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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會橫行安徽河南兩縣20年 判決書用124頁紙

(2018-06-20 08:06:45) 下一個

黑社會橫行安徽河南兩縣20年 判決書用124頁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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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0 06:50:17字號:A- A A+來源:法製日報
關鍵字:黑社會橫行安徽黑社會橫行河南黑社會

據法製日報6月19日報道,近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王軍、王強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當記者拿到長達124頁二審判決書時,心不由往下一沉,此前的一審判決書就有177頁。為害一方的王軍、王強等黑社會性質組織在長達20多年的時間裏究竟做了些什麽?

二審裁定和一審判決認定,王軍、王強等人形成成員相對固定的犯罪組織,通過多年來在碭山縣及周邊實施一係列有組織的違法犯罪等獲取巨額經濟利益,用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嚴重破壞碭山縣及周邊地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王軍、王強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犯罪,分別被判處18年有期徒刑;汪亞州、胡遠傑等黑社會組織骨幹成員分別被判處7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及組織、領導、參加該組織的成員聚斂的財富和收益,依法追繳、沒收。

開設武館“樹”惡名

1993年,王軍在碭山縣碭城鎮(原城關鎮)開辦精武館收徒傳技。他將教練胡遠傑、王強及譚勝利、譚向陽、張鵬剛、王玉峰等人籠絡在身邊,多次采取暴力手段自行解決與他人發生的糾紛,在當地頗有惡名。1999年初,受害群眾向司法機關控告,檢舉王軍團夥的違法犯罪行為,2002年12月26日,王軍及譚勝利、王玉峰、譚向陽等人均被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法院判刑。

在這期間,有兩起案件讓王軍團夥惡名遠揚。1997年6月12日晚,張鵬剛(已判刑)酒後到碭山縣原城關鎮中原路大花園玩台球時,因瑣事與尚某某等人發生爭執並廝打,王強、胡遠傑等人聞訊趕到。尚某某逃離途中被絆倒遭到毆打,張鵬剛從旁邊一小吃攤上拿一把菜刀對尚某某連砍數刀。經法醫鑒定,尚某某傷情為重傷。

尚某某陳述中說,他被絆倒在地,這些人上來就亂打,其中有個人把台球杆都打斷了,接著用打斷的台球杆朝他右邊肋骨搗,把台球杆搗進胸腔。

另一起案件發生在1998年。王軍與蔣某某因爭奪碭山縣原西南門鎮(現已並入碭城鎮)供銷社建築工程發生糾紛。蔣某某說,之後鎮政府出麵,由司法所所長、派出所所長出麵調解,約定當年11月14日上午在西南門鎮司法所調解此事。當日11時許,王軍等20多人開三輛車來到司法所,當場將他砍成輕傷,後來賠償3675元醫藥費了事。

王軍不放過任何一次“樹立”惡名的機會,哪怕是言語上不合,都會用暴力解決。一次,因言語不和,王軍當場用發令槍將姚某某頭部砸傷,後又帶人再次毆打。還有一次,王軍的妻子程某某與常某發生爭執,王軍趕到後對常某實施毆打,還叫來汪亞州等手下對前來尋找常某的親屬實施毆打。

“王軍家人出事不需要政府的人出麵解決,自己就能處理好,且從不吃虧,老百姓隻能打掉牙自己咽進肚子裏,時間長了也就習慣了。”楊美榮在向偵查機關陳述中說,她家人惹不起王軍,自己兒子張某被打傷沒敢要求王軍的兒子王博賠償,當時沒有選擇報警,害怕被報複。

重新糾集惡名遠揚

盡管因王軍等人遭到打擊短暫被判刑服刑,但出獄後,該團夥迅速糾集,死灰複燃。

2003年,王軍出獄後收攏了王強、汪亞州、胡遠傑、張久鋒、張強及王冠峰(另案處理)、胡明光(另案處理)、馬金冬等人,結夥經營、重樹強勢地位;為追求混世名氣及經濟利益,譚超磊、譚威、陳根冬等一批社會閑散人員慕名追隨王軍兄弟。

2008年8月17日19時許,王軍的兒子王博等人得知朋友蔣某某的女友與邵某發生矛盾,在趕去對邵某等人實施毆打的同時,找王軍派人過來助威。王強聞訊持刀帶人趕到現場,並將邵某父親砍成輕傷。

重新集結後,王軍等人的惡性更重,組織更嚴密。通過實施強迫交易、聚眾鬥毆、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樹立起在當地的強勢地位。

2003年,王軍多次找碭山縣碭城鎮信莊村臨街的信恒亞等7戶村民,欲征用其土地搞開發。村民開始都不太同意,最後,王軍約信恒亞等7戶8人至飯店談土地征用事宜,誰簽字讓誰走,一直簽到淩晨三點才簽完。該8人迫於壓力與王軍簽訂了征地協議,協議約定建成後的門麵房按二八分成。2006年,房屋建成後,王軍違反協議,拒不交付村民應得的13間門麵房,提出以每間8萬元的低價補償村民,並威脅稱“如果不接受連8萬元,什麽也得不到”。信恒亞、信小兵等村民被迫接受8萬元一間的補償。

