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民主, 許多國人就會想到敘利亞, 伊拉克的混亂局麵, 然後得出結論說民主不好。他們完全混淆了因果關係, 是因為前麵的專製獨裁導致的結果, 一旦專製獨裁取消, 權力陷於真空, 就很容易發生混亂局麵。
這也許就涉及到獨裁與民主階段如何過渡的問題。但是,混亂並非民主造成的, 而是前麵專製獨裁形成的各種矛盾的爆發造成的。
國人需要啟蒙, 尤其對設麽是民主與法治的啟蒙。民主應該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但要尊重少數人的意見, 重要的事項必需經過議會討論, 表決才決定, 一旦製定了就必須實行。這裏又涉及到法治的問題, 所謂法治就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沒有任何人任何組織可以超越法律之上, 法治還講究程序, 程序不合法, 也不叫法治。
而國人理解都民主似乎就是大鳴大放, 想幹設麽就幹設麽。天朝許多高級官員對法治更沒概念, 認為用嚴刑來懲治不良的平民叫法治, 那是商鞅的法治, 與現代法治更本就是牛馬不及的兩回事。
甚至許多人認為憲法就是一些寫在紙上的文字, 字是死的, 人是活的, 想則麽改就則麽改。那實際上還是人治, 隻是表麵上看起來像法治。法治一定要講究法律製定和執行的程序。天朝的高級領導們法律素養不足也加重了這一局麵, 因為他們大部分都是學馬列出身, 馬列與法治相差太遠。如果有一天, 大領導們有一半是出身於律師,法官, 天朝的民主與法治就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