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我對寬容這個詞比較深刻是源於看了美國作家房龍寫的"寬容"這本書。這本書寫的是基督教(包括天主教, 東正教, 新教)的曆史和各教派之間的鬥爭的曆史。當年在歐洲各教派之的鬥爭非常血腥, 互相稱對方教派為邪教, 並互相打鬥, 甚至將對方的人抓起來燒死。其中也談到加爾文, 路德的宗教改革。
正是因為他們的宗教改革, 如今北美的基督教才會變得寬容, 人性化多一些。這本書起名"寬容",但內容恰恰說的是基督教各教派之間的不寬容。
後來看關於胡適的文章, 他也提到了寬容, 他說寬容比自由更重要。他說, 當年去美國訪問, 周圍的各個教授都是基督徒或天主教徒, 他們都知道胡適是無神論者, 卻仍然與他高談闊論, 似毫沒有歧視他的行為,也允許他發表不同的觀點, 因此胡適得出此結論。
再後來我讀了聖經, 才知道聖經裏有許多關於寬容的語言。聖經上說, 耶穌對上帝說, 饒恕那些讓他上十字架的人, 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麽。耶穌又說, 日光照好人也照壞人, 所以上帝會寬恕壞人。
那麽寬容究竟有何好處? 對社會來說, 至少人們可以和平共處, 爭鬥及暴力的事件會少一些。對個人來說, 寬容也會讓一個人心胸寬闊, 對一些小事不至於耿耿於懷,有益於健康, 婚姻戀愛裏的矛盾糾紛也會少一些或能得到和平解決。當然, 對於犯罪行為那是要用法律來製裁的, 堅決不能姑息的, 這是另一個話題。
加拿大主張多元文化也是寬容的一種體現。否則這麽多有信仰, 無信仰, 不同文化習慣的,來自不同國家的移民居住在同一個地方就容易爭鬥。
綜上所述, 寬容最早應源於聖經。在沒有信仰的情況下的確很難做到寬容。但沒有信仰的有閱曆有智慧的人應該也做得到, 比如羅素, 胡適。
寬容有時對陌生人來的更容易一些。事不過三是中國人得說法,在教堂裏告訴得是別人做錯事,要原諒5到7次,然後繼續原諒,寬容是也是人類文明得以會總標誌吧。寬容也是一種愛,也許時間能讓愛把寬容來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