳會愛神,因為神是妳的天父,妳不隻是心理上和情感上愛祂,而且喜歡藉著禱告來親近祂,這是很奇妙的事。壹般宗教的信徒和他們所信的神距離遙遠,隻有我們所信的真神富有情感,要我們親近祂。詩篇四十二篇1節:「神阿,我的心切慕妳,如鹿切慕溪水。」這節聖經講到愛神的人對神的仰慕,不知感動了多少人。
(二) 妳會愛主內的弟兄姊妹,也會愛那些不信的人。妳會對不信的人有負擔,會覺得這些人很可憐,因為沒有主耶穌基督,他們的結局就是沈淪。約翰福音十三章34-35節:「我賜給妳們壹條新命令,乃是叫妳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妳們,妳們也要怎樣相愛。妳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妳們是我的門徒了。」如果我們有新的生命,就會愛弟兄姊妹以及那些失喪的靈魂。以弗所書五章1-2節:「所以妳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壹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我們不但會愛弟兄姊妹,也會效法基督壹樣愛所有的罪人。
(三) 有壹顆飢渴慕義的心,很自然地恨惡罪惡。在信主之前,我們可能會喜歡罪中之樂,跟不信的人在壹起,做壹些浪費時間和精力的事,不會羨慕做好人好事。等到我們生命改變之後,對壹切的評價和感覺都會不同。約翰壹書壹章5-6節:「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妳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信主後,壹切的事都是公開、光明正大的。我們的新生命很自然地會愛慕光明,不喜歡在黑暗裡繼續犯罪。
(四) 公開承認耶穌是我們的主,以做神的兒女為榮耀。馬太福音十章32-33節:「凡在人麵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麵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麵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麵前也必不認他。」我們若真信耶穌,自然會公開承認祂為主。
(五) 愛慕神的話語,恨不得馬上弄懂神的話。彼得前書二章2節:「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纔生的嬰孩愛慕奶壹樣,叫妳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前麵我們也提過聖經是信徒的靈奶,人信主之後就會渴慕神的話語了。
(六) 有事奉主的迫切心。信主後因為對主的救恩和神的愛的感動,會想要有機會來事奉主。使徒行傳九章17-22節記載使徒保羅剛蒙恩的情形,「亞拿尼亞就去了,進入那家,把手按在掃羅身上說,兄弟掃羅,在妳來的路上,向妳顯現的主,就是耶穌,打發我來,叫妳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他就能看見,於是起來受了洗,吃過飯就健壯了。掃羅和大馬色的門徒同住了些日子。就在各會堂裡宣講耶穌,說祂是神的兒子。凡聽見的人,都驚奇說,在耶路撒冷殘害求告這名的,不是這人麼?並且他到這裡來,特要捆綁他們帶到祭司長那裡。但掃羅越發有能力,駁倒大馬色的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保羅從前逼迫基督徒,壹旦得救後,就有心要事奉神,並有能力駁倒猶太人,為主做見證。
(七) 以神為樂。羅馬書五章11節:「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以神為樂。」我們的新生命要求我們以神為樂,就是讓我們覺得有了神,就滿足喜樂,不再需要其他的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