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陳涉世家》讀議(六)
宮門令欲縛之。
(注:不僅是宮,且有兵把守。能把一個壯漢“縛之”,當不止一個。此為司馬遷描述陳勝成了土豪後的一筆。)
自辯數,乃置,不肯為通。
(注:這人在宮門口大吵大鬧,致使站崗的兵也沒辦法,隻得讓答應他,但又不為他當跑腿的。司馬遷於此處寫,陳勝是土豪,一切都很不專業:宮門可以敲開,可見並不是高門大院;敲開了敢吵,還就能吵著進來了,站崗的也沒辦法。見著草莽英雄陣勢的草狗相;站崗的竟能自己做主通報不通報。這裏漏出許許多多的細節。譬如,這類鄉裏鄉親的,常遇見,拒之,怕不恭於主子的老關係。都答應,又怕擾了主子。譬如,這些兵,也沒什麽專業訓練;譬如,沒撈著好處,不願意白幹….. 此為司馬遷描述成為土豪後陳勝的又一筆。)
陳王出,遮道而呼涉。陳王聞之,乃召見,載與俱歸。
(注:“遮道”,說明陳勝出行已有專車。見人直呼自己的名字,不以為意,見之如素,且使同車。司馬遷不置一帶點感情色彩的詞。為何?這人太熟。沒法拒絕;聽站崗的介紹後,覺著這樣不好;使同乘一車,又讓這人安生了,也算是還念舊。此為司馬遷描寫陳勝成為土豪人品的一筆。)
入宮,見殿屋帷帳,客曰:「夥頤!涉之為王沈沈者!」楚人謂多為夥,故天下傳之,夥涉為王,由陳涉始。
(注:從“載與俱歸”到“入宮”,陳勝帶他溜了一大圈。辦事的同時順便炫耀?招待?此處司馬遷寫陳勝“不與往日同”的城府。
帶進的地方是“殿屋帷帳”。使驚“夥頤!涉之為王沈沈者!”地大叫。司馬遷妙筆:虛寫陳勝同伴的露怯,大驚小怪,實述陳勝小人得誌狀:使人羨慕,從中滿足。
“夥頤”, 是粗話,有如“鐵哥們”,“槍杆子裏麵出政權”。一字不提陳勝聽後的反應。司馬遷妙筆寫出陳勝得意狀的又一筆。)
客出入愈益發舒,言陳王故情。
(注:“出入”,即常來常往。可見陳勝王宮不過一地主的庭院。沒啥規矩。這人這般的不識數,居然也行。而且他敢於人前說陳勝當年的糗事。)
或說陳王曰:「客愚無知,顓妄言,輕威。」陳王斬之。
(注:如果沒“或說陳王”,那人還在那兒說。司馬遷在寫陳勝的老粗,尚不以為意。可一聽別人說了,很吃驚,也覺得在理。於是“陳王斬之”,司馬遷重筆點出“陳王斬之”,不是“推出去斬了”。司馬遷在寫陳勝素質:一般得很,甚至達不到一般。可一經點撥,立即明白,且有行動能力。
史筆,不同文學筆,政論筆。“述而不作”為底色;作在述中,是功夫;不言作者的個人好惡,讀罷,作者的好惡一點點地滲。
司馬遷盡其詳實寫這段遭遇,其中對暴發戶的同情理解,足以打動人心。司馬遷是能夠俯視陳勝的,但不置任何嘲諷,也不置罵詞。對卑微者,司馬遷有種天然的同情與理解。司馬遷寫史記時,已為刑餘之人。白天,在汙蔑聲中,眼中來回。下班後,寫史記,寫卑微者如陳勝的遭遇。這才是《史記》的讀點。以為。
諸陳王故人皆自引去,由是無親陳王者。陳王以朱房為中正,胡武為司過,主司群臣。諸將徇地,至,令之不是者,係而罪之,以苛察為忠。其所不善者,弗下吏,輒自治之。陳王信用之。諸將以其故不親附,此其所以敗也。
(議:陳勝興規矩,自己則又破規矩,濫用規矩。司馬遷寫這個,但不以詳細。見到取舍。
於其中,司馬遷透露出一種之於卑微者無奈之情。小人暴動,能鬧出什麽名堂?!)
附白話譯文
陳勝稱王一共六個月的時間。稱王之後,將陳縣當作王都。曾經和他一起被雇傭耕地的人聽說了這件事,來到陳縣,敲著宮門說:“我要麵見陳涉。”宮門令要把他捆起來。他再三為自己辯解,宮門令才放開他,但不肯為他通報。陳王出宮,他攔住道路呼喊陳涉。陳王聽到了他的喊聲,就召見他,載著他和自己一起回宮。進入宮中,見到殿堂上掛的帷帳,客人說:“夥頤!陳涉成了王,宮殿是多麽富麗深邃啊!”楚地的人把“多”叫作“夥”,因此這件事在天下傳開,夥涉為王這個說法就是從陳涉開始的。客人進出時越來越放肆,言說陳王的往事。有人對陳王說:“這個客人愚蠢無知,專門說狂妄的話,這會降低您的威信。”陳王殺掉了這個客人。陳王過去的朋友都主動離開了,於是再沒有親近陳王的人了。陳王命朱房擔任中正,胡武擔任司過,主要負責監督群臣。各路將領攻略城池,歸來後,那些不服從命令的,就被抓起來問罪,他們將苛刻嚴察當作忠誠。他們不喜歡的人,不交給司法官吏處置,而是親自懲辦。陳王相信並任用他們。各路將領因此都不親附陳王,這就是陳王失敗的緣故。陳勝雖然已經死了,那些他所封立和派遣的王侯將相最終還是滅掉了秦朝,這都是因為陳涉率先發難。高祖時,在碭縣安置了三十戶人家為陳涉守墳,至今仍然享受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