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下牙前麵幾顆掉了,準備按上幾顆新的。
今年4月初到養老院附屬醫院拔了牙,當時醫生要我去交500元定金,我確實給了500元,但是,醫院給我開的收條是多少,我確實沒有看,就把收條放到包裏了。
7月14日按醫院通知我到醫院做模子,當時醫生要我再交5000元,我也交了,醫院也開了收條。
7月27日醫生通知我到醫院按裝新牙,經過大約一個半小時的工作,假牙按裝好了。最後醫生告訴我全部共按了9顆新牙,費用共需11500元,她又說:"你已交5000元,還需6500元。"我說:"我已交過兩次,第一次500元,第二次5000元。"
醫生查了她的電腦說:"你不提我還記不起第一次交了,不過第一次不是500元,而是400元。"
我記憶非常肯定,我說:"絕對是500元。"
於是我把包裏的收條給她看,結果收條上寫的真是400元。當然這時我隻能再給她100元。
我現在把這件事情的經過記彔下來,絕對沒有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而隻是為了良心。
至於牙齒本身現在沒有更多的事情需要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