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戰爭American Civil War於1865年結束。大背景下種族歧視應該是沒啥市場的。為什麽排華法案 Chinese Exclusive Act 會於1882年通過呢?
(1)大工程如鐵路,淘金等沒有了。要Lay Off多餘人員.
(2)華工不參加工會,很容易成為strike breakers, 成為工會工人攻擊對象。
(3)華工不投票,雖然在加州占總人口1/4左右,也沒有推出一個地方或國會議員幫助華人說話。
(4)被排除在礦工,鋼鐵工人以外,開飯店,洗衣店過日子也不錯。躲過後來幾起因罷工造成的屠殺事件。
(5)在美華人積極資助康有為,孫中山,對中國變革產生正麵影響。
(6)美國訴黃金德案(英語: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169 U.S. 649 (1898),是一起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所有在美國出生的人都是美國公民的裏程碑式案例。
(7)法案有效期內,中國國內前來美國上學等也沒有中斷。
<<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條約>><<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款>>美國卸任駐華公使蒲安臣代表中國清政府與美國訂立的條約。又稱《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款》、《中美續增條約》。蒲安臣鹹豐十一年至同治六年(1861~1867)任美國駐華公使,任內曾調停中外交涉事項,頗得清政府信任,成為當時第一個對 清政府具有重大政治影響的外國公使。1868年任滿歸國,清政府委托他訪問歐美國家,疏通關係。1868年7月28日,他擅自越權,在華盛頓與美國國務卿W.H.西華德簽訂條約,共8款。主要內容為:①兩國人民可隨時自由往來、遊曆、貿易或久居。這一規定為美國在中國擴大招募華工提供了合法根據。②兩國人民均可入對方官學,並受優惠待遇;雙方得在對方設立學堂。這一規定為美國傳教士在中國開辦學校和中國派遣留學生赴美學習提供了法律根據。③兩國僑民不得因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受到歧視。這一規定為使清政府承擔鎮壓中國人民反洋教鬥爭的義務,以擴大美國在華傳教。1869年11月23日, 中美雙方在北京交換了條約批準書。
請問,現在還能拿到這樣的條約嗎?
蒲安臣這個友好人士擔任中國首任全權使節(辦理中外交涉事務大臣),代表中國政府出使美、英、法、普、俄諸國,進行中國首次近代外交活動,蒲安臣還受委托設計了中國第一麵國旗——
黃龍旗。1870年2月23日,蒲安臣因肺炎在
聖彼得堡突然逝世, 終年50歲。清朝政府為表彰蒲安臣其擔任駐華公使時“和衷商辦”及出使期“為國家效力", 竭力維護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授與一品官銜, 以及撫恤金一萬兩銀子. 他的遺體從俄羅斯送回美國。波士頓市政府在著名的法尼爾廳(Faneuil Hall)為他舉行了隆重的遺體告別儀式, 大廳內掛起美國的星條旗和中國的黃龍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