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聞香港特首撤回" 逃犯條例"修正案,港人百萬遊行示威及持續約三月的堅持終得回報。
民主,自由,公平,公正,公民的基本權利訴求超越國界,是作為一個人基本的權利,這也是聯合國人權公約規定的,也是世界絕大部份國家加入和認可的。
香港人這幾次遊行示威動輒幾十萬至百萬人以上,包括學生,法律界,教師界及其他各界都參與遊行,說明這次港人運動不是少數人的行為,五大訴求中沒有港獨這一選項,是大多數港人支持的,其規模之大,持續時間之長,足以載入史冊。
所有構成政府機構,任何黨派的人都是由納稅人養活的,沒有所謂抽象的政府,黨派,這些機構都是由有七情六欲,食人間煙火的一些人組成; 所以,政府在重大問題應該聽從選民的呼聲,人民養活了政府。不符合大多數人利益的法為惡法,應該撤銷。
相信香港人還是認同中華這一大家庭的,從張明敏的一曲響徹大江南北的"我的中國心" ,到普通港人60年代無私的接受大陸逃港難民,21世紀捐獻汶川地震這些行為都能體現出來,前提是嚴格遵守一國兩製精神,遵守基本法,尊重大部份港人的基本權利。
澳洲某大學罵人的及加拿大多倫多炫富的少數的富二代不能代表大多數中華人,他們隻能代表他們自己及少數的權貴家庭。
願上帝祝福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