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子,你別玩手機了,媽媽求你了。” 這是上次回國時,在地鐵上聽到的。這位媽媽坐在我對麵,身邊放個行李箱,可能是要出差。我看到她拿出手機,撥號,幾句低語之後,我就聽到了這句話。之後的半小時裏,我反複聽到這句話。媽媽除了囑咐兒子好好做作業,少玩遊戲之外,就是重複說這句話。我還聽出了她兒子才上二年級。
一句“媽媽求你了”,讓我挺震驚的。
就事論事,我認為她把當家長的責任放到一個八歲的孩子身上了。整整半小時,我期待著媽媽說出,“如果你再玩手機,你就會受到什麽樣的處罰……”必須說,我好失望。媽媽除了反複哀求和說玩手機的壞處,竟沒有提出任何有效措施。而對於一個八歲的孩子自製力的培養,一句“媽媽求你了”是遠遠不夠的。
為什麽孩子要聽家長的話,因為我們多活了幾十年,比孩子們更有能力對事物做更好的判斷,指出更正確的方法。那麽家裏的規矩當然應該是家長製定的。
常常看到一些家長認為愛孩子就是一切,所以不立下規矩,不敢處罰,其實不然。處罰,作為一個教育孩子的有效手段,也是給孩子劃定正確與錯誤的標準。如果認為愛孩子就不應該處罰孩子,隻是在給孩子一種錯誤的理念:他可以做任何事,而不會受到處罰。小時候不讓他懂得世界是有規矩的,長大以後可能會受到更為嚴厲的處罰。
對於10歲以下的孩子,怎麽能讓孩子聽話呢?解決辦法是:製定規矩,不說空話。
我家最早的一個例子,是兒子一歲多的時候,一天中午不好好吃飯,對他說“不好好吃,就一直到下午才有飯飯吃啊。”
還是不聽。飯碗被拿走了。沒過多久,兒子餓了,要吃“本本”(餅幹)。
“不行,你剛才不好好吃飯,告訴你下午才能吃飯飯。”
兒子自己玩了一會兒,還是餓,又開始要“本本”。
回答還是“不行。剛才沒有好好吃飯飯呀。”
兒子哭了。說實話,看著孩子淚眼婆娑,心裏真的很不是滋味,到底是親親的心肝寶貝啊。可是一想到那種滿大街追孩子吃一口的場景,我還是咬牙堅持著。其實心裏也很痛苦。
可憐的兒子和媽媽終於熬到了晚飯時間,從此以後,再也沒為他吃飯操過心。
有人說,“這也太狠了點吧,一歲多的孩子懂什麽?”不對,不論是壞習慣還是好習慣,都是從小培養起來的。因為孩子天生就知道怎樣對付家長。
現在電子產品太豐富了。孩子們不可避免要玩,就像前麵提到的那位媽媽求兒子“別玩手機了”。我們孩子小時候沒有這麽多電子產品,但是玩遊戲和看電視也是同樣的問題。
我兒子小時候是個電視迷。三歲時,每天吃完晚飯就要到別人家去看電視,後來我們隻好借錢買了電視。因為80年代,兩個高校老師的工資每個月加起來也不到200塊。1500塊錢的電視對我們是巨款。
來到美國,買遊戲機和電視都不是問題了,控製玩的時間就成了問題。當時規定是晚上十點以前必須關電視,但還是要給孩子容錯的機會。一般是三次。前兩次可以原諒,到第三次還不主動關電視,就直接去關掉電視,然後宣布處罰,三天不能看電視。玩遊戲也一樣。玩一個小時就是一個小時,不主動關掉,三天不能玩,再犯就一個星期不能玩。這樣執行下來,就不用天天嘮叨了,慢慢好習慣也養成了。
另外小孩子沒有時間概念。所以給孩子的指令有必須可行性。說十點,可以在提前十分鍾的時候,就提醒一下,“等這個節目看完了,就得把電視關掉了。”而不要說“還有十分鍾了。”因為十分鍾對他來說太抽象了,他沒辦法執行。
當然有時候,兒子也有辦法和我們鬥爭。常常在9點55,就跑到冰箱裏拿出幾個柑子,坐在電視機前,慢慢剝著吃,這樣可以多看幾分鍾/。
還有周末早上,都上了鬧鍾起來看電視,也不算時間。如果問他,還攤攤手說,“電視台就是把卡通安排在周末,我有什麽辦法。”
關於時間,還有個有趣的故事。兒子到二年級才學到時間的概念。這小電視迷,到了美國更是如魚得水,各類卡通看起來不眨眼,就連廣告也不放過。
一次我們一起看美國超級碗(Super Bowl)實況轉播,CBS的電視節目“60 分鍾”和“48小時”的廣告多次出現。兩個節目均為一小時的電視時事節目。