在另一起強迫交易案件中,被害人許明說,他與羅傳海等人合股成立碭山縣宣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09年,王軍出資176萬元以王凱的名義購買羅傳海等人所持有的宣廣公司50.5%股份,他不承認王凱的股東地位,王軍便安排羅傳海、王凱等人簽訂一份價格為280萬元的虛假協議進行公證,並因股權轉讓引發訴訟。王軍還安排羅傳海到碭山縣公安局以王凱的名義控告許明職務侵占。碭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副隊長陳超(現已判刑)接受王軍的授意,對許明涉嫌職務侵占罪立案。許明為避免追究刑事責任,同意以300萬元的價格收購王凱名下宣廣公司50.5%的股份,王凱不再控告。

“王強看中了唐寨配貨站,提出要入股,誰也不敢說不讓王強入股,實際上王強什麽事情都不用管,光等著分錢。王強入股後,沒人敢在唐寨開配貨站。”胡遠傑供述稱,王軍在碭山縣周邊地區混的比較好,沒有人敢惹,提到王軍、王強的名字別人都害怕,老百姓都不敢和王軍、王強打交道。

王軍、王強多次組織、指揮組織成員在碭山縣、河南虞城縣等地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對當地群眾造成心理強製,嚴重危及當地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多年來,在碭山城區及周邊區域,先後有幾十名群眾遭受王軍犯罪組織的欺壓。

“一戰成名”作惡多端

對於王軍王強兄弟來說,一起“火並”不僅“一戰成名”,而且使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並得到鞏固。

2009年1月20日23時許,王軍在碭山縣碭城鎮嘉樂迪KTV門口與許建鋒、許豆豆等人發生打鬥,雙方均受傷。王軍到碭山縣人民醫院治療,許建鋒、許豆豆等人到碭城鎮中心醫院治療。王軍得知許建鋒等人在碭城鎮中心醫院就診,指揮王強糾集手下趕到碭城鎮中心醫院,直接將就診室門跺開,對正在接受治療的許建鋒和許豆豆等人實施毆打,致許建鋒、許豆豆受傷,在當地造成惡劣的影響。至此,以王軍、王強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並得到鞏固。

此後,王軍所涉及的案件也越來越大:

2010年,王強、胡遠傑采用暴力將在唐寨與其競爭的配貨物流的人打走;

2012年,王軍之子王博與某浴池負責人之子發生打鬥,王軍安排手下采取鎖門等方式不讓浴池開門營業,不但不支付打傷浴池負責人兒子的費用,還讓浴池負責人支付王博5萬元醫藥費及7桌飯菜開支,此後又采用威脅手段勒索10萬元;

2013年,王軍安排王強等人到恒瑞公司冒充工人堵門起哄,阻止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執行該公司被拍賣的設備,煽動該公司職工以解決工資、養老保險等為由妨礙執行,致使當日執行工作無法進行。之後,王軍將設備買走,實施合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為組織攫取了大量經濟利益;

2014年,王軍為追要商丘市恒宇建材有限公司貨款,安排人員用攪拌車封堵碭山縣金利大酒店大門長達6小時,致使酒店無法正常營業、安徽省政府扶貧辦原預定房間不能入住、“心連心”化肥碭山總代理租賃的會場不能使用,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不僅在碭山縣,王軍王強黑社會組織的影響還波及到周邊的河南省虞城縣等地。2012年,王軍在河南省虞城縣鎮裏固鄉房屋開發期間,得知鄉政府要拆除違章建房,安排王強等手下十餘人從碭山縣城趕到鎮裏固鄉,推倒村民李文民家的地基。李文民和家人得知後找他們理論時,王強帶人對其實施毆打,將李文民及其兒子李重陽打傷。

這些隻是王軍王強黑社會組織眾多案件中的冰山一角。以王軍、王強為組織者、領導者,以汪亞州、胡遠傑為積極參加者,以張久鋒、譚威、譚超磊、陳根冬、張強等為其他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手段,通過有組織地實施一係列犯罪活動或其他手段,獲取大量經濟利益,並采取為組織成員發放工資、安排吃喝等方式,維係組織的生存和發展,對當地群眾形成心理強製和威懾,嚴重破壞該地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重大、惡劣的社會影響。

“王軍以館長、師父的身份對整個組織起決策、指揮作用,王強依仗王軍權威直接安排組織成員實施犯罪活動,是公認的領導者。”涉黑組織成員在供述中說,每年年初一,他們這些人都要去給王軍拜年,拜年時給王軍夫婦磕頭。

王軍、王強黑社會性質組織是社會反映強烈的重大涉黑案件。2017年12月28日,碭山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王軍、王強等9名被告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後,打破庭室分工,從三個刑庭分別抽調庭長、副庭長和業務骨幹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王強等人及其辯護人提出在偵查期間的供述係被刑訊逼供取得,一、二審合議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對於公訴機關未提交訊問時同步錄音錄像的,訊問筆錄未作為定案依據。

2018年6月5日,宿州市中院對該案二審裁判結果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記者 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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