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跟隨老板買了一個加州中穀的投資房,有幸進入了房產投資的大門,才發現,別有洞天。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於是乎芝麻開花節節高,每年納進一房。轉眼之間幾年過去,被動地成為了小地主,更多地關注本地的房地產動向。
美國房地產已經很成熟了,房產和本地的人口增長和就業狀況比較相關,購買力受利率影響。長期來看,是比較穩健的投資保值方式。要出現2009年的危險和機遇,一生難求。更多的可能是小漲小回,穩中有升,約4%左右的年升幅。加三倍杠杆,可以達到約10%左右的稅後資金回報率,比投資股票高一些,加上一些稅務優惠,稅後回報比股票好。畢竟經營一個投資房就如一個微型的公司,房主就是原始股東創始人,和股票投資二級市場的股東不一樣。
房子被詬病最多的是其資產流動性,變現成本較高較慢,但另一方麵,它獎勵長期持有。設想一下,投入10萬元買一個40萬元的投資房,現金流打平,三十年後房價沒漲回收40萬元,4.7%的年回報率,跑贏通脹。如果三十年後房價漲5倍,25%稅後回收160萬,相當於稅後的9.7%的年回報率。當然有些熱門地區三十年房價漲十倍的也有可能,租金收入大過房貸也不少見。
總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三十年太久,隻爭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