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我們一直通信,從未間斷。
紅豆先生主要負責收發信件,工作比較清閑。南方天氣好;空閑時,他常打籃球,聽王菲的歌。
我寫給他的信更像我的日記。每天寫三兩句,記錄一下那天的經曆。收到他來信的當天,我就把我的“日記”寄回給他,縮短他等信的時間。
我們偶爾也會交換照片。他結實了,笑容也很燦爛。那時的我卻一臉的baby fat。他看了我的照片,說:你好像比以前胖了!但你還是我們這些人的女朋友中,最漂亮的一個!
有一年臨近聖誕時,班裏的生活委員通知我:你的兵哥哥給你寄了個大包裹!捧著大包裹回宿舍,一路上引來不少同學的注目。
到宿舍後,打開一看,竟然是棵聖誕樹!是他特意去當地市場為我挑選的!舍友們熱情地幫我搭好樹,歡歡喜喜過聖誕。這也算我人生中第一棵自己的聖誕樹吧。
一年暑假前,我第一次一個人去超市買了一大堆各種各樣的糖果零食,塞滿一整箱寄給他,給他一個驚喜。他開心地和戰友們一起分享了這些小甜蜜。
雖然王維的<相思>耳熟能詳,但產於南方的紅豆在我的家鄉卻不常見。有一次他寫道:下次我給你寄些紅豆,你等著!半個月後,再次收到他的信時,卻找不到紅豆。翻來覆去仔細查看後,才發現信封上多出好幾個圓圓的小洞!我這才恍然大悟,估計紅豆擠破信封,掉了。我還是謝了他,卻不忍心告訴他真相。
三年後,我大四時,他退伍回來了!我們終於在一起了!
我們一起吃飯逛街,爬山看海,有了一段歡樂的時光。
俗話說“距離產生美”,異地時,我們都把對方想象得太美好。真在一起時,各自的缺點漸漸暴露出來。
他脾氣暴躁易怒,而我又小姐脾氣,比較難哄。吵吵鬧鬧,分分合合中,我們最終還是分手了。
分手時,他撕了珍藏在錢包裏我們的第一張合影,把我的那半張照片快遞給我。我把他送我的仙人球快遞回他。
未幾,有個初中同學聚會。我遲到了。他知道我來了,立馬起身,頭也不回地走了。同學們八卦,那是“愛之深,恨之切”。從此,我們再無交集。
直到多年後,通過共同的朋友得知他現在過得不錯,在外企做動畫製作,結婚後,兒女成雙,成了寵妻狂魔,也算完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