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元旦,家家戶戶團圓聚餐。我在想,朱令年邁的父母二老會怎麽過?而那孫鉈,在澳洲開著自己的裝修公司,2015年95萬澳元全款購買泳池別墅,又嫁了一個事業有成的波蘭裔牙醫,兒女雙全,過著衣食無憂的富足生活。華人社群因為對世間不平、正義缺失而憤怒,明知徒勞,也要聯名申請澳大利亞政府驅逐此人。人們並非仇富,而是恨這黑白顛倒、善惡不分的社會。
這裏有個問題:既然孫鉈最初在警方八小時訊問中已承認下毒,為什麽北京市公安局又因證據不足而將其釋放並宣布“結案”?
宿舍一共就三個室友,公安局那些老炮兒預審員麵對三個小丫頭片子,各個擊破,分分鍾就會審出個水落石出,這不是難事。所以孫鉈招認,完全在情理之中。
如果嫌犯自己招認,但無實證,那麽就不能指控和定罪嗎?
我查了加拿大、美國的法律規定。如果嫌犯自己向司法機構坦白認罪,隻要是沒有被脅迫,完全是主動的,即便沒有證據也是可以指控的。請看下文——
莫名其妙的是,八小時的訊問,孫鉈招認了,警方直接向檢方提交孫鉈簽字的認罪書和/或錄音資料,檢方再起訴孫鉈即可,而北京市公安局卻乖乖地放棄了指控,草草宣布結案,而且沒有通知朱家。這不是太荒唐了嗎?哪國的法治會這麽胡來呢?
由此又聯想到薄熙來老婆穀開來毒殺英國人——想想:如果沒有薄熙來打王立軍的一巴掌,如果沒有王立軍叛逃到美國領事館,如果沒有胡溫聯手確保薄下習上,恐怕世人至今都蒙在鼓裏,恐怕那個英國人就不明不白地白白被人毒殺了,恐怕穀開來就成了第一夫人陪著薄主席在《新聞聯播》裏拋頭露麵。
中國的法治,是個笑話。隻要朱令案還是個冷案,隻要正義依舊缺失,中國法治永遠都背有這麽個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