當“60 分鍾”和“48小時”的廣告又一次出現時,半天沒動窩的兒子站起身來,嘴裏嘀咕著:“60分鍾還可以,48小時就太長了。就算是我最喜歡的卡通,我也不願意連著看48小時!”原來他把節目時間名稱當成了電視播出時間。
堅持原則,說話算話。這樣就給孩子一個明確的標準,不能幹的事就是不能幹!不能今天不行,明天又可以了。需要處罰的時候,一定要硬著心腸做。處罰一兩次就自己打退堂鼓,這樣就讓孩子混淆了是非觀念,而且認為家長並不認真執行。以後家長的話也不必認真對待了。
女兒小時候去朋友家玩,說好九點回家,結果晚了五分鍾。對不起,一個星期不能出去玩。從那以後每次都九點差五分提前進門。我奇怪,還問她:“為什麽提前回來?”她說,“萬一你的鍾快了這麽辦?”而且她還養成了一個很特別的習慣,她房間的鍾永遠快10分鍾。
守時間和講信用是我認為很重要的做人品質,孩子們從小就得到了訓練。
再回到上麵那個媽媽的問題,換了我會怎麽做?
1. “孩子,你在做完作業和完成必須做的的一切事情前,不能玩手機(或遊戲)。這是規定!”
2. “你在完成應該做的事,可以玩半個小時手機(對8歲的孩子,不能超過半小時。)半小時後,主動停止。”
3. “我給你三次機會。不按時主動停止,三天不能玩手機(遊戲)。再犯, 一個星期,……一個月……”
一般來說,隻要堅決執行,最多到一個星期就會改變。
有人說,規定也沒有用,孩子不聽啊,他比我厲害。可是你把手機收走還不行嗎?畢竟在這個時候,孩子還拗不過大人的,如果你真心要立下規矩的話。如果你覺得孩子比你厲害,你就放棄了當家長的權威,沒有了權威,還談什麽教育?
以前看過一個電視節目“超級保姆(Super Nanny)”。其中一期節目中,保姆來到一個問題家庭。這家7歲的男孩,在家裏無法無天。動不動就發脾氣,拿起椅子來,就往玻璃門上砸。爸爸回家就打,媽媽在家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超級保姆來了以後,一言不合,男孩就拿椅子砸牆。保姆把他抱到沙發後麵,讓他“麵壁(time out)”, 這孩子哪見過這個?當時就又哭又鬧爬了出來。保姆眼睛對著孩子的目光,很嚴肅地說,“你必須道歉,不然就不能出來。”又把他抱回沙發後麵。再次爬出來,保姆同樣態度,同樣的話,即不高聲,也不發脾氣。一上午就這樣反反複複,到中飯時間,孩子又累又餓,鬧不動了。終於低下了他高傲的頭,很小聲地哼了一句“對不起。”可以想象,從這以後,孩子對抗的時間就越來越少了。
兩星期後,這個男孩就被徹底改變了。同時家長也學會了如何樹立權威。
這裏要注意的是,7歲的小男孩大人還抱得動。這時候訓練他養成好習慣,還是可行的。等到再大了,會自己開車,會離家出走的時候,就太晚了。
所以立規矩要趁早!別再求他了,罰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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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春陽,82年畢業於武漢大學化學係,後獲美國化學碩士。現定居美國新澤西。多篇文章刊登於海內外報刊,雜誌。
參與並編輯出版《與西風共舞》,《生活還可以》,《教育還可以》,《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詩情畫意》等多部合集。
多篇文章選入武大海外校友會文集和《武大校友通訊》。
散文曾獲江南美食杯佳作獎。多篇散文,小說獲漢新文學獎。
出版個人文集《散花輕拾》,《歲月流沙》。《歲月流沙》,由劉道玉校長親自作序,並獲海外華文著述獎佳作獎。
北美中文作家協會會員。海外文軒作協首任秘書長,紐約女作家協會會員。
文中圖片均來自網絡。
謝謝來訪。 謝謝留下評論。 希望能讓有些年輕家長看到。
謝謝來訪。 謝謝評論。 我是真幫她著急啊。 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