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民主製度可以解決腐敗(充要條件),為什麽印度、巴西、阿根廷、菲律賓、印度尼西亞、墨西哥(96 - 140)的腐敗指數遠高於中國(76)?
有人說沒有民主製度,就肯定有腐敗(必要條件),為什麽新加坡是最清廉的國家之一?為什麽香港的清廉指數和加拿大、德國、日本、英國同一個水平?為什麽阿聯酋的清廉指數比法國、台灣、美國的還高?為什麽沙特、卡塔爾的清廉指數比西班牙、意大利的還高?
學界認為決定腐敗的關鍵因素包括:
• 法治水平(司法獨立、辦案效率、懲罰力度);
• 政治文化(人情社會 vs 製度社會);
• 公共服務透明度(電子政務、媒體自由);
• 經濟結構(依賴資源出口 vs 多元經濟)。
腐敗和民主製度沒有必然聯係。
• 民主國家也可能腐敗(意大利、西班牙、印度)。
• 威權國家也可能相對清廉(新加坡、阿聯酋)。
一個政府需要做的是:
• 加強權力分立與製衡,建立問責機製。
• 加強社會監督、信息公開。
• 增加政治透明度、個人財產公開。
• 發展經濟,適當提高公務